解除同居关系时如何处理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20:01:52 302 人看过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就应该借款人个人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应该双方一起承担。

因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双方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形成事实婚姻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一、老公有外遇欠债务怎么办

老公有外遇欠债务不影响债务的赔偿。如果是双方的共同债务,仍由双方共同赔偿;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一方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义务赔偿。一方以双方的名义签字形成的债务,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果一方的债务是非法行为形成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夫妻以离婚为逃避债务时,应立刻向法院申诉债务主张。

二、简述可撤销婚姻的财产分割

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3、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三、如何证明一方欠债?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这个问题并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有时候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往往与夫妻共同债务混同,当债权人追偿时就会出现夫妻两人相互推脱的情形,此时需要举证区别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来解决相关纠纷。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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