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何时会停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2 18:51:16 338 人看过

一、保险合同效力何时会停止

1.投保人主动退保,退保后合同效力终止;

2.合同中止后2年,没有进行保单复效,这种情况下,合同效力也会终止;

3.保险合同到到期,此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4.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出险并发生了条款所列合同终止事项,比如身故理赔等。

二、保险合同纠纷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保险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需要由当事人和律师协商确定。

1.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2.代理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3.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4.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5.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6.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四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 一般原则 第二十五章 送达、期间 第二百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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