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消灭的条件
(一)债权消灭的;
(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除了法律明确规定的上述情形外,还有几种情形也可导致留置权的消灭
一是留置权因债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而消灭,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要件。留置梳人丧失了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告消灭。因占有的丧失而致使留置权的消灭是经常发生的,但还不是终局的。如果留置权人日后再取得对该留置物的占有,且具备留置权成立要件,可以在该物上为同一债权重新设立留置权。但有时留置物因种种原因灭失,则留置权最终消灭。
二是留置权人抛弃留置权而消灭。留置权是一种权利,因此它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权利的放弃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许的。
三是留置权因债权清偿期延缓而消灭。留置权以债权清偿期届满为成立要件。如遇清偿期延缓,则留置权不成立,这种情形下的留置权消灭为暂时的,非终局的。一旦延续期结束而债务人仍然没有清偿债务,留置权即生效力。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
第一,债权人占有动产。
第二,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
第三,债务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债务。
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
第一,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二,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
第三,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
第四,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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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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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消灭留置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留置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1、留置物占有的丧失 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存在的前提,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使得留置担保的基础丧失,因而构成留置权的消灭原因。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分两种情形: (1)由于债权人的原因丧失占有,如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此情形下留置权当然消灭,且因其他原因重新占有时也不能恢复留置权。 (2)由于第三人或债务人的非法侵夺导致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此情形下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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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怎么消灭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05留置权消灭的情形: (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四)因丧失占有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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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物灭失留置权必然消灭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3留置物灭失并不必然导致留置权的灭失,如果留置物灭失,对留置物的灭失有责任的人有赔偿的; 或者留置物被保险后灭失有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金的等,所获得的赔偿金继续作为债权的担保,就是说原留置权人继续以赔偿金部分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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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怎么设置如何消灭留置权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3一、留置权应该怎么设定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留置权应具备的成立要件主要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法定的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关系。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2、债权人基于合同规定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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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什么时候会消灭?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3实现方式:第一,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第二,债权人可以依法拍卖留置物。第三,债权人可以依法变卖留置物。 消灭:(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