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慢性乙肝特病的标准一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1:20:14 254 人看过

一、新增特病病种

(一)将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纳入我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特病范围。其中,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为居民医保特病的慢性病,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为居民医保特病的重大疾病。

(二)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准入和退出标准见附件。

(三)费用结算

1.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

职工医保患者,其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限额结算标准为6000元/年,对参保人员当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月计算。限额标准内的实际报销额计入其年度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及基金列支渠道等按本通知二条(三)款2、3、4项规定执行。

居民医保患者,其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按门诊特病慢性病相关政策予以结算。

2.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现行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政策结算。

二、非小细胞肺癌增加门诊特病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

恶性肿瘤的非小细胞肺癌在现有门诊特病结算方式基础上增加单病种限额结算方式。参加了我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取得了恶性肿瘤特病资格并符合下列准入标准的,本人或其监护人可自愿申请,其非小细胞肺癌门诊治疗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结算。单病种限额结算方式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准入标准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湿性ⅢB期和Ⅳ期)或不适合作根治性局部治疗的局部晚期(Ⅲ期)非小细胞肺癌,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第18外显子G719X突变、第19外显子缺失突变,第20外显子V765A,T783A突变和第21外显子L858R,L861Q突变)。

(三)费用结算

1.非小细胞肺癌门诊特病限额结算标准为40000元/年,参保人员当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月计算。其限额标准内的实际报销额计入其年度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

2.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所发生与疾病相关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纳入报销范围(限额以内,药品不受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限制)。

3.参保人员的门诊特病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分担(其中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和大学生按其住院规定比例分担):

项目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支付

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支付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4.参保人员的门诊特病医疗费用按年度累计计算,职工医保限额标准内报销的医疗费用分别由统筹基金和大额医保基金支付。居民医保限额标准内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限额标准内未报销费用计为自付费用,按规定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一、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准入标准

(一)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人群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HBVDNA水平:HBeAg阳性患者,HBVDNA≥20000IU/mL(相当于105拷贝/mL);HBeAg阴性患者,HBVDNA≥2000IU/mL(相当于104拷贝/mL);

2.ALT水平:一般要求ALT持续升高≥2×ULN;如用干扰素治疗,一般情况下ALT应≤10×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

(二)对持续HBV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标准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存在明显的肝脏炎症(2级以上)或纤维化,特别是肝纤维化2级以上。

2.ALT持续处于1×ULN至2×ULN之间,特别是年龄>30岁者,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有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

3.ALT持续正常(每3个月检查一次),年龄>30岁,伴有肝硬化或HCC家族史,行肝组织活检或无创性检查,有明显肝脏炎症或纤维化。

4.存在肝硬化、肝癌、肝衰的客观依据。

二、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的退出标准

(一)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特病门诊患者应每半年完成下列检验检查一次:肝功、乙肝两对半、HBVDNA、AFP、上腹部彩超,并由其特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检查并上传相关结果至医保信息管理系统。

(二)根据现行最新慢性乙肝防治指南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达到理想的治疗终点或满意的治疗终点的特病患者,其特病资格退出。

理想的治疗终点:HBeAg阳性与HBeAg阴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久的HBsAg消失,可伴或不伴HBsAg血清学转换。

满意的治疗终点:HBeAg阳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续的病毒学应答,ALT复常,并伴有HBeAg血清学转换;HBeAg阴性患者,停药后获得持续的病毒学应答和ALT复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甘肃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确诊及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病种及分类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补偿范围的疾病共分四大类45种。Ⅰ类(7种):尿毒症透析治疗(慢性肾衰竭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及非透析阶段),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肾损害,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Ⅱ类(13种):苯丙酮尿症(18岁及以下儿童),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慢性肾炎并发肾功能不全,肝硬化(失代偿期),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急性心肌梗塞介入治疗术后,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Ⅲ类(18种):高血压病(Ⅱ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含乙、丙型肝炎的抗干扰素治疗),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糖尿病伴并发症,椎间盘突出,慢性盆腔炎及附件炎,耐药性结核病,癫痫,甲亢,克山病,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支气管哮喘,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帕金森
    2023-05-09
    254人看过
  • 关于调整慢性病报销标准通知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州慢性病报销办法及标准的批复(昌州政发【2012】89号)精神,我们对自治州慢性病报销办法及标准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对部分慢性病实行定额报销,定额内按70%予以报销。定额标准如下:1、肺源性心脏病年度定额标准为2000元;2、冠心病年度定额标准为3400元;3、脑梗塞恢复期年度定额标准为2800元;4、Ⅱ期(2)级以上高血压年度定额标准为2800元;5、脑出血年度定额标准为2800元;6、糖尿病年度定额标准为3400元;7、病毒性肝炎年度定额标准为3400元。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精神病,仍按原办法报销。二、对原按慢性病管理的恶性肿瘤、白血病的门诊放化疗、肾透析、器管移植后的抗排异性治疗,不再按慢性病管理办法进行结算,改由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各县(市)人民医院直接列入住院费用结算。三、调整慢性病账户管理。1、对列入定额的慢性病病种,不再与个
    2023-05-10
    424人看过
  • 乙肝病人犯罪怎么处理的
    乙肝病人犯罪可以刑事拘留,但是也可以取保候审。乙肝患者是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在进行刑事拘留的时候一定要隔离好,避免传染给其他人,乙肝患者,在刑事拘留的时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适用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一、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2023-02-18
    234人看过
  • 慢性肝炎可以取保候审吗
    肝炎不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只要满足下面条件就可以:(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一、不肯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吗?不肯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刑事拘留期间能不能办取保候审?满足条件就可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3-03-06
    270人看过
  • 乙肝病人能监外执行吗
    乙肝病人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社会危害性小的的;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监外执行新规定有哪些监外执行新规定:1、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形: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二、法院可不
    2023-03-23
    89人看过
  • 医保报销的重症慢性病有哪些
    重症慢性病医保报销多少?据了解,河南遂平将患者在门诊治疗的重症慢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报销,职工65%,居民60%。医保报销的重症慢性病有哪些?城镇职工医保:①肾脏、骨、**移②心衰③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④肝硬化⑤阻塞性肺气肿⑥恶性肿瘤⑦糖尿病并发症⑧肾功能衰竭⑨再生障碍性贫血⑩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综合症、精神分裂症、股骨头坏死、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支架植入术后、血友病。城镇居民医保:①肾脏、骨、**移植②肾功能衰竭③恶性肿瘤④肝硬化⑤结核病⑥脑血管意外后遗症⑦慢性糖尿病并发症⑧支架植入术后⑨血友病重症慢性病如何结算?重症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采取记账结算的办法,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重症慢性病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分段计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重症慢性病门诊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与其他住院参保人员一样(含住院费用)。
    2023-05-09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慢性乙肝患者不能干重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1
      这事你得问当地政府,律师只解决法律问题,不解决国家政策问题。
    • 慢性慢性慢性病人一次性伤残赔偿标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2
      有级别,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
    • 收容教育的慢性乙肝病人能不能保外就医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9
      服刑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属于监外执行,一般来说不符合减刑条件。《》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
    • 医患慢性乙肝康复计划协议书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医患慢性乙肝康复计划协议书医患慢性乙肝康复计划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者)为了使慢性乙肝患者得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我院开始实施慢性乙肝康复计划,为使康复计划顺利实施,医院与患者签署协议如下: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种治疗用药及检查在国家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均按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优惠30%,优
    •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一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资×法定月份数;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