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企业改制土地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0:11:24 269 人看过

想要知道梧州市企业改制土地规定是什么,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1、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组建企业集团的;

2、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

3、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

4、非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的。

5、国有企业破产或出售的,企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当以出让方式处置。

二、土地转让程序具体如下:

1、拟订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由企业或企业隶属单位拟订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企业现使用土地的状况和拟转让土地的状况、转让价格及理由等。

2、地价评估结果确认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审批。地价评估结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和审批,报批时还应同时提交企业改革的批准文件、资产重组方案、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证明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改组或组建企业集团,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企业集团以及境外上市公司的,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由企业隶属单位报国家土地管理局确认、审批;属于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司和企业集团,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由企业隶属单位报省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审批。

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售、兼并、合并、破产的,土地估价结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由企业隶属单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审批;属于中央企业的,报国家土地管理局确认、审批。

3、签订合同与变更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案经批准后,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转让的,企业应持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与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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