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权利收取罚没款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6:52:07 312 人看过

一、公安机关有权利收取罚没款吗?

公安机关没有权利收取罚没款,因为对于公安机关来说,他一般情况下所做出的一些罚款指的是行政方面的罚款,而这样的一种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话,都是由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因此他的授权机关的话是法院。公安部罚没款规定,设立考评指标应当依法、科学、有效、统一,要取消不科学、不合理的考评指标,禁止将“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发案数”、“劳动教养数”、“破案率”等作为绩效考评指标。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除依法应予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二、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有哪些?

罚款与罚金造成的经济结果是一样的,被罚的人都要交纳一定的钱。但是其性质恶劣程度是不同的。罚款承担的是一种行政责任,而罚金承担的是一种刑事责任。就是说,被罚金的人比被罚款的人犯法的程度严重的多。

罚金是刑法附加刑之一,是刑罚处罚的一种方式,属财产刑,其适用对象是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和犯罪法人。罚金,只能由人民法院依刑法的规定判决,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行使罚金权。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工商行政管理的具体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即可执行。

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公安机关和法院以及检察机关这样三个不同种的司法机关所做出的职权范围规定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罚款和罚金它是存在着很大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只能够收取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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