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9:41:48 372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哪些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管辖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对本院管辖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中,多个被告人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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