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如何进行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21:46:50 382 人看过

成功进行破产重整并非易事,这是一处理起来相当繁杂且具有系统性的工作流程。

首先,必须委任具有资质的管理人员主持并负责管理整个重整流程,确保各项环节得以有效协调与监督。

该管理人员将有责任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等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地核实并实时掌握。

在此期间,即使债务人具备一定的自主管理能力,也须在管理人员严格监察之下尽职履责,并且无论是在运营资产还是处理商业事务方面,都必须时刻向当地法院及其债权人会议呈报其执行情况以供审查。

此外,还需要精心制定出实际可行性高的重整计划,这项计划应该囊括了债务清偿方案、经营策略等多个重要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中可以进行重整吗
    不可以,只有在法院决定破产清算之前,才可以申请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只规范普通清算。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
    2023-06-14
    384人看过
  • 宣告破产前必须进行重整吗
    这个不是必须要重整的,但是得要清算。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2023-04-21
    323人看过
  • 破产重整期间执行案件如何处理的
    在破产重整阶段,执行相关案件通常需要暂停执行。破产重整的主要目的在于借助对债务人在管理、财务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有效调控来实现企业的再生并达到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的效果。一旦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之后,与债务人财产有关的执行程序则应立即停止,以便确保重整程序能够顺利推进并且所有债权人能够得到公正平等的偿还待遇。这样做的主要原因在于防止某些债权人通过执行程序获取优先清偿权,从而影响到重整计划的制定及实施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2024-07-25
    54人看过
  • 开发商破产如何重整
    债权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组申请,启动重组程序。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组。二、法院审查《重组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组并予以公告。第三,法院指定管理人。四、法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公告未知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注册,审查申报的债权,编制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实。首次债权人会议将在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不及物动词在破产重组中,进入重组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将财产和经营事物移交给债务人。债务人或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
    2023-08-07
    371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如何进行破产清算
    一、破产管理人资格是什么立法没有统一的积极或消极资格条件的要求。对破产管理人资格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是保证破产管理人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品行状况,保障破产清算程序有效进行的必要措施。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商同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工商行政管理、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等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一经指定,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借故推托或擅离职守。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职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另行指定。清算组可以聘任一定数量的会计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二、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1、机构成立时间不同清算组成立于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破产管理人成立于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时。2、机构功能不同清算组仅仅关注破产清算功能
    2023-06-14
    30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一般有以下条件:(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2)、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3)、出资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律师补充: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三)债务人所欠税款;(四)普通债权。【法律依据】《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
    2023-05-06
    291人看过
  • 破产重整负债归谁管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产重整负债归谁管破产重整负债归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股东在公司成立时股东没有按公司章程约定,全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二、公司破产重整所欠工资如何发放公司破产重整所欠工资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三、破产重整计划的效力1.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2.按照
    2023-07-15
    346人看过
  • 破产重整程序管理人的选任
    依中国破产法,只有法院享有指定管理人的权限,法院应当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企业破产法第13条)。为防止程序的迟延,债权人未被赋予选任管理人的权限,但是债权人享有申请更换管理人的权限。法院指定管理人时,原则上采用名册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1条)。即,管理人一般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从高级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本地管理人名册所列名单中,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指定(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2~14条、第20~26条)。但是,对于涉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在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法律关系复杂、债务人财产分散的企业破产案件,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编入各地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上述机构参与竞争(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21条)。采用随机方式,是基于防止法官的肆意、进行公平选任而确保管理人中立性的制度考量,但这种方式并不能保证由最适合本案的人担任管理人,于是在企业破产法实施后的全国首例
    2023-04-24
    141人看过
  •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生产经营如何开展
    一、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生产经营如何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二、破产重整期间可以转让股权吗重整期间,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由重整人全面负责,出资人对债务人的事务已丧失决定权,因此,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另外,在重整期间,如果允许出资人转让股权,将会导致债务人股票价格大幅下跌,是本来处于困境的债务人财务更加困难,从而直接影响重整程序的进行。此外,如果允许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股权,那么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来逃避本应承担的责任。因此,《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
    2023-04-24
    458人看过
  •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算重整成功了吗
    一、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算重整成功了吗重整与和解皆属于破产的可选程序之一,其宗旨在于拯救濒临绝境但仍具有生机的企业,以防止其陷入破产境地,进而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仅就重整计划的制定及批准设立了时间限制,然而对于重整计划的实施期限却未作明确规定,而是交由债权人与债务人为实现共赢而自行协商决定。这是由于重整计划的执行举足轻重,市场调节应占据主导地位,而非依赖过重的法规制约。根据该法的相关规定,自人民法院做出债务人重整的批准裁定时算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止,称为重整期间。第九十条明确指出已经获准的重整计划应当有监督期予以执行。换句话说,对于重整计划的实际执行期限并无任何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重整计划草案得以顺利提出且获得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将裁决终止重整程序,并启动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若债务人或其管理团队未能按时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同样有权裁决终止重整程
    2024-04-13
    172人看过
  • 破产重整与破产重整相同吗
    破产重整与破产重整的含义相同吗?
    2023-05-07
    486人看过
  • 论破产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
    关键词:破产重整;自行管理;管理人;职权配置内容提要:我国破产法对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尚不够具体,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设定债务人自行管理条件时,应当考虑申请重整的主体、债务人自行管理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等因素。立法应允许债务人在提起重整申请的同时提起自行管理的申请。在自行管理模式下,立法应当区分调查及检查权、撤销权及追讨财产型职权、重整事务型职权、监督权等职权,在债务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债务人管理层聘任专业机构和人员的报酬支出属于破产费用,管理层自身的报酬则属于共益债务。在自行管理模式下,重整相关参与人员的报酬数额及确定方式应适用特殊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规定,在重整程序中,重整企业可以由管理人管理,也可以由债务人自行管理。在不同的立法体系中,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有所不同,美国破产法中的占有中的债务人(debtorinposses
    2023-04-23
    419人看过
  • 如何制定破产重整方案
    一、如何制定破产重整方案1、重整计划的制定(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注意单选题)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2、重整计划的分组表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利益群体表决。)(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债务人所欠税款(4)普通债权3、重整计划的通过方式(1)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
    2023-04-24
    159人看过
  • 如何应对债务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债务在清算之后偿还。债务人在破产之后重整债务,如果由保证人承担了一般的保证的,则无论债务是否到期了,债权人都应该申报破产的债权。若是债务还没有到期,则应该先通过破产的程序来清偿债权,若不够清偿的,可以向保证人进行追偿。若是债务已经到期了,则其债权就是连带保证债权,可以直接要求其保证人进行保证责任的承担。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的法人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营业重组与债务清理,以避免破产、获得再生的法律制度。我国重整制度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由于其程序复杂、费用高昂、耗时很长,故
    2023-07-01
    1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重整,两者有何区别及两者如何进行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均是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共同构成现代企业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1、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2)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
    • 公司需要如何申请破产重整自行管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5
      公司要是申请破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先还银行贷款,,之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支付工人工资。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司的财产对其设置了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被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也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
    • 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是什么,怎么进行破产重整?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破产重整的步骤为: 第一,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第二,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 第三,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 第四,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第五,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 《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
    • 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 破产重整制度, 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 如何理解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它源于英国,由美国立法发展至典型与
    • 开发商是否进行破产重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8
      二、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三、法院指定管理人。 四、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五、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