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4:33:05 321 人看过

股东之间签的转让股权的协议有效,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1、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隐名股东怎样退股

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其他股东或者跟自己签订了代持协议的显名股东协商,将自己手中的股权转让出去,以达到退股的目的。因为原则上,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出资后不可以抽逃出资,不论是隐名股东还是其他一般股东,都是不可以随意退股,抽逃出资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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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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