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5:42:16 254 人看过

承诺转质是指质权人经出质人同意后,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设定较自己质权有优先效力的新质权;而责任转质是指质权人在质权的存续期间内,以自己的责任将质物转质给第三人。

一、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动产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以下三种:

(1)折价,就是当债权到了清偿期而没有被清偿时,质权人与出质人订立协议,由质权人出价购买质物,从而取得质物的所有权。

(2)拍卖,在实践中这是动产质权实现的最主要的方式。质物的拍卖不同于抵押物的拍卖,不需要申请由法院为之,而是由质权人自行为之,一般也称为自行拍卖。

(3)变卖,以动产出质为债务担保的,债务人不还款时,质权人不能自行变卖质押物,应该与质押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

二、质权是什么呢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的特征是:

(1)质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履行而设定的,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担保物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就质物优先受偿。

(2)质权是一种动产物权,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另外,权利也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称权利质权。

(3)质权须移转质物的占有,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在设立质权时,出质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应当将质物的占有移交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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