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发给本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4:32:52 403 人看过

劳动者的工资应该发给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一、用消费券抵工资合法吗?

用消费券抵工资不合法,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其他。

二、工资拖欠案件中怎么举证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需要举证已完成劳动义务。因为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不可能掌握所在单位未支付工资证据,此时就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其已支付工资,如果不能证明支付完成,未支付工资行为就会成为事实,此时应支持劳动者的主张。我国法律中规定,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等,并且单位要保存两年以上。

三、查别人工资属于侵犯隐私吗

工资收入属于隐私,工资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侵犯隐私要看具体情况。简单来说,用人单位查职工工资不构成侵犯,个人查或泄露他人工资构成侵犯。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原则上,职员的工资不属于隐私,国家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实现职工个人收入公开化、透明化。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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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0日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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