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诊断资料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6:33:23 286 人看过

申请职业病诊断资料: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书面材料;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一、职业健康监护目的是什么

职业健康监护目的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其中,职业健康监护是指以预防为目的,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系统的检查和分析,从而发现早期健康损害的重要措施。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职业病是不是算工伤吗

职业病算工伤。因为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所以职业病算工伤。

怎样进行职业病鉴定

1、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

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职业病鉴定机构审核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

3、职业病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4、职业病鉴定书。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

5、对职业病鉴定的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三、劳动者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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