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美国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方面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01 20:20:27 448 人看过

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人对于商标的保护意识逐渐加强,国家的保护制度也存在不同,本文商标律师为您详解有关中美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比较意义

(一)美国是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其他国家基本都或多或少的受到美国的影响。

(二)可比较性:两国国情有不同,但经济规律和发展大趋势是一样的,比较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复制美国的法律制度,而是找出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的原理和规律,找出美国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和美国社会特点的联系,以之考量中国的驰-名商标保护应该遵循何种途径。

二、美国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基础理论—淡化理论

美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基于淡化理论。1927年斯*特在《哈佛法学评论》发表的《商标保护的理论基础》,提出“在所有这些案件中必须结合商标的功能,才能测算真正的损害。这种损害表现在,由于被使用在非竞争的商品上,商标或名称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影响逐渐削弱和降低。商标越是显著或独特,给公众的印象就学深,防止该商标与其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被削弱或消失的需要就越强烈”。美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分会主席史*斯进一步阐发了斯*特的理论,他说:“如果法院允许或放任**莱斯餐馆,劳斯莱斯裤子、劳斯莱斯糖果存在的话,那么不出十年,劳斯莱斯商标的所有人就不再拥有这个世界著名商标了。”这是因为“表面上无关的使用,实际上会破坏商标同初始商品或服务的自动联系,以及同广告创造的有利形象地联系,并最终损害商标的销售力”。

由此可见,淡化指的是驰-名商标被滥用,使商标与特定商品的联系被弱化。不论是用在有竞争性的领域(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还是在非竞争性的领域。与传统的混淆理论保护的对象不同,淡化理论视驰-名商标为商家的一种财产权(与特定商品的显著性联系形成的就是一种无形的财产价值),禁止淡化,实际上是在保护商家的无形财产。这种禁止是排他性的,绝对的,而不是仅在竞争性的领域。传统的混淆理论把商标视为区别不同商品来源的标识,本身并没有特定的价值,禁止混淆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识别商品来源(商家)的权利,并不是为了保护商家的财产权。禁止混淆不是从私法的角度出发保护私权,而是从反不正当的社会法角度出发,维护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

此外混淆带来的损害是消费者的误认和商家的商誉的损害(可能体现在销售量的减少上),是明显的,甚至是可以量化的。而淡化带来的损害是商标与特定商品的联系的减弱,是商家无形资产的减少,这种损害可能不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认,并且短期内,不会导致商誉的损害,销售量也不会有明显下降。但是久而久之,就会使商标于特定商品的联系减弱甚至消失,人们会觉得,**可乐并不代表一种特殊的饮料,而是很多种商品都可以使用的商标。**可乐商标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淡化有三种形式:弱化、丑化和退化

弱化是一种典型的淡化形式,指本来只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联系的商标由于被使用在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从而降低了该商标的绝对显著性,模糊了该商标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唯一特定的联系。弱化是一个逐渐稀释和冲淡的过程,最初存在的商品与商标之间的唯一联想,由于他人在其他商品上对该商标的使用会变得越来越模糊。

丑化是将一个著名商标使用在不洁或有伤风化的背景下,或将高档商品的商标使用在低档货、大众商品上,从而对原商标造成负面影响。

退化,是指由于商标使用不当,商标演变为商品的通用名称而失去识别功能。

(二)法律规定

美国有关驰-名商标的立法主要是联邦商标法(《兰哈姆法》),各州商标立法,联邦反淡化法,各州的反淡化法,以及《制止网上占地消费者保护法》。

1、定义:美国商标法以及反淡化法等没有对驰-名商标给出定义,但是联邦商标反淡化法给出了8个界定标准。如2所示

2、界定:联邦商标反淡化法对驰-名商标提出了8个界定标准:

(1)商标内在的或者后天获得的显著性的程度

(2)商标持续适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时间及范围

(3)商标广告宣传的时间和范围

(4)使用商标从事商业的地域范围

(5)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贸易渠道

(6)在商标所有人的贸易区域内和贸易渠道中,其商标被公众认可程度以及被假冒的情况

(7)第三者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性质和范围

(8)商标是否为联邦注册商标[2]

3、认定机构和程序:美国将商标权作为私权来保护,对商标侵权采取不告不理的司法救济程序。对一切因商标法引起的诉讼,无论争异的数额或各方当事人的公民身份有无差异,地区和地方法院有初审管辖权,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以外的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和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有上诉管辖权。

(三)保护范围:

1、跨类商品的保护:即在非竞争性领域对于使用和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禁止。2、禁止作为企业名称:禁止将别人的驰-名商标或类似的标识作为企业名称来使用。

3、禁止作为商品外形:禁止模仿使用别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产品的外形。

4、禁止将别人的驰-名商标注册为网络域名:根据美国《反抢注域名与保护消费者法》的规定,将他人显著性或驰-名性的商标注册为域名的行为是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三、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

(一)基础理论——混淆理论

我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坏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商标所有人人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认定被告注册、适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相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上述条文都将“容易导致混淆的”“误导公众”“可能欺骗公众或对公众造成误解”作为侵权的构成要件,可见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仍然是从保护消费者、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角度,而没有从保护商标所有人私权的角度出发认定侵权。依然是基于混淆理论进行的保护。虽然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实现了商品和服务的跨类保护,并禁止登记为企业名称,禁止注册为域名,只能说明我们开始引入了建立在淡化理论之上的法律条文,但在实践中,保护商标所有人私权为核心的淡化理论并未深入人心。从若干起驰-名商标的侵权案件就可以看出此点。

(二)法律规定: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立法主要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有关于审理计算机案件和商标权案件的两个高法解释,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对于知名商品名称的保护实现了对于驰-名商标的兜底保护

1、定义:《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2、界定: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如下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人和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纪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3、认定机构和程序: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认定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认定构成了我国认定驰-名商标的双轨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要如何保护呢?
    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要通过如下方式予以保护:一般情况下,驰名商标所有人认为其相关权利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时,可以向我国商标局提交相关的材料,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我国商标局认定属实的,可以对其他人作出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决定。一、驰名商标的使用范围我们都知道,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驰名商标在我国实行个案认定,在商标纠纷发生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在之后的纠纷中并不理所当然地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我国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的限制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除了上述限制,驰名商标的使用和普通商标一样,但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强于普通已注册商标,可以实现跨类保护,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同普通已注册商标。二、驰名商标具体司法认定程序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程序:1、商标申请人提交书面的申请材料。例如,为相关
    2023-04-02
    375人看过
  • 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
    邓宏光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关键词:商标法驰名商标淡化混淆内容提要: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引入了商标反淡化制度,顺应了国际发展趋势。然而,该司法解释以并无商标反淡化因子的《商标法》第13条为基础引入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而且使商标淡化寄居于商标混淆之篱下,在理论上难谓妥当。另外,该司法解释未合理地限制商标反淡化的适用范围,可能加剧驰名商标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失衡状态。目前,我国商标法理论对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缺乏深入研究,在现实中也欠缺实施该制度的必要环境,因此,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应当缓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复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多次修改的基础上,于2009年4月23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司法解释作为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理论之集大成
    2023-04-23
    467人看过
  • 商标保护制度如何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的规定是:1、申请注册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2、申请不同或者不同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3、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的事实。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以下因素: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是什么我国目前并没有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制度,仅有被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第二条在下列民事纠
    2023-07-02
    242人看过
  • 中国有哪些对驰名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制度
    一、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二、《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包括:(一)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类似于普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二)注册的驰名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可见,已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除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
    2023-04-05
    311人看过
  • 中国驰名商标的荣誉:如何保护与维护
    中国驰名商标特别保护有下列内容:一、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二、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三、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规定内容是什么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023-08-11
    72人看过
  • 驰名商标在我国享受哪些具体保护措施?
    1.自该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8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新入职员工劳动法有哪些具体的保护措施新入职员工劳动法对其权益做了保障性规定,新入职的员工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是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不与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员工可以依据劳动法进行维权。劳动法对于新入职员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2023-07-05
    194人看过
  • 要保护我国驰名商标该怎么申请?
    我国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是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一、商标侵权的形式是什么商标侵权的形式如下:1.将他们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抢注。2.在相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他们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者在不同商品类别模仿复制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3.注册商标侵害他人合法在先权利。4.将他人商标注册成企业商号的。5.将他们商标注册为域名。7.他们在先企业商号在装潢设计中突出使用侵害到他们商标权的。8.直接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构成近似,侵害其商标专用权的。9.恶意模仿抢注、以欺骗的手段抢注他们商标的。10.明知是侵犯他们商标权的商品而依然销售的。二、驰名商标的确定应考虑哪些因素驰名商标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2、该商标的使用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
    2023-03-22
    341人看过
  • 我国驰名商标的权益保障:特殊保护措施
    1、在相同或是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未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不能注册并且禁止使用。2、在不相同或是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是不能注册和使用的。3、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当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如果是恶意注册的,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简述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下: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监督检查制度,保护驰名商标;2、遵循案件认定和被动保护的特殊保护;3、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局应当禁止其他人的近似申请或者相同申请。申请驰名商标应该准备以下这些材料: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如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材料。该商标为未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证明其使用持续时间不少于五年的材料。该商标为注
    2023-07-20
    486人看过
  • 驰名商标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和保护
    中国商标注册或中国主管机关,在中国法律允许情况下,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禁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档相同或近似的标记;对于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的图案,应拒绝其注册申请;对于已经注册的与驰名商标可能造成混乱的标记,应撤消注册。根据国际法的分类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
    2023-07-06
    256人看过
  •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保护实行什么标准?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的规定如下:1、就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3、其他保护范围。一、如何识别被驰名字的注册信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系争商标,但对属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系争商标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判定系注册驰名商标申请人是否具有恶意可考虑下列因素:(1)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2)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3)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发生其他纠纷,可知晓该驰名商标;(4)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内部人员往来关系;(5)系争商标申请人
    2023-04-02
    74人看过
  • 驰名商标在我国被严重异化
    我国以前对驰名商标的认定甚至由媒体来认定,后来直接由国家工商局主动认定某某商标为驰名商标。由于认定的极少,全国几百万个商标,但是驰名商标却只认定了几百个,几乎万里挑一,而且认定的条件非常严格,所以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一种荣誉称号。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成熟,消费者理性的不成熟,加上政府不恰当的高额奖励。大量的企业都要申请中国驰名商标,除了追求政府给予的高额奖励外,更多的企业不惜重金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就是为了将中国驰名商标这几个字打在产品上,在广告中宣传。于是中国驰名商标越来越被符号化了,被严重异化。驰名商标异化已经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越来越多的言论要求限制认定。限制认定也是对驰名商标制度的曲解,随着人们对驰名商标制度的理解,驰名商标的申请将失去目前火暴的热度,将回归到对驰名商标具体保护上来。人们对驰名商标申请回归时,需要注重的是驰名商标的维护。
    2023-04-23
    137人看过
  • 特别保护的中国驰名商标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要求驰名商标保护。申请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申请不同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或者翻译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不受五年限制。驰名商标特别保护对驰名商标有下列特殊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对恶意注册的人请求宣告其商标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以及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对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
    2023-07-17
    427人看过
  •  我国商标法如何为驰名商标提供特殊保护?
    本文介绍了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驰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已经非常熟悉并具有高度认知度的商标。为了保护这些商标,我国建立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并规定了认定过程应当遵循个案认定和主动保护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以下方面:1.驰名商标是指相关公众已经非常熟悉并具有高度认知度的商标;2.建立健全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3.认定过程应当遵循个案认定和主动保护的原则。 什 么 是 驰 名 商 标 ? 我 国 商 标 法 对 其 有 哪 些 特 殊 保 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某个领域内,因为其名称、标识、字体等与已有商标高度相似,导致相关公众对该商标产生误解或者认为该商标与已有商标存在关联性,从而构成侵权行为。为了保护驰名商标,我国商标法对其有以下特殊保护措施:1. 禁止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使用其驰
    2023-09-11
    307人看过
  • 驰名商标各国的保护是如何的
    各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般是通过确认其专用权的方式实现的,保护措施不尽相同,一般可分为相对保护(RelativeProteedon)和绝对保护(AbsolteprotectionLawpanel)两种。1.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指在同类商品的范围内保护驰名商标的专用权。如法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并不能阻止他人使用同一商标于不同类商品上,同时规定,一切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成为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商标取得注册的障碍。但法国在具体的判决上对驰名商标却实行较广泛的保护,其立论基础是,被侵害的商标如果是驰名商标,如果驰名商标被冒用于不同商品上,将使消费者把这些商品误认为是驰名商标权人的新产品而发生混淆。因此,将驰名商标冒用在不同商品上也属侵权行为,可对之提起诉讼。但这种扩大了的保护有一定限度,即以足以使消费者发生混淆的商品为范围,如果两种商品之间风马牛不相及,根本不致产生混淆,则不可谓
    2023-06-01
    4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区别有哪些, 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有何区别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
      中国驰名商标与中国名牌的区别一、认定的主体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另据高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中国品牌的评价机构则是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由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和管理,“名推委”是非常设机构,由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负责其日常工作。二、认定的标准不同。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
    • 我国如何制定驰名商标的保护法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 中国驰名商标跟驰名品牌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般而言,“中国名牌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知名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必须是质量过硬、具有竞争优势。但是,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 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
    •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的方面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5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主要表现的方面: 一、有必要对商标注册制作出例外规定,即根据具体情况商标权也可因其驰名而取得; 二、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 三、赋予了驰名商标广泛的排他性权利,给予驰名商标广泛的保护。 《商标法》第二十一条,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驰名商标认定在我国保护的现状如何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26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保护的现状: 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我国历来实行的是“主动认定为主,被动认定为辅”的两种基本保护模式。主动认定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着眼于预防可能发生的纠纷,而每年从现实中大量存在的商标之中,从七个方面进行认定: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