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现状。”该规定首次规定了“土地权属”纠纷模拟考试,即“当事人协商、政府处理、法院判决”的“三步走”模式。这种模式体现了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与法治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屏障的结合。但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这一规定并不完善。例如,它忽视了土地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下同)纠纷的多样性。这是解决所有土地所有权纠纷的最好办法吗?我不这么认为。土地权属纠纷的形式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形式;根据纠纷发生时政府是否登记发证的标准,土地权属纠纷可分为未经政府登记发证的土地权属纠纷和经政府登记发证的土地权属纠纷。前者是指当事人在日常用地过程中发生纠纷,纠纷发生时政府没有干预;后者是指纠纷发生时,政府按照一方当事人的单方面申请或权限登记发证,在审判实践中会得到满足。
按照“十六条”规定的“三步走”处理方式解决前者不存在问题;实际上,“十六条”所指的纠纷实际上是政府没有介入处理的土地权属纠纷,因为后者的纠纷,即:,政府登记发证后产生的纠纷,不能按照“十六条”规定的方式解决。
对于土地权属纠纷,《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的处理方式并不完善。忽视了土地权属纠纷的多样性和登记发证方式的特殊性。因此,笔者建议在该条下增加一款,即:“已登记发证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由双方与登记发证的人民政府协商解决;经协商认定政府登记发证行为错误的,政府应当撤销其登记发证行为,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条前款的规定处理;登记发证行为正确的,政府予以承认当事人不能撤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政府的土地登记发证确有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行政行为的判决,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条前款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政府土地登记发证合法的,应当维持《政府土地登记发证法》,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可以作为土地权属证书,当事人不得重复使用。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弥补了《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不足,更好地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权属纠纷。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城市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土地使用者的申请颁发的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用地位置和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用地范围。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闲置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合法凭证,受法律保护。主要目标是住房改革和经济适用住房。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等城镇用地。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土地变更登记,证明对象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住房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登记在册,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
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出现土地使用权属纠纷吗
23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纠纷与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有什么区别
8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纠纷属不属人民法院管辖
463人看过
-
土地权属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
60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区别是什么
341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纠纷
456人看过
刑事证明对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用证据加以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实体法事实指对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被告人的身份、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等。程序法事实则包括关于回避的事实、影响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事实等... 更多>
-
土地权属纠纷和土地使用权纠纷找什么律师?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81、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每个人等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00-2000元不等。 2、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3、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
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适用权属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9土地纠纷处理的程序因争议双方的主体不同而有不同。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
-
-
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处理的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土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签订权属地界协议书。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如属个人之间、个人与全民所有制
-
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7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怎样解决,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2、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 3、均未办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