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设施有何具体管理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5:02:35
103 人看过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包括地面或者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
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92人看过
-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包含那些内容?
162人看过
-
物业管理区域内哪些配套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
260人看过
-
住宅小区居住设施管理
452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公共区域停车的规定
389人看过
-
怎样做好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48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
词条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最新文章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有哪些具体方法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4《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关于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提供给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无偿提供给业主大会。产权属全体业主所有。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标准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建筑
-
如何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5-01-08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利限制车辆的停放,因为这是侵犯车主的物权。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在《民法》、《民法典》还是相关规定中,物业公司都是服务部门,而不是执法机关。因此,物业公司无权锁车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物业公司的行为对车主造成了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在物业管理与业主之间,它们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是市场双向选择的合同契约关系。从法律上来看,业主委员会有权委托或不委托某个物业服
-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公共区域停车的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8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公共区域停车的规定有以下几点:1、目的:对于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进出井然有序,确保道路车辆行驶通常、安全;2、适用范围:保安对辖区内所有车辆和外来车辆;3、负责人:安全护卫部。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
如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停水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121. 物业公司并非水、电的供应方,其职责仅是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及供电局之间存在供水、供电合同关系。只有当业主出现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情形时,自来水公司或供电公司才有权停止供水、供电。 2. 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提供物业服务,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停水停电的行为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