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0:12:19 153 人看过

关于在我国是否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这要从立法效率和司法效率来考虑,立法效率考虑的是所要制定法律的立法效率和立法成本的比较,这种比较的结果反映了立法目的是否能够实现,并且会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否能够增进社会整体的利益、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司法效率则考虑的是投入的司法活动与取得的司法效益的比率,假设在取得的司法效益同等的情况下,投入的司法活动越少,司法效率就越高。在我国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不论是从立法效率还是司法效率来讲都能够发挥宪法最大的作用。

从立法效率来讲,《宪法解释程序法》的制定可以唤醒我国宪法,我国虽然在1954年就颁行了第一部宪法,但是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基本权利有相当一部分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处于睡眠或半睡眠状态,这是因为人们其规定的条文也大多数是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细致的程序性条款。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所带来的整体社会效果要大于立法在规划、起草、提案、审议、公布等阶段所耗费的立法成本。

从司法效率来讲,制定《宪法解释程序法》是否会带来大量的宪法性案件,出现案件的积压和司法拖延的现象是我们担心的,但司法效率所要求的,认真、及时、有效地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尽可能地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是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司法职责时所应当遵守的,为了能够使宪法发挥必要的作用,带来的司法效率降低也是值得的。

我国已经有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认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齐玉玲案件,这一案件可以说是我国首例以宪法为依据进行的判决,此案中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就是这样一种在宪法上有明确规定而又没有具体化为普通法律规范上的权利。因此,笔者认为应在我国尝试建立宪法解释的相关程序,时机成熟后拟定《宪法解释程序法》。《宪法解释程序法》的框架主要是按照解释宪法的过程而设计的,首先是请求解释宪法的提起,然后是宪法解释请求的受理、宪法解释案的审议,最后是宪法解释案的通过,其中也涉及一些实体的问题,如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解释的主体和理由、宪法解释的主体等,宪法解释程序融于宪法审查过程,宪法解释程序规范可以散见于宪法法院法之中。这样通过宪法解释活动可以向民众普及宪法理念与知识,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感受到宪法价值,树立维护宪法价值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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