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终止医疗期内是否可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08:11:51 94 人看过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因病处于法定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不能终止,而是自然续延(不是续签)至医疗期满为止,只有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才可以因期满而自然终止。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医疗期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0: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期有多长?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能否终止
    医疗期多长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限,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休养,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当然,本合同条款不得终止,但劳动者提出终止或双方协商终止,或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在医疗期间终止劳动合同的除外,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的通知》(劳动部法[1994]479号)第3条,当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即3个月;六个月,五年多。(2)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的,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上的为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超过10年但不足15年的12个月;超过15年但不足20年的18个月;医疗期满后,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
    2023-05-07
    284人看过
  • 医疗期内能否终止用工关系
    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内的工资怎么发?医疗期内的工资怎么发?医疗期内的工资怎么发?8月的一天,某针织厂职工田某因患肝炎病,被医院收进病房住院治疗。其妻将此事通知了针织厂,并代田某请了病假。厂领导一副关心的态度,让妻子转告田某要安心养病,不要着急,等病彻底好了再来上班。到了发工资那天,田某的妻子来厂为田某代领工资。财务人员赶忙问厂长:“该给田某多少工资?”厂长说:“他生病住院后就没有工作过,不应该发给工资,你按生活费标准发好了。”财务人员给田某的妻子发了296元生活费。田某见妻子从厂里回来,只问了句:“工资发了吗?”田妻答道:“发了。”田某就没再细问。第二个月财务同样只给了296元生活费,
    2023-07-03
    187人看过
  • 合同尚未到期。合同是否会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可以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2。试用期内,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不交接造成损失。另外,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1)用人单位已支付培训费并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提前通知日期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023-05-31
    391人看过
  • 医疗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吗?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
    2023-04-11
    118人看过
  • 是否只有到期才能终止合同?
    终止合同不一定是指到期,具体如下:1、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但仍有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2、当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将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履行完毕是否终止合同是否能维持原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完毕合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
    2023-07-02
    157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是不是到期
    终止合同不代表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只表示合同的履行期限已到,并不能说明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合同权利义务已履行的,合同终止;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并未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合同到期就终止吗生效的合同到期后效力会终止,如果是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2023-02-27
    478人看过
  • 房屋租赁期内被卖承租方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房屋租赁期内被卖承租方可以主动终止合同,但是出租方不得终止合同。房屋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享有的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什么是按揭贷款?按揭贷款的房子可以出租吗?按揭房屋能出租。以按揭方式付款就相当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从而获得贷款,房东拥有对房屋有限的产权,因此不能未经银行同意出售、出租或抵押该房屋。如果出租人想出租按揭房,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出租该房屋。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二、餐厅合同到期,有优先承租权吗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三、短期租房合同
    2023-06-22
    240人看过
  • 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可终止怀孕女职工合同?
    问:我是一名已怀孕3个月的打工妹,因所在企业准备转产,恰恰我与老板签的劳动合同也已到期,老板便以我的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与我的雇佣关系。我曾听说《劳动法》里有专门保护怀孕妇女的条款,便向老板提出了异议。老板却拿出一本《劳动法》说:这里面只规定了妇女在怀孕期内企业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期满时不能终止。遇到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答:《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此看来,似乎企业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但是,劳动部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从女职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实际情况出发,又作了补充性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2023-06-05
    481人看过
  • 保密协议是否随合同到期终止
    一、保密协议是否随合同到期终止保密协议并不是随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的,保密协议应该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
    2023-06-17
    159人看过
  • 终止合同到期意味着终止吗?
    合同到期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但还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当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时,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会终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到期没办理终止合同终止应该怎么赔偿合同届满到期终止的赔偿是:如果造成损失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到期终止,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违约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
    2023-07-25
    230人看过
  • 单位合同终止医疗有效期多久
    一、单位合同终止医疗有效期多久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以再延长12个月。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
    2023-04-27
    158人看过
  • 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费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18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该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且不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医疗补助费。一、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医疗期间是一个法律概念,而病假更多是一个生理上的概念。从法律上讲,医疗期间是指公司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休养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病假,是指劳动者
    2023-04-04
    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否提出终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一、事实法律关系的确定对于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此两个法条中,对于事实劳动关系,一个用的是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个用的是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语虽略有差异,但是用意相同,目的都是有两个:1、这种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2、这种劳动关系中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同原劳动合同规定。二、相关法律依据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的通知义务,仅有一些省市自制的法规对此有所
    2023-06-28
    167人看过
  • 当劳动合同到期但约定的服务期限尚未到时,是否可以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服务期限尚未届满的,劳动合同延长至服务期满。本规定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辞职的限制性规定,是对用人单位预期利益的保护。因此,是否将劳动合同延长至服务期届满是雇主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如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关于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的问题,有几点需要提醒您:1。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出发,既然您同意对方的服务期限和义务,他就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观点。一是在工人遵守服务期规定的期限内,雇主应给予经济补偿,例如每年服务一年的一定数额的特别津贴。在实践中,我也看到这实际上是一个有用的雇主在服务期间给予的特别津贴。例如,上海市闸北区的一所中学规定,招聘教师的服务期为5年。提前转岗的,每年提前补偿3000元;同时规定学校每年给予3000元的特殊津贴。这种完全等价的情况比较少见。
    2023-05-07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员工医疗期内达到法定的,可否终止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1
      可以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不属于需要延长合同期限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 患病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先,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其次,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合同期满;约定终止条件成立;合同目的实现;当事人死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消灭;合同解除。最后,我国法律规定患病职工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医疗期满,这种规定主要是
    • 合同的终止期限是多久,合同是否可以终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8
      一、合同终止条款: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
    • 长期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以依法停止医疗期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2
      如果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到期,则不能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应自动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终止。由于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延长至医疗期满后终止。
    • 劳动合同期内医疗期内终止合同怎么赔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