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承担出租屋环境污染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19:40:08 494 人看过

在房屋租赁协议中,应明确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义务。如果承租人造成环境污染,则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在租赁协议中未约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义务,则由房主承担。这样可以避免房客将房屋出租给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国家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产生严重环境污染且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条件。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因为承租人造成的环境污染,那么承租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在房屋租赁协议中,未约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义务的,则由房主承担。因为这样一来,就可以牢牢地把握住产生污染源这一关,使“房客”与“房东”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房主需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房屋租赁时,不可以将房屋出租给会造成环境污染的房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国家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产生严重环境污染,且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条件。

房 屋 出 租 是 否 可 以 给 环 境 污 染 房 客 提 供 场 所 ?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禁止向环境污染房客提供场所。因为环境污染房客已经受到环境污染的危害,再次接受环境污染的行为会加重他们的身体和心理的伤害,这是对他们的生命健康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实施条例》规定,禁止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环境污染房客提供场所或者设施。因此,房屋出租不能给环境污染房客提供场所,否则将违反法律法规。

在房屋租赁协议中,应明确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对于承租人造成的环境污染,承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对于在租赁协议中未约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和义务的情况,由房主承担。这样,可以牢牢把握住产生污染源这一关,使房客与房东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同时,国家规定禁止向环境污染房客提供场所,房屋出租也不能给环境污染房客提供场所,否则将违反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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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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