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否排除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08:04:22 55 人看过

一、离婚协议能否排除执行

1、离婚协议作为未经公示的财产权属约定,不能排除执行。离婚协议的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排除执行。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二、离婚后能否反悔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是可以反悔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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