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上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42:07 341 人看过

辽宁省人事厅独家向本报透露,今年起开始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户籍所在地政府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加10元改为增加30%。

而孤身一人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遗属,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后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再增加20%。

此项标准从今年起正式执行。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了解到,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在还是每月260元,3月1日起就要涨到300元,也就是说,今年1月和2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将比以前多领取68元,3月起将多领取80元的补助。

能够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具备法定手续的养子女),年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不包括研究生,下同)、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4.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虽满16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5.夫妻双方都是职工,一方死亡后其父母需要补助的,由死者单位负责,另一方的父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一方不工作,其父母无其他子女,长期由工作一方供养的,工作一方死亡后,原单位可将不工作一方的父母作为补助对象,不工作一方再婚后,不再补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4: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再婚相关文章
  • 事业单位工伤补助标准
    与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者已经订立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三级伤残的,应当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首次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发放,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0个月工资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工伤离岗退养规定职工工伤退养政策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2023-02-28
    319人看过
  • 事业单位 工伤补助标准
    与事业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者已经订立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三级伤残的,应当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首次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发放,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0个月工资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发放,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三级工伤护理费是多少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2023-03-04
    159人看过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补偿标准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主要根据各个地区的标准去定。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的,按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工作满五年至十年的,支付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五。实行失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得发放退保费,被辞退人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劳动法病假规定如何发放、病假工资如何计算?1.《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疾病休假工资标准: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
    2023-03-05
    440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丧葬补助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
    2023-05-04
    180人看过
  • 单位工作餐的补助标准
    1、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赴外单位执行公务,接待单位严禁用公款搞任何形式的宴请。本市各单位间的工作人员公务往来原则上回本单位就餐,确需接待单位安排就餐的,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在职工食堂就餐或由接待单位供应工作餐。接待单位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2、工作餐的标准为午、晚餐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30元。一、饭店吃了不干净就赔钱吗消费者在餐饮店就餐,并支付相应费用则双方已形成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饭店东西不干净说明消费者食用的产品不符合标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
    2023-04-06
    301人看过
  •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补助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交通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的2/3,并按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支付。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用人单位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25%的赔偿费用。一、个人工伤认定的工伤待遇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
    2023-03-04
    315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再婚
    词条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 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更多>

    #再婚
    相关咨询
    •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
      请参考如下文件: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一次性抚恤标准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本级养老保险统筹单位: 近期,省人事厅、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冀人发〔2007〕70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省民政厅、人事厅、财政厅转发了民
    •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3
      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迅速发展、职工收入的不断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而原执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明显偏低。为了妥然解决这一问题,经研究决定,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如下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的
    • 事业单位人员死亡遗属补助标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80]5号,财事[1980]34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按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人民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
    • 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2020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和调整死亡丧葬费标准的通知 黑人联字[1998]10号 各市、行署、县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使工作人员的遗属基本生活得到保证,促进社会安定,经研究,现对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困难补助问题和丧葬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按哈民综[1998]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调整情况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3
      从2013年1月起,驿城区(含市直)、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其他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鉴于驻马店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提高,按照《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驻人退〔2007〕40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当地政府公布调整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