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6:42:20 424 人看过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一、无罪释放可以要求国家补偿吗

不可以,因为不是拘留或者逮捕,只是被取保候审了,不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二、刑拘一个月无罪释放有国家赔偿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范围相关文章
  •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赔偿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范围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范围是造成一般伤害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一、工伤赔偿标准和工资怎么算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工伤伤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工伤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的补偿范围要
    2023-02-14
    113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什么,国家赔偿范围
    一、国家赔偿的项目包括什么(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扶养费、生活费。(三)致人精神损害的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赔偿。二、国家赔偿范围:(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
    2023-06-26
    374人看过
  • 什么是违约损害赔偿,违约赔偿范围包括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就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施工合同未成立的承包方超期未履行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二、可以转让购房协议吗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转让购房协议。不能协商一致,转让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
    2023-04-06
    103人看过
  • 国家赔偿包括民事赔偿吗其赔偿范围是什么
    不包括,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因此,国家赔偿是不包括民事赔偿的。一、国家赔偿法于实施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条件的重要意义: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是国家对国家权力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因为它不仅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特别是对和谐社会的建立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二、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情况有哪些适用国家赔偿法的情况有:(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
    2023-04-05
    361人看过
  • 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什么国家赔偿的范围不包括: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因申请人申请保全错误的行为造成损害的;4.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国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三、国家赔偿范围的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范围划分为行政赔偿范围和刑事赔偿范围:1.行政赔偿范围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情形,如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
    2023-04-24
    175人看过
  • 什么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什么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这些行为不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行政赔偿的范围是如何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
    2023-07-30
    439人看过
  • 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范围包括什么?
    一、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处罚范围包括什么?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范围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即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还有:1、警告;2、罚款;3、责令停产停;4、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执照、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所以地方性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二、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划分是怎样的?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
    2023-04-13
    195人看过
  • 不适用海关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什么?
    一、不适用海关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什么?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所属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作出的考核、任免、升降、辞退、回避等人事处理决定、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决定和行政处分;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5.上级行政机关责令下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6.行政机关对信访问题作出的没有规定新的权利、义务的重复处理行为或者解释性答复;7.行政机关落实历史遗留政策问题的行为;8.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9.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10.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11.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为。二、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
    2024-02-05
    291人看过
  • 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什么,行政许可范围怎么确定
    一、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什么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
    2023-04-03
    136人看过
  • 行政追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包括什么?
    1、行政赔偿性质上是一种救济手段,目的主要是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违法行政侵权行为所受的损害得到弥补;行政追偿的主要目的是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行政赔偿的行政机关、其他行政组织或者它们所属的行政人员通过责令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方式予以惩戒,而不是试图通过行政追偿来弥补国家行政赔偿费用的损失。2、行政赔偿的对象是受以违法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行政追偿的对象则是符合法律条件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3、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其他行政组织以及国家行政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民、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行政追偿的前提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或者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超出法定范围和标准给付赔偿。4、行政赔偿发生在行政侵权行为违法并切实造成损害之后,而行政追偿则发生在行政赔偿义务和机关履行完结行政赔偿义务之后,行政赔偿是
    2023-04-13
    37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行政赔偿的范围有什么?
    行政复议可以提出行政赔偿吗?当事人是可以在提出行政复议的时候,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三)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第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
    2023-05-06
    33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行政赔偿范围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具体流程:1、由请求人以书面方式提起诉讼,或者不能提出书面的诉状的,以口头方式提出;2、由法院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3、相关机关进行审查;4、案件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中的合并管辖在行政诉讼中,合并管辖的情形有:当事人因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法规,并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主体处理的,如果受处理人均不服而起诉,由一个人民法院合并管辖;几个当事人对行政主体就同一事实对他们分别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而分别起诉的,一个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案审理;诉讼过程中,被告发现原告有新的违法行为而进行处理,原告对新的处理决定不服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另案审理,也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又提起行政赔偿之诉的,由一个人民法院合并管辖。与民事诉讼中一样,由于对合并管辖和合并审理未作理论上的区分,上述很多情况其实属于合并审理,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
    2023-07-28
    355人看过
  • 行政赔偿范围和程序?
    行政赔偿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具体如下: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  9、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物品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10、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  行政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  第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政策法规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第二、审查:审查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有无法律、
    2023-02-22
    19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有哪些范围?
    我国《国家赔偿法》所规定的行政赔偿包括的具体范围如下: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一、警察局抓错人能索赔吗警察局抓错人能索赔。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被错误拘留的,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同时,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有权要求办案机关予以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国家
    2023-03-25
    39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 更多>

    #行政赔偿范围
    相关咨询
    • 误工费包括什么赔偿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4
      误工费的赔偿范围实际上就是误工损失的范围。是指受害人因暂时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而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劳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因无法从事原有的工作或劳动而遭受的实际收入的损失和因丧失一个确定的工作机会而遭受的收入损失以及受害人为避免收入损失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在司法审判实务中,为了使受害人在治疗期间仍能够维持基本的收入状况,一般将误工损失的认定为受害人的整体收入状况为依据,而不应将基于一时一
    • 2022年行政机关赔偿一般范围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行政机关的赔偿范围包括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两大方面。 2、具体内容如下: (1)、应当赔偿的侵犯人身权情形: (一)、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五)、
    • 行政赔偿一般是什么行政赔偿范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3
      《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 行政赔偿行为侵害财产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 行政复议政府管辖范围包括什么方面?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5
      行政争议发生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 由人民政府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1.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省、自治区政府派出机关(即地方行政公署)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3.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