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代位权诉讼的被告是怎么确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1:52:41 453 人看过

代位权诉讼的被告是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的:通常为债务人的相对人,即次债务人。债权人是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因此将相对人列为被告,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一、必须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吗

必须通过诉讼行使代位权,因为只有通过法院裁判方式才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这样才不会侵犯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权益,才能避免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第三人之间因此产生纠纷。

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需要向法院起诉,并且是向法院申请以本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二、代位权的行使先决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的先决条件: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三、代位权的法律后果

代位权诉讼法律后果:

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

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后的民事效力,直接归于债务人;

3、对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后,第三人不得对抗债权人,因为此时债务人已丧失了处分权。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诉讼中被告一方是单位的起诉状要怎么写?
    因为纠纷去法院起诉的,一般需要撰写起诉书。通常上,你要告的一方是个人的话,那么就直接写上对方的信息就可以了。但是,实际中有些人想要告的是公司等单位。单位不是个人,所以,在写起诉书的时候也不能按照个人的写。在实际中,如果你提起的是刑事诉讼,那么这个起诉状就不用你自己考虑,因为检察院会撰写起诉状。不过,要是提起的是民事诉讼,那么起诉状的内容基本跟一般起诉状相同,只是注意在被告栏写清楚单位的基本信息和法定代表人,在事实和理由部分着重叙述清楚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不过,诉讼中被告一方是单位的,撰写起诉书的时候你还是要注意下面几点:1、原告人和被告人。要分别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家庭住址、电话、邮政编码。如果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就要写明单位名称的全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2、监护人。原告人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时,要写明监护人
    2023-04-30
    316人看过
  • 继承确权诉讼被告是谁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为原告。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一、遗产继承的原则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达成的协议也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原则。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
    2023-02-13
    13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适格原告的确定
    股东代表诉讼虽然是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但实际上有的股东为了达到个人的非法目的,获得不法利益,也可能滥用此种诉权。为了防止股东滥诉,各国法律一般都对起诉股东的资格从持股期限、持股数量等方面上进行了限制。1.关于持股数量的限制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其所持股数量是否应当进行限制,各国处理模式并不相同,从理论上讲,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一种单独股东权,即使股东只拥有一个股份,只要符合其他条件,法律也不应以其所持股份数量太少为由而驳回其诉讼请求。美国和日本都没有对股东的最少持股数作出限制,因此,持有最小单位股者都可以提起代表诉讼。但原告股东持股数量过微有可能成为法院要求其提供费用担保的决定性因素。台湾地区《公司法》要求原告股东持股额须达10%。我们认为对股份数额加以限制是有必要的。但是台湾地区规定原告股东持股额必须达到10%,这一要求太过严格,势必将大部分小股东排斥在原告范围之外。我国新《公司法》为
    2023-06-19
    1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原被告一般是
    行政诉讼原告指对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原告大多是行政管理中的行政相对方。行政诉讼的被告指被原告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行政诉讼的被告不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行政机关本身。在行政诉讼中,行政主体始终作为被告,这是行政诉讼的一大特点。一、复议60天诉讼6个月什么意思不服行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为60日,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6个月。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
    2023-03-21
    1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代理权
    被告在民事诉讼中不能代表原告出庭,因为原被告之间是对抗关系,如果被告代表原告出庭,就相当于自己与自己对抗,对原告不公平。此外,原告通常不会委托被告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不能代表原告出庭。原因在于原被告双方存在对抗关系,如果被告代表原告出庭,就意味着自己与自己对抗,对原告不公平。此外,原告通常不会委托被告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被告应避免在民事诉讼中代表原告出庭。 原 告 能 否 代 理 被 告 参 与 诉 讼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和被告之间存在利益对立关系。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原告不得担任被告的代理律师。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原告经法院许可后,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因此,原告能否代理被告参与诉讼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不能代表原告出庭,因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对抗关系,如果被告代表原
    2023-09-09
    354人看过
  • 一般劳动争议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而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仲裁庭和仲裁委员会吗劳动争议的仲裁委员会有其法定性,只能在法定性里面进行约定。首先,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其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如何定义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的居中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进入人民法院阶段的必要前提程序
    2023-03-19
    198人看过
  • 遗产确权诉讼的一般开支是多少?
    财产案件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房屋遗产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房屋遗产诉讼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计算依据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
    2023-07-05
    324人看过
  • 撤销权诉讼被告的确定情况有哪些
    撤销权诉讼被告的确定情况如下:1、根据请求权确定撤销诉讼的被告。撤销诉讼属于支付诉讼,被告是受益人,如果受益人转让财产,那么债权人也可以转让被告,此时被告不涉及债务人;2、根据形成权确定撤销诉讼的被告。债权人根据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提起的诉讼,以行为当事人为被告;3、根据妥协确定撤销诉讼的被告。债权人不主张返还脱逸财产,只要求撤销不当处分;4、此时撤销诉讼是形成诉讼,折衷说和形成权说在这种场合是一致的,行为当事人是被告;也就是说,当债务人的行为是单独的时候,债务人应该是被告;当债务人的行为是双方的行为时,债务人和受益人应该是共同的被告。一、撤销合同之诉定什么案由合适撤销合同的诉讼属于撤销权纠纷,合同撤销权案由有: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明确表示对已经到期的债权表示放弃行为的撤销要求。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无偿地将自己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赠与他人,
    2023-06-20
    465人看过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被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对于后一类权利,由于不涉及被代理人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因此无须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特别授权?这个是可以进行特别委托的。委托人以特别授权赋予律师除了一般代理权限以外,尚具有代理当事人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处理直接做出决定并明确表态的诉讼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
    2023-06-25
    432人看过
  •  代位权纠纷中的被告是谁?
    这段文字描述了代位权诉讼的相关概念。代位权诉讼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情况,前提是债务人未能行使对其次债务人的债权,导致债权人到期债权的行使受到阻碍。但是,如果相应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则代位权诉讼是不被允许的。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的代位权诉讼是指,当债务人未能行使对其次债务人的债权,从而影响到债权人到期债权的行使时,享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如果相应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则除外。 债 务 人 未 能 行 使 债 权 , 谁 来 代 位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债权保全或者强制执行。而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债权人申请执行前,债务人可以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证明其没有过错或者
    2023-09-09
    245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中被告包括哪些内容
    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即债务人可能包括下列几种:1、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3、为共同原告。4、为证人。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有什么区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如下:(一)与诉讼标的的关系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只存在一个诉讼标的,即原、被告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或者享有共同权利,或者承担共同义务。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是两个诉的合并审理,有两个诉讼标的。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本诉讼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存在共同权利或义务。(二)诉的分离不同必要的共同诉讼是一种不可分之诉,不论当事人的人数有多少,都不能分开审理。如果起诉或者应诉时有遗漏当事人的情况,只能追加为共同诉讼人,不得另行起诉。而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023-03-27
    77人看过
  • 单位犯罪的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单位犯罪的处罚
    一、单位犯罪的诉讼代理人怎么确定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的确定方法是: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二、单位犯罪的处罚1、单位犯罪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从刑法总则和分则两个方面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处罚根据:一是刑法第二章第四节中的第31条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刑罚原则;二是在分则的十大类犯罪中有九类犯罪规定了具体的单位犯罪罪名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刑法总则和分则共同形成了单位犯罪的刑罚体系和依据。2、单位犯罪的刑罚原则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说明我国刑罚在处罚单位犯罪时,原则上采取“双罚制”,同时也不排除法律特殊规定的“单
    2023-06-27
    242人看过
  • 诉讼代表人单位犯罪的确定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难以确定诉讼代表人的,可以由被告单位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员作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被告单位或者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人员的辩护人。”据此,对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的确定可以分为两个层次,(1)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2)依据上述规则
    2023-04-18
    455人看过
  • 我咨询一下股东代位权诉讼是怎么样的呢?
    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以下两种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1、非财产性的权利:主要是指身份法上的权利,如,监督权、离婚权等;2、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权: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此外,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权利,基于非法原因而成立的权利,不可代位行使。这就是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举证内容的规定以上就是股东代位权诉讼问题的答案股东代位权诉讼中的董事作为被告时的诉讼程序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了确保责任者真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2023-08-08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行使代位权怎么样确定诉讼标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18
      金融机构行使代位权时确定诉讼标的,除了自身未受清偿的债权数额以外,还应当结合代位权的学理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1“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是代位权诉讼标的最大范围,是法律规定的上限,而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金融机构有权根据次债务人的具体情况作出选择 2代位权的诉讼标的一般不超过金融机构的全部到期债权,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包括有保全必要的未到期债权 3就次债务人而言,代位权的诉讼标的不得超过被代位的债
    • 股东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其原告和被告分别怎样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16
      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人。
    •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是什么人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 一般的代位析产诉讼怎样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撰写代位析产诉状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主要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落款致辞等。并附上相关证据。
    • 代位权一方怎么处理诉讼代位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6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