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续期问题及对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16 17:40:06 429 人看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根据社保法规定,办理退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满15年,只要达到这两个条件就可办理退休。所以如果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经济情况不想再缴费,可申请办理暂停缴纳养老保险手续。但不缴养老保险对本人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根据社保法规定,办理退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缴费满15年,只要达到这两个条件就可办理退休。

3、所以如果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经济情况不想再缴费,可申请办理暂停缴纳养老保险手续。但不缴养老保险对本人是会有一定的影响的,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医疗保险,建议如无很特殊的情况,最好不要停缴养老保险。

社 保 法 : 退 休 条 件 及 办 理 流 程

社保缴费基数及退休金问题一直是广大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关注的热点。社保缴费基数也称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而退休金则是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社保缴费基数和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都需要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缴纳。同时,社保缴费基数和退休金的数额也会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参保人员来说,了解社保缴费基数和退休金的相关知识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及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社保缴费基数和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遵守相关法规,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

总之,社保缴费基数和退休金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对于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来说,了解相关知识,遵守相关规定,都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缴费条件和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执行。此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因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的劳动者,可以按照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缴费或免缴费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养老保险相关文章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二、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023-05-09
    415人看过
  • 湖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正后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制度的衔接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种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制度不能重复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办法为:(一)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1.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制度转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制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退还本人。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5年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制度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账户退还或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制度关系同时终止。个人
    2023-04-24
    366人看过
  • 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关于贯彻实施中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2}117号)和《关于对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养发[2002]206号)文件下发后,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在认定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职工、人才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中心存放人事档案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时遇到困难。现将国家和本市关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连续工龄计算的规定集合后印发给你们,作为统一连续工龄认定工作的政策依据。一、1992年9月30日前曾在企业工作、目前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根据京劳社养发2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在认定其1992年9月30日前的连续工龄时,遇有受刑事、行政处分、自动离职、辞职、除名等情况时,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受刑事、行政处分人员的工龄计算职工被判处徒刑、劳动教养并被开除工职或受行政开除
    2023-05-03
    352人看过
  •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以来,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基本统一,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逐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尽快明确相关政策。根据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包括通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转制以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管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
    2023-06-09
    275人看过
  •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以来,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制度已实现了基本统一,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逐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尽快明确相关政策。根据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变动工作单位,包括通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等方式转制以后的企业和职工,以及跨统筹地区流动的人员,都应按规定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其妥善管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二、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关
    2023-06-09
    284人看过
  • 关于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续接问题的批复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办[2001]62号你局《关于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续接问题的请示》(红劳字[2000]11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非国有企业(单位)职工与企业(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自谋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云劳社(2000)279号文件规定续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二、凡不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虽符合享受“中人”过渡办法,但由于本人中断了缴费年限,因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只能按云政发(2000)212号文件第十条“从业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凡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每少缴1年,扣减个人月基本养老金的2%,依此类推”的规定计发。
    2023-06-09
    31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养老保险
    相关咨询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5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个人账户的存储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付。员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员工和退休人员死亡,个人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5
      最近许多地区出台了新规定,你看看你符合、也能做到就到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手续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5
      办理参保手续应提供哪些材料 1.首次投保(从未参保):“户口簿”、“劳动就业手册”和一寸黑白、彩色照片各一张。 2.再次续保(原有单位参保):“户口簿”或“身份证”、“劳动就业手册”、“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IC卡”。 方法/步骤 1 办理地点 可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登记申报科或户籍所在地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选择确认当年度缴费基数。 2 委托代扣 1.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缴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4-1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下: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依法有权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十五年,从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并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
      (1)城镇和农村的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的人员。 (5)在我市各类企业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