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和医疗事故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4:54:35 260 人看过

若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那么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该过失造成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属于医疗事故;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

被误诊为癌症,被误诊怎么救济

【事件经过】

宝宝刚满3个月,一家人都沉浸在新生命到来的喜悦中。对于24岁的张-浩(化名)来说,这是“风雨过后见彩虹”。两年前,他在老家做身体检查时发现睾丸异常,多家医院都认为他患上了睾丸肿瘤,建议切除睾丸。所幸,他最终被确诊为“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接受了近一年药物治疗后,他的妻子成功怀上孩子。而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生制定的治疗方案,每天用药仅几角钱。

2014年夏天,正准备与女友结婚的张-浩在老家医院做身体检查时,被告知自己双侧睾丸偏小,有多发性肿块。精液检查结果显示,他的精液里没有精子。随后,张-浩到多家医院就诊,都被认为是睾丸肿瘤,建议切除睾丸。几经周折,他找到了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他的血液检查指标并不指向肿瘤。”男科主治医师方-平接诊后,会同该院内分泌科、检验科、肿瘤科等多个科室专家讨论。最终,张-浩被确诊为“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方-平判断,这个病不需要切除睾丸,只需进行药物治疗,而方-平制定的治疗方案每天用药只需几角钱。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与复查,张-浩的病情不断好转。大半年后,张-浩的妻子怀孕了。3个月前,孩子顺利出生,张-浩见到儿子后第一时间拍下照片,向方-平医生报喜。孩子满3个月这天,张-浩全家一早赶到珠江医院挂号,向方-平道谢。

【法律解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误诊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中误诊的鉴定方法
    误诊的医疗事故认定: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3、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涉嫌医疗事故罪。误诊是属于医疗事故吗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构成事故才承担赔偿责任,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受病情、医院医疗条件等诸多因素限制,误诊几率大增,即使误诊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又称闯红灯理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
    2023-07-08
    92人看过
  • 误诊和医疗责任在法律上的界定是什么
    一、误诊和医疗责任在法律上的界定是什么误诊在法律上的界定是指医生或医疗机构在诊断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对疾病的性质、原因、严重程度等方面做出不准确或不正确的判断。这种错误可能是由于医生的疏忽、技术水平不足等原因引起的。医疗责任在法律上的界定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生或医疗机构因为过失、疏忽等原因,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或者痛苦。这种情况下,医生或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医疗责任怎么鉴定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2.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如果法院
    2024-02-16
    36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与误诊之间的关系:探讨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误诊时医疗机构存在过失,且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人身损害后果的,属于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的误诊,也并不当然就是医疗事故,只有符合医疗事故法定构成要件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违反医疗常规造成误诊,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失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该过失没有造成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规定的人身损害后果,则不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与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也不属于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的基本要件1、人员有失职;2、等级的不良后果;3、这一不良后果又是医护人员的失职直接造成的,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作为业务过失类犯罪的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又较普通医疗事故更为严格和谨慎,因为由于该罪主体的范围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争议,在客观方面因为其专业性极强,并且,医疗事故在现实中具有多发性,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刑法的介入界限往往是困扰司法人员的一个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2023-07-04
    19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问题
    《条例》规定误工费的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或固定收入较高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这一规定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相比,相对要低一些。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有可能比各省统一规定执行的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低。同样,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均低于同项目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的计算标准。而实际工作中,在《条例》颁布之前,医患纠纷诉讼中对赔偿费用的计算都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标准进行计算的。另外,《条例》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项目。但该项赔偿只限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情况,《条例》没有规定死亡赔偿金项目。因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条例》规定只给予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不超过6年的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和&laqo;国家赔偿法&raqo;规定死亡赔偿费用计算标准相比,差距太大。这一规定虽有利于减轻医疗机构的风险和
    2023-06-05
    354人看过
  • 判断误诊属于医疗事故的方法
    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受病情、医院医疗条件等诸多因素限制,误诊几率大增,即使误诊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又称闯红灯理论。一、医院漏诊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漏诊,即对同一患者同时存在不同疾病,医生遗漏某种疾病的诊断;延误诊断,即在应当对疾病作出判断的时间内,没有及时作出判断。医院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从我国有关医疗事故的法律规定来看,医疗过错是指医院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规范,对患者造成不应有损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需要损害后果的出现,且这种损害后果要和医院的过错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
    2023-06-21
    303人看过
  • 医生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
    一、医生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医生误诊会构成医疗事故,关键在于两个核心要素的考量,具体如下:1.需要评估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这涉及到医生是否按照医学标准、专业指南以及行业规范进行诊断和治疗。2.要考察误诊是否造成了对患者的人身损害。这包括患者的身体健康是否因此受到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如何。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医生的误诊行为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二、如何判定医生误诊的法律责任判定医生误诊的法律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1.要调查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包括是否违反了医疗常规、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等。2.要评估误诊是否直接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以及损害的程度和后果。3.还需要考虑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如急危患者的特殊情况等。在综合考量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对医生误诊的法律责任做出准确的判定。如果医生确实存在过错,且误诊导致了患者的人身损害,
    2024-07-25
    434人看过
  • 病理误诊是不是医疗事故,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病理误诊是不是医疗事故,法律规定是什么病理误诊中医生违反法律并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病理误诊则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二、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1.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2024-01-09
    31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误诊怎样起诉
    法律综合知识
    一、医疗事故误诊怎样起诉面对医疗事故中的误诊情况,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1.应当收集全面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这些材料是起诉医院的重要依据。2.撰写起诉状,明确列出被告医院、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法院将依法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判决、执行。此过程遵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患双方也可选择协商解决或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但直接向法院起诉是保障权益的直接途径。二、误诊后如何收集证据材料1.误诊后,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患者或家属应当首先向医院申请复印并封存相关病历资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些资料不仅限于住院期间的病历,还包括门诊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2.还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医生的口头承诺、与医院沟通的记录、证人证言等。在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证据的原始性和关
    2024-08-19
    352人看过
  • 误诊医疗事故案例分析
    法律综合知识
    2004年1月9日,29岁的某A因停经33天下腹疼痛到医院急诊,被初诊为:“腹痛待查:宫外孕”。经B超检查并进行阴道后穹隆穿刺检查,吸出20ml不凝血,医院遂考虑宫外孕并将病情向A家属告知,暂保守治疗。住院后,A被予以腹腔镜诊治术,术后病理诊断为:(左侧)卵巢黄体出血伴血肿形成。同年1月25日,A出院,医院在出院小结诊断中注明为:左侧卵巢妊娠,并医嘱随诊。此后,A又到其他多家医院检查,均被诊断为:早孕。A遂诉讼并要求初诊断医院进行医疗事故赔偿。1、A最后诊断应为:宫内孕合并左侧卵巢黄体破裂,此为妇产科罕见病例。医院出院诊断左侧卵巢妊娠存在误诊。2、根据A停经33天,有腹痛、阴道出血;查体符合宫外孕体征;血、尿HCG阳性,B超示:子宫内膜稍增厚,子宫后方偏左侧见54Ⅹ60mm不规则混合性回声区,腹腔内见中等量游离液性暗区;后穹隆穿刺抽出20ml不凝血;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医院行腹腔镜诊治术
    2022-11-04
    1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程序
    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具体如下:1、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具体如下: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4、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具体如下: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什么样的情况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围对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是: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以及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的过失。构成医疗事故过失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
    2023-06-30
    298人看过
  • 医院对医生误诊和漏诊该负有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医院对医生误诊和漏诊该负有怎样的法律责任若医生发生误诊的行为,则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包括有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在医院被误诊了该怎么办在医院被误诊了该如下处理: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患者发现医院误诊后,首先应该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
    2023-09-04
    324人看过
  • 怎样来认定误诊的医疗事故
    从字面上理解,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一旦医疗机构出现误诊,有些患者就当然地认为医疗机构就构成医疗事故。事实并非如此,误诊在临床医疗中有时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在临床上诊断疾病时,往往由于病史、主诉及其他客观资料不全或病情不典型,抑或患者只强调某一症状,致使医生未察觉其他的潜伏症状,使医生未能及时和准确地诊断和治疗患者的疾病。这其中既有医生的失误和过错的原因,也有医疗水平、设施不先进等原因。那么,这些情况是否就是我们常说的误诊呢?就医生不能及时判断和诊治病人疾病的性质,我们认为,总体上讲应属于误诊。那么,所有的误诊是否均是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并应由医院承担责任呢?这无论在医学伦理道德范畴中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是颇为复杂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目前临床误诊率是十分高的,而某些疑难病例的误诊率更高,要求医生对疾病百分之百的诊断正确,也不可能达到。那么,实践中关于误诊
    2023-04-23
    35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误诊后的赔偿方式
    误诊医疗事故后的赔偿方式有协议、调解和诉讼三种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赔偿事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标准还要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而定。误诊医疗事故案例分析2004年1月9日,29岁的某A因停经33天下腹疼痛到医院急诊,被初诊为:“腹痛待查:宫外孕”。经B超检查并进行阴道后穹隆穿刺检查,吸出20ml不凝血,医院遂考虑宫外孕并将病情向A家属告知,暂保守治疗。住院后,A被予以腹腔镜诊治术,术后病理诊断为:(左侧)卵巢黄体出血伴血肿形成。同年1月25日,A出院,医院在出院小结诊断中注明为:左侧卵巢妊娠,并医嘱随诊。此后,A又到其他多家医院检查,均被诊断为:早孕。A遂诉讼并要求初诊断医院进行医疗事故赔偿。1、A最后诊断应为:宫内孕合并左
    2023-07-02
    23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赔偿和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
    2023-03-11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误诊
    词条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

    #误诊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误诊属于医疗误诊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3
      病例误诊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如果病理误诊是由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疗技术难以预防或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准确诊断引起的,则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
    • 病理误诊跟医疗事故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6
      病理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重要因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常规行为二、是否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事故罪和非罪诊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一)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
    •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和解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0
      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却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索赔,无辜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及其它开支;要么索赔金额低于所受损失的赔偿标准,不能完全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病人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病人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病人的家属可能得到的赔偿数额应当按本条例第五十条所列的项目和标准来计算,具体内容如下: 一、丧
    • 误诊是吗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属于医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构成事故才承担赔偿责任,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