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的内涵及其严重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17:11:10 104 人看过

商业贿赂中最典型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商业贿赂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贿赂罪立案标准的界定及其重要性
    界定介绍贿赂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1、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贿赂金额在20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是为了让贿赂者获得非法利益;3、3次以上或3人以上介绍贿赂;4、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介绍贿赂罪认定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还必须具备情节严重的条件。介绍贿赂罪的认定,应区分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的界限,介绍贿赂人不同于行贿或受贿一方的帮助犯,他必须与贿赂行
    2023-07-12
    195人看过
  • (2) 患者健康权利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侵犯了生命健康权的国家赔多少(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医疗费按实际花费赔偿,应以受害人就诊医院开具的论断证明和医疗费有关的收据为凭。国家赔偿法规定减少的收人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其总计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
    2023-07-10
    92人看过
  • 行政执行的内涵及其重要性是什么?
    行政执行:也称行政实施,是公共行政学发展史上形成最早的概念。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测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总和。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充分调动政府资源,通过一定运作机制,逐级贯彻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的政策、决策,推行国家政务和执行行政决定,以落实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诸任务的全部活动过程。行政执行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相对方不履行应履行的义务,是适用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2、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两类: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节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由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执行。3、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义务的履行。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具有广泛性和法定性。行政强
    2023-07-05
    311人看过
  • 报税联的内涵及其对个人财务的重要性
    报税联可以用作企业或者个人报税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一般纳税人怎样报税,报税去哪里1、一般纳税人每月1日必须进行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2、增值税进项票认证好,然后到开票系统,先把增值税开票的IC卡插到读卡器,点发票管理,抄税处理。填写表格,写卡,打印。3、准备中国税务字样的IC卡,插入读卡器,先读卡,填写表格,调整打印纸张,进行打印,一式两份。写卡。4、完毕后盖公章,拿着报表到报税大厅报税。程序同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
    2023-07-11
    139人看过
  • 商业贿赂手段及其审计探讨的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现象越来越普遍,已经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被认可和趋同。其实早在1996年我国颁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就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商业贿赂中的“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其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来取得交易机会。二、商业贿赂的特点及危害性1.商业贿赂的普遍性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发展成为“行规”和企业运行的“潜规则”,特别是在
    2023-06-03
    245人看过
  • 商标的内涵及其运用原则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功能如下:1、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2、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驰名商标的概念是什么?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而且驰名商标持有企业的公司名以及网址域名都会受到不同于普通商标的格外法律保护。到目前为止,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共有1624个,其中外资品牌占98个。1、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害,而
    2023-07-18
    346人看过
  • 严惩商业贿赂案件行贿人
    惩治商业贿赂中的行贿者,要适应商业领域的特点,用足用好各项处罚措施。一是充分运用财产处罚措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商业贿赂行为,可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要结合行贿收益状况,在上述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商业行贿人。二是依法适用执业资格限制。如药品管理法中规定,对实施商业贿赂的药品企业、医疗机构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执业医师吊销执业证书。通过执业资格限制处罚措施的有效运用,使商业贿赂的行贿者作出利弊衡量,最终选择守法经营、正当竞争。三是用足刑罚处罚方法。对商业行贿行为,无论其手段怎样隐蔽,应当用犯罪构成理论及刑法有关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立法规定,准确分析判断,构成犯罪的,坚决以刑罚方法予以处罚。四是构成侵权的,对民事赔偿请求应予支持。商业贿赂最明显的是侵害到竞争对手的经济利益,
    2023-06-03
    220人看过
  • 商业贿赂有哪些特点及危害性?
    商业贿赂的特点是指: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危害性有: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造成物价虚高;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商业贿赂具有哪些特征(一)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二)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三)手段多样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查处力度的加大,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四)侵犯客体复杂化。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正常、公平的竞争秩序的破坏,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7-31
    142人看过
  • 如何判定商业贿赂的特点及危害性
    判定商业贿赂的特点及危害性:1、商业贿赂的特点包括范围广泛性、目的明确化、方式多样化、客体复杂化、涉案金额大等。2、商业贿赂的危害性主要是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通过商业贿赂,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使关于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增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03
    292人看过
  • 商业贿赂的内控防范
    商业贿赂是供应商为了获得别的公司的业务或采购合同,行贿公司重要岗位的员工。在以资本为纽带的企业集团面临的财务风险中,很重要的一个风险就是商业贿赂。对商业贿赂支出的控制是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商业贿赂的六种内控防范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商业贿赂,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一、管理层高度重视控制环境的优化一个企业的管理思想和经营方式对企业会产生广泛的影响,管理者应重视内部控制,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具体做到以下几点:1、培养诚信的企业文化氛围,企业文化包含员工的诚信程度和职业道德水平。而诚信程度与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是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高层管理者认为内部控制是重要的,重视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企业员工就会意识到这一点,并加以遵守。2、建立可行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者是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
    2023-06-09
    112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返点:法律定性及影响
    般大量采购,采购达到一定规模时,供应商都会给经销商返点,这个是合法的。但如果是给采购个人返点,就是违法的,是变相的行贿。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产品促销时放现金红包属于商业贿赂吗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直接给消费者好处的行为不算商业贿赂。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a、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b、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的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c、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商业贿赂有严格的构成要件:其一,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其二,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其三,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
    2023-08-13
    319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内涵以及重要性
    (一)工伤保险的基本含义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也受到了相应的重视。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服务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工伤保险的重要性由于煤炭行业危险系数比较高,对在危险环境中工作的煤炭行业劳动者来讲,有一个健全的、完善的工伤保险制度,既可以保障他们的社会权益,又可以维护他们的生活权利,一旦他们在工作中遇到事故伤害,有工伤保险为他们作保障,会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这样就会增强他们在平时工作中的劳动积极性,为企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开展工伤保险,通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工作,可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医疗,可以保障伤残职工的基本生活和遗属抚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工伤人员以及工伤人员的家属解
    2023-04-05
    272人看过
  • 受贿罪的解释及其重要性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他人财产,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以受贿罪论。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定义、理解及案例分析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也就是说,根据这2条的规定,“为他人谋取利
    2023-07-02
    448人看过
  • 商业贿赂、回扣及相关条款的法律性质
    当前,全国全面展开了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商业贿赂行为不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且可能触犯刑法。本文旨在从刑法层面上讨论商业贿赂、回扣以及刑法中的相关条款的法律性质。一、商业贿赂的法律性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第2款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
    2023-06-03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商业贿赂罪5000严重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09
      也不是想象的那么严重。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5000元是一个起点数,态度好,就没有
    • 什么是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的特征有哪些? 以及商业贿赂的内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3
      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而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作为贿赂的一种表现形态,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2)目的明确化。经营者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从而将自己的产品或服务销售出去,或者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是商业贿赂
    • 商业贿赂行为所涉及的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0
      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一种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有四个方面: (一)商业贿赂的主体 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主体。《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1款对于行贿人作出了规定,即“经营者”,但对于受贿人未
    • 2022年商业贿赂的特点及危害性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5
      1、商业贿赂的特点有: (1)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 (2)主体是经营者,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2、其危害性有: (1)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2)造成物价虚高; (3)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
    • 犯罪及其严重性怎么样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5
      犯罪情节当然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犯罪事实,但它不是构成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的基本事实,而是指除了决定犯罪性质的基本事实以外的其他能够影响危害程度的那些犯罪事实。一般来说,这些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和地点、手段和方法,犯罪的动机、结果和后果,犯罪的具体对象,行为人的一贯表现,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以及犯罪后的态度等。因此,犯罪情节与犯罪事实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犯罪情节本身的性质来看,有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