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手术取钢板不算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0:45:52 467 人看过

符合法定条件的属于工伤复发,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一、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2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工伤员工辞职后二次取钢板的费用能报销吗?
    一、工伤员工辞职后二次取钢板的费用能报销吗?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持《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3、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将上述《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用人单位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各持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二、报销材料1、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备案的《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份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一份(表样在社保局网上下载或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费用清单(包括门诊发票清单或者住院发票清单,在医院缴费窗口打印,具体情况可向医院咨询);7、门诊病历原
    2023-03-19
    53人看过
  • 工伤保险二次拆钢板怎么报
    一、工伤保险二次拆钢怎么报销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持《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3、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将上述《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用人单位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各持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二、报销材料1、经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备案的《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份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一份(表样在社保局网上下载或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3、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费用清单(包括门诊发票清单或者住院发票清单,在医院缴费窗口打印,具体情况可向医院咨询);7、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023-05-13
    484人看过
  • 骨折术后是工伤取钢板能走农合吗
    一、骨折术后是工伤取钢板能走农合吗取钢板的费用新农合基本可以报销的,要看看钢板是进口还是国产的,国产一般都会报销。骨折是要区分类别之后,再决定是否然后报销的。如果是自己不小心弄伤的就可以住院报销。有第三者赔付责任的事故等,都是不能报销的。新农合报销标准: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扩展资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为: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以及护理费用。只要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社
    2023-03-27
    122人看过
  • 工伤二次取钢板是否会影响赔偿的误工费?
    工伤二次取钢板还有误工费。交通事故需拆钢板的,交通事故需拆钢板的,误工时间的计算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工伤认定需要的东西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还要二次鉴定吗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伤残的,如果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造成伤残加重的,就需要做二次劳动能力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
    2023-07-06
    154人看过
  • 骨折上钢板算不算工伤?
    一、骨折上钢板算不算工伤?如果满足工伤条件的发生骨折上钢板是可以算工伤的,例如工作时发生骨折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情况。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二、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
    2023-04-28
    388人看过
  • 工伤腿部钢板术后怎么算残废?
    工伤腿折了有钢板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天内做工伤鉴定。对用人单位而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职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1年。一、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是多久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1、用人单位在1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者则需在1年之内提出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023-02-28
    80人看过
  • 工伤不取钢板能不能鉴定
    工伤不取钢板能不能鉴定以医生的建议为准。一般鉴定机构会要求伤势恢复后再进行鉴定。建议听从鉴定机构的意见,取钢板后鉴定和不取钢板后鉴定对残疾等级鉴定没有坏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多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并提供工伤鉴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一、工伤事故中计划做工伤鉴定多久可以去鉴定工伤事故中病情稳定后可以做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2023-06-24
    302人看过
  • 工伤骨折拆钢板算工伤假吗
    工伤没有假期这一说法,只有你住院期间多少天你的护理期就有多长时间,根据治疗情况,医院给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资待遇不变。一、工伤最新赔偿标准2021年全国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
    2023-06-21
    473人看过
  • 工伤要第二次拆钢板,有什么程序
    1、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来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持《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并加盖医院专用公章3、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将上述《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用人单位和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各持一份以备医疗费报销时查证。工伤一年后取钢板如何走程序工伤一年后取钢板如何走程序,具体如下:1、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认定为工伤后,如果认为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在伤情稳定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3、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情况与单位协商索赔。因工伤,一年后要拆除钢板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3
    2023-07-22
    398人看过
  • 工伤二次手术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资仍然按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正常按月发放。一、工伤在医院的住院生活费是一般在多少钱一天1.工伤不存在生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为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二、停职留薪是基本工资还是效绩工资要看工伤前发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绩效工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劳动者需要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如果工伤前是发绩效工资的,治疗期间也按绩效工资发放。三、疫情期间上不了班有工资吗疫情期间不能上班,单位仍然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第1个月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第2个月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但是只要
    2023-06-24
    227人看过
  • 医院推荐使用钢板不合格被判赔偿二次手术费用
    中国法院网讯患者使用医院推荐的不合格钢板后,致使病情未见好转,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4月3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患者二次手术费16000余元。原告李小莲因右股骨下段骨折于2006年12月到被告辉县市某医院住院医疗费14000余元,并将被告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院作为医用产品的销售者,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本案被告为原告使用的钢板合格证上条形码与钢板上的不符,医院不能证明其提供的钢板符合质量要求,并导致原告骨折未能按期愈合、引起二次手术,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故被告医院方应当赔偿原告二次手术各种费用。
    2023-06-05
    372人看过
  • 旧伤复发取钢板不报工伤可以吗
    旧伤复发取钢板不可以不报工伤,实际上,工伤职工再次入院取钢板,是首次工伤医疗的继续,按照旧伤复发办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一、工伤认定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
    2023-06-19
    216人看过
  • 取钢板请假是工伤假吗
    需要看受伤是不是属于工伤,属于工伤的算工伤假。一、工伤的认定标准有哪些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劳
    2023-02-20
    454人看过
  • 工伤鉴定钢板可以取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原则上是要求等内固定物取出来后再申请作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取内固定物时还涉及二次手术及相关费用,而鉴定出级别后,原则上就只能按照伤残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一、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标准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2023-06-21
    33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钢板未取出有二次手术费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3
      钢板未取出一般会有二次手术费,你要和他协商好,是一次付清还是等手术以后再处理。另外对方应当将病例,诊断证明,入院小结,出院小结,用药清单,以及用药发票还有他的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统统给你,你才可以到保险公司去报销。协商的价格不宜过高,保险公司不承担他们没有认可的当事人私自协商的那部分钱,如果协商不成,最好等对方起诉,保险公司也是被告人。
    • 二次手术取钢板护理费谁出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9
      属于旧伤复发,停工留薪期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 二次手术取钢板能用医保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6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应赔多少钱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二次手术费用由法医鉴定部门鉴定确定属于工伤报销范围。第二次手术取钢板属于正常治疗范围,如果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 今年中考,还有二次手术取钢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