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关系的法律知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43:27 403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关于同居关系的法律知识。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1.我国对事实婚姻应采取相对承认主义,顺应中国传统的婚姻习俗,符合现代社会保护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价值。建议在司法解释中对事实婚姻作出明确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可认定为事实婚姻:(1)双方共同生活达2年以上,其间未有间断;(2)虽然双方共同生活未满2年,但同居生活期间已经育有子女并且双方对同居生活之事实无争议。

2.加强对同居关系的法律调整。同居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由来已久,婚姻家庭关系的多元化倾向已不可逆转。在我国实践中,同居关系当事人诉请离婚,法院均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判决。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是合法的,但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讲,有挂一漏万的感觉,这不是简单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就能一了百了的。

在调查者查阅的案卷中,有这样的情况:一名外地妇女与一个退休老干部相识后不久即同居生活,其间两人矛盾不断,该妇女不仅被迫做了人流,而且还不断遭到男方的打骂。她照顾男方两年多直至其去世,但男方死后她一无所有,带着一身伤病被男方的子女赶出家门。

鉴于妇女在社会上,尤其是在同居关系中仍然处于弱势地位,我们不应该再对同居关系这一社会现象视而不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同居关系相关文章
  • 有哪些法律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
    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都有《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其中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类型主要有哪些网络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方式按照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分类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网上侵犯著作权主要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一是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二是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三是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二)网上侵犯商标权主要方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销售也成为贸易
    2023-08-03
    112人看过
  • 民间借贷关系处理常识法律知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
    2023-06-08
    312人看过
  • 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关于打假的规定
    《商标法》关于打假的规定商标侵权一直是打假工作的重点。按照《商标法》规定,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对于具有上述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处以罚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还对注册商标所有人规定了以下禁止性行为:(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2)
    2023-06-07
    25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知识
    (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二)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三)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不确定,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
    2023-08-12
    147人看过
  • 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相关内容有哪些
    导读:本文为您列出了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婚假,女职工生育假,结婚证丢失,没有户口簿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改变子女姓氏,恢复婚姻关系等。以下是提供的婚姻关系法律知识相关内容。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
    2023-05-05
    32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同居关系的规定
    一、民法典中关于同居关系的规定民法典中关于同居关系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不是能撤销同居关系中的赠与是能撤销的,只需要满足以下情况: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其要点,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
    2023-04-30
    61人看过
  • 关于美国海关的知识
    如果您是一个尽职的进口商,也许您对美国海关已了解许多。您懂得如何交税,如何填写税表。但是,您知道哪些才算“辅助”性器材吗?您知道怎样将版税、许可费和购买商的委托书一并输入您的关税处理器中吗?如果不知道,杰勒德·麦克马纳斯,这位费城人民银行(BDP)国际公司的执行副总裁和关税经纪人会向您建议:赶快去了解。今天,尤其是美国海关采用日益复杂的手段,进口商们也应谨记遵守进口方面的有关规定。麦克马纳斯的主要观点有:对于每一个进口公司而言,“任何人都必须履行责任”,遵守海关规定,否则将过“关”不成。而且,海关将对公司惩之以罚金或刑法,或派遗一支严厉的调查团对商品进行调查,等待您的将是海关的审计。委托书关税处理器是伴随进口商左右的东西,但他们往往忽略将购买商的委任书输入其中。只是在寻找供应商的时候,才可能会给海外的办事员送一份委任书。委任书可能用于扣除商品关税,但必须与办事员签订书面协定。此外,“辅助性
    2023-06-05
    324人看过
  • 婚姻关系法律都有哪些知识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1、财产问题法院在处理因同居关系而产生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案件时,一般会按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2、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
    2023-05-05
    229人看过
  •  关于不立案复议书的法律知识
    尊敬的法官:我是XXX,与被申请人间有纠纷。我在此申请合议庭回避。事实和理由如下: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纠纷;2. 申请人的复议请求是XXX;3. 申请人的事实和理由如下:XXX;XXX;XXX。此致XXX日期申请人在行政诉讼中要求合议庭回避的申请书内容如下:1.首先,应简要介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其次,明确表达申请人的复议请求;3.接着,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4.最后,表示此致行政机关,并签名具名,并注明日期。18.复议决定的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复议决定的法律效力是立竿见影的,对于被申请人来说,一旦复议决定作出,其权益将得到保护。同时,复议决定书也具有执行效力,被申请人必须履行复议决定书的内容。复议决定书还具有申诉、控告、检举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效力,可以作为行政复议的证据。因此,复议决定的法律效力不容忽视
    2024-03-21
    389人看过
  • 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法律知识
    二手房买卖纠纷通过法律知识可以采取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维权。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纠纷归谁管?买卖合同纠纷的归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理。当事人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不成时,应当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商铺出租纠纷如何处理商铺出租转让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加以解决。首先应按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根据合同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3-11
    242人看过
  •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的法律知识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的法律规定:(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三)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这还得据个案情况而定,但是
    2023-03-10
    71人看过
  • 同居关系和同居法律概念
    现在所谓的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间为包括性生活的共同居住生活。同居的要件有二:1、需为男女二人之间。三人以上的同宿群奸是违法行为,不为本述的同居。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中性人与中性人之间的同性恋,和男、女与中性人的同居也不包括在内。2、需有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需有“三同”:同吃、同住、同性生活。没有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不是本文的同居。仅有性关系,没有共同居住生活也不构成同居。一、一方出轨可不可以要求赔偿一方出轨不一定可以要求赔偿。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一方婚内出轨,没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另一方在起诉离婚时是不能要求损害赔偿的。只有存在以下情形,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2023-04-03
    171人看过
  • 【】关于故意伤害罪中的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知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会怎么判刑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一般会按照故意伤害罪的标准进行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打人之后逃逸的话会怎样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相应的刑罚。具体量刑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2023-04-05
    393人看过
  • 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相关问题
    (一)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二)我国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刑法依然会适用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三)《民法典》颁布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未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同居行为。因此,一部分人因婚后感情不和而导致夫妻分居,其中一方与第三人发生同居行为,他们认为只要没有再次进行婚姻登记即不构成重婚罪。一、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委托律师代理不可以,本人必须到庭。对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委托给律师的权限都是一般授权,所以你自己还必须到庭,否则,法院有权按原告未到庭撤诉处理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关系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两性结合。对于非法同居的解除,自己
    2023-06-28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同居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多>

    #同居关系
    相关咨询
    • 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关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8
      同居关系属于无效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 关于农村的分娩补助的相关法律知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5
      1、农村孕产妇出院时凭住院分娩结账单据户口簿或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除外)申请补助。 2、在外地务工的各地农村人口如果在务工地分娩可持报销单据在返乡时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助。 3、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县(区)里的卫生局(不是村,也不是乡),问到那里去领农村孕产妇补助,卫生局会告诉你发放补助的单位。 4、到发放分娩补助的单位了解享受分娩补助需要什么条件如果你符合条件了解领
    • 民法通则关于同居关系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所以最好起诉解决,这样少去不少麻烦,法院肯定会判解除同居
    • 法律关于吸毒知识的书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3
      有关于毒品知识《刑法》中有关于我国的法律规定;XX《关于禁毒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黄素管理办法》《强制戒毒办法》《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知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道路交通事故法律知识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