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否并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0:51:34 121 人看过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附加刑之间也存在并罚问题,对于不同种的附加刑原则上应当并科。例如,数罪分别被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部分财产时,可以合并执行。数罪分别被判处罚金与没收全部财产时,虽然也可以合并执行(先没收全部财产,再由犯罪人通过劳动所得缴纳罚金),但在通常情况下,只执行没收全部财产。对于判处两个以上同种附加刑时,如何并罚,还是需要研究的问题。罚金的并罚,原则上应采取并科原则,即将对数罪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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