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要怎样进行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10:43:39 387 人看过

1、审查来源

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是指以科学的方法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是否是客观存在的,排除电子证据有否伪造或篡改的可能性。同时围绕电子证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制作对象、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明确电子证据所反映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从而确保证据来源的客观真实性。

2、电子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

数字证物具备了客观性的特征后,还应当获得法律的认可。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是由于数字证物的自身特点,应当对其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而电子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合法也直接关系到该电子证据的证明效力,因此对电子证据的收集程序必须严格审查。

3、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

在结合其他物证、书证或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的原则下进行电子证据的审查,审查他们之间是否完全吻合,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同时也能使电子证据更有说服力。

一、出轨离婚的证据有哪些?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

如果法庭接受此类证据,则应建立完整的证据链,以相互证实。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的过程中,由公证处进行公证。法院在起诉离婚时很难接受自己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等婚外情证据。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

由于婚外情证据必须依法取得,如果要求侦查公司拍照,在操作过程中应充分调查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以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从而达到提供有效证据的目的。法庭离婚中的婚外情。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录音

夫妻协商婚外情时,记录材料主要由双方自行收集,不需要互相通知。当事人收集的录音材料,经对方当事人承认有外遇的,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但需要提醒的是,由于部分数字录音现在具有修改功能,当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时,应当能够证明其没有被修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子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证据真实性审查如何进行,由谁审查
    一、行政证据真实性审查主体行政证据的的审查主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于证据、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审查判断。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收集和运用证据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査研究,各种证据都须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二、行政证据真实性审查的法律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第五十四条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第五十五条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
    2023-06-06
    90人看过
  • 怎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由检察院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审查。检察院可以自己主动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审查申请。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部门是捕诉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也可以向其提出。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实践中,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因素较多,主要因素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有的检察机关在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必要性采取了量化方式,设置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否决项目等具体标准,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得分情况作为
    2023-07-04
    19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审查证据应当怎样进行
    审判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单一证据进行审认定:(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件、复制件、复制品是否与原件、原件一致;(二)证据是否与本案事实有关;(三)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民事诉讼中,代位权诉讼如何准备证据代位权之诉是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债权人依照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因此,需要准备的证据是证明:(一)有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借条、合同。(二)债权已经到期。(三)债务人和其他人的债权关系,且不行使到期权利的证明。由于代位权诉讼涉及多方当事人,存在多重法律关系,举证问题相对复杂一
    2023-08-06
    233人看过
  • 怎么进行电子票据贴现
    电子票据贴现的流程一、银行办理贴现业务首先,持票人向汇票开户行申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业务,银行相关人员会根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的业务类型和汇票自身情况做出是否接受业务的决定。然后,银行经理根据持票人情况结合此银行规定利率向持票人作出业务报价,持票人接受此报价后,开户行开始办理业务,并且通知持票人做好办理业务的准备。二、票据交易文件审查这一部分持票人无需办理,由风险管理部门对此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做出决策。三、数据录入、贴现凭证制作开户行经理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据业务系统中录入贴现业务数据,并打印制作贴现凭证。四、合同盖章开户行经理填写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相关资料,将已完善的合同协议交开户行风险部门盖章。五、支付流程开户行经理将依据完善并经过最高签批人员签字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合同协议提交给开户行的资金调度部门,资金调度部门依据交易协议书上的相关具体的信息及申请审签上的拨款金额填写资金调度
    2023-06-06
    24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的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吗
    一、行政诉讼证据所谓证据,即为证明客观存在的事项或就其主张的某一事实的凭证。从诉讼程序上看,证据是作为审判的依据,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其地位均占据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对于诉讼活动来说,证据之所以能够成为证据必然要求其具有证明事实的价值,由于案件发生的过程不可逆转,因而证据作为能够呈现案件事实,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桥梁,还原案件现场的纽带,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对于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要求,对于证据能否进入诉讼领域有着重要影响。二、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审查规则(一)行政主体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证据的合法性,应对收集证据的主体审查是否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为主体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以及规章作出的对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具有权利义务影响的行为,故行政主体的合法性与否是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的最基本的要件。在司法实践中,行政主体的合法性主要从行政行为主体的资格是否恰当进
    2023-06-02
    347人看过
  • 立案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吗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实行的是立案登记制,只要材料完全,就会立案,是不会对证据进行审查的。民事诉讼立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立案须知(一)立案的身份证件1、原告为公民,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原告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代理人(公民)代为立案的,除提交上述原告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4、律师代立案的,除提交上述原告本人身份证明外,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出示律师证,提交律师证复印件。5、被告为单位的,应当提交该单位的注册号(北京市企业信息查询)、组织机构
    2023-06-13
    406人看过
  • 如何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
    一、如何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在收集电子证据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取证过程合法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计算机取证过程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开进行,从而得到真实且具有证明效力的证据。(二)冗余备份原则。即对于含有计算机证据的介质至少制作两个副本,原始介质应存放在专门的证据室由专人保管,复制品可以用于计算机取证人员进行证据的提取和分析。(三)严格管理过程原则。含有计算机证据介质的移交、保管、开封、拆卸的过程必须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或委托见证人)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检查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制作详细的笔录,由上述行为人共同签名。(四)环境安全原则。该原则是指存储计算机证据的介质应远离高磁场、高温、灰尘、积压、潮湿、腐蚀性化学试剂等。在包装计算机设备和元器件时尽量使用纸袋等不易产生静电的材料,以防止静电消磁。环境安全的原则还要求防止人为地损毁数据。二、电子证据应该怎么收集收集电子证据
    2023-06-03
    289人看过
  • 什么是电子数据证据审查认定规则
    电子数据证据审查认定规则是对电子数据证据进行认定的规范性规定。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审查内容:(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否清楚;(三)电子数据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删除、修改、增加等情形;(四)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五)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电子数据是否全面收集。对电子数据有疑问的,应当进行鉴定或者检验。视听资料、电子数
    2023-06-01
    381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
    一、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我国《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认定了民事审判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但是,在该法律条款中,并未对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证据的类型给予具体界定。为此,该司法解释细化了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的具体类型。在以往的案件中,由于电子数据证据相对比较隐私,又可能遭到篡改,所以一般都采用慎用的方式来作为证据。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些证据应逐步吸纳到司法证据中来。对于博客、微博客等电子数据证据,由于很可能有第三方证人会看到,所以在取证时相对容易,而像短信、电子邮件等隐私类证据,还应注意是否篡改的问题。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借助公证等程序,由公证机关确认真实性后,向法庭提交证据。二、电子
    2023-04-13
    329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证据审核和鉴定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审查案件:1.需要补交证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2.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3.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A.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B.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3.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A.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过程;B.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二、审查起诉阶段鉴定:1.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需进行医学鉴定:(1)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医学鉴定;(2)可以由检察院进行【必要时】:A.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B.必要时聘请医学、专门鉴定机构鉴定人参加。(3)也可以由检察院送交由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2.精神病医学鉴定:(1)发现犯罪嫌疑人由患精神病可能的:检察院应当依有关规定
    2023-06-01
    219人看过
  • 电子数据的审查与判断
    第二十二条对电子数据是否真实,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移送原始存储介质;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时,有无说明原因,并注明收集、提取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二)电子数据是否具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殊标识;(三)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过程是否可以重现;(四)电子数据如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说明;(五)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证。第二十三条对电子数据是否完整,应当根据保护电子数据完整性的相应方法进行验证:(一)审查原始存储介质的扣押、封存状态;(二)审查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过程,查看录像;(三)比对电子数据完整性校验值;(四)与备份的电子数据进行比较;(五)审查冻结后的访问操作日志;(六)其他方法。第二十四条对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是否合法,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收集、提取电子数据是否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取证方法是否符合相关技
    2023-08-17
    202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何对证据进行审查?
    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综上所述,检察院审查起诉有时间限制,普通的刑事案件是一个月。如果要延长,应该向上级部门申请,可以延长半个月。被告的代理人可以通过检察院的网站查询延长起诉方面的情况。在这个阶段,代理人应该收集能够证实被告罪行较轻的证据,争取不予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要查明什么内容?根
    2023-08-16
    280人看过
  • 怎样进行应付票据审计
    应付票据的审计程序需要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①获取或编制应付票据明细表,列示票据类别及编号、出票日期、面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利息率、付息条件,抵押品名称、数量、金额,并与明细帐、总帐核对相符;②向票据持有人函证,确定应付票据的余额是否正确;③复核票据利息是否足额计提,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④检查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如系有抵押的票据,应作出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必要的披露;⑤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⑥验明应付票据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充分披露。
    2023-05-01
    194人看过
  • 起诉离婚要收集哪些证据,怎样对证据进行审核认定
    起诉离婚要收集的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4、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5、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已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收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6、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
    2023-06-26
    384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电子证据
    相关咨询
    • 审查证据怎么进行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8
      审查证据的进行: 1、对于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分析,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 2、注意其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现象,讯问程序是否合法; 3、注意审查书证收集的主体是否合法; 4、不能以被告人品格来作为认定其是否犯罪的证据等。
    • 怎样进行法庭公诉证据的审查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3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具体地,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
    • 怎么收集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如何进行收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9
      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而非任何人员都可进行。一是严格依法进行各种电子证据的提取收集。二是深入细致地查找线索,全面客观调查取证。三是积极利用证人、犯罪嫌疑人配合协作取证。四是利用科学方法,做好证据固定保全。
    •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审查证据应当怎样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审判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单一证据进行审认定:(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件、复制件、复制品是否与原件、原件一致;(二)证据是否与本案事实有关;(三)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 对单一证据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认定, 哪些证据可以进行审查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