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选择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而在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但被害人需证明被告人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且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则不能进行调解。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的只有两类案件:
第一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第二类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刑事和解。
2.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和被告人也可以和解,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不能进行调解。
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能否进行调解?
在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通常不会主动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自诉案件自诉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诉讼后,可以在起诉后、开庭前、开庭中、休庭期间或者判决前,与被告或者自诉案件的对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因此,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并非不能进行调解,但需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将不予准许和解,并继续审理案件。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的只有两类案件;在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但需要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将不予准许和解,并继续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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