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里数量验收怎么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1:52:42 459 人看过

在约定验收条款时,首先应明确货物的验收标准,这样买方在收到货后,就有了验收的根据。就验收标准而言,通常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等,至于约定哪种标准,由双方协商来确定。

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一项重要义务,同时也是合同目的实现的必不可少的义务。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中是以转移货物(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所以出卖人还有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通常货物指需要通过交付货物,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了,但是像房产、车子等货物还需要通过变更登记来实现所有权的转移。

(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方获取货物(标的物)所有权的交换对价。

2、受领标的物,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时,买方应及时的接受货物。

3、对货物进行检查通知的义务,买方接受货物后,应当在当事人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尽快检查验收货物,如果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或者货物存在瑕疵的,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

二、买卖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

(一)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三)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证明数量
    证明合同履行的证据:出入库单据:提货单、提货单、提单、收据、入库单、仓单、运单等;付款收据: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欠款证明:结算清单、借据、还款计划还款承诺、欠款事实证明函等;接受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书、证人证言、有关单位证明、检验报告、顾客投诉、退货证据、索赔要求。约定向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应当提交第三人履行合同的证明和相应凭证。一、如何确定担保合同履行要确定担保合同的履行一般可根据履行后的证明材料确认,其证明材料有如下例子:1、交货收据、收货凭据: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2、货款收支凭据:收据、银行付款凭据、发票等;3、证明拖欠货款的依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方案、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现实的信函等;4、收货方提出质量贰言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查验陈述、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依据;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实行或由第三人实行的,则提交第三
    2023-06-28
    9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数量
    一、买卖合同怎样约定产品数量产品的数量是卖方应当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也包括在连续供货合同中每一批的数量。产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没有产品的数量就无法进行交易。数量条款还应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允差,自然增减量等。计量方法应当根据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二、买卖合同如何约定产品包装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根据《工矿产品购
    2023-02-15
    271人看过
  • 买卖合同关于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买卖合同关于产品验收合格标准是产品的技术标准,还有产品的质量要求。双方当事人在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把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责任归属等写清楚。买卖合同标的物纠纷一般都是出现在房产,物品,车位等。一、买卖合同关于产品验收合格标准要分为两部分:(一)产品的技术标准产品的技术标准是合同中对产品的质量的要求。根据技术标准,卖方安排产品的生产,买方在接受产品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在发生纠纷时判写产品质量的责任归属。因此,必须在合同中把产品的技术标准明确下来,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二)产品的质量要求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对成套产
    2023-06-05
    485人看过
  • 本村买卖宅基地怎么写买卖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现在由于农村的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当中,农村很多的土地慢慢荒废闲置,这时候土地所有人是可以对其进行永久的转让。土地转让合同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土地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转让的主要目的意义,然后合同可以分条列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转让土地的性质、土地的面积、土地的具体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
    2023-03-01
    47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签订地点应该写哪里
    买卖合同签订地点: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签订地为最后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的地点。2、当事人采用承诺形式订立买卖合同的,签订地为承诺生效的地点。一、签合同不盖章有效吗?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特别约定“合同需要签字并盖章才可生效”的条款的话,则只有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有亲笔签名或者手印盖章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具备成立买卖关系的合意;2、签订了书面商品房买卖合
    2023-03-15
    284人看过
  •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货物验收合格?
    买卖合同是企业最基本、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交易形式,实践中发生的争议也最多的,尤其是货物质量问题。那么,在货物交易过程中,如何认定货物验收合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对待:1、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例外情形】(1)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2)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2、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签收
    2023-06-09
    210人看过
  • 合同里的收款方变更怎么写
    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保证人同意,保证不发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一、合同变更的条件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2、
    2023-02-14
    455人看过
  • 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本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安置房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与普通合同的生效要件相同,都需要具备以下四个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4、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二、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写安置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包含下列几项内容: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付款时间与方式、房屋交付、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违约责任条款三、安置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甲方原有位于的房产一套,属于城东片区的拆迁人,甲方与————市————区拆迁指挥部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
    2023-06-08
    458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要写在合同里?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正因为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法律关系出租人才不需要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因为原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必须使用居住到租赁期满。在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原合同继续约束承租人和新房东这一点是没有疑义的,在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原房东退出了合同,新房东自动继承了原房东的一切权利与义务,包括未行使的权利与未履行的义务,买受人仍应按照原合同的条件允许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买卖不破租赁是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是承租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自己愿意放弃权利也是可以的。但是出租人和买受人不能代承租人放弃此项权利。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从条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买卖不破租赁并非强制性规范,因为该条款表达的意思是,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当所有权发生变动时,承租人不优先购买的,
    2023-04-11
    272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里的附件都写什么的呢?
    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补充来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附件一:房屋平面图;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附件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怎么写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情形: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5
    2023-07-25
    489人看过
  • 车库出售怎么写买卖合同
    1、车库买卖合同甲方(出卖人):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买受人):住址:身份证号: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2)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3)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4)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
    2023-02-10
    75人看过
  • 什么是数物买卖合同,数物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数物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同时是几种的买卖,或者标的物同种、但互不依附的买卖,数物买卖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包括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等情况。一、什么是数物买卖合同数物买卖合同是指同一个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同时是几种或者同种、但可以互不依附之物的买卖。例如,甲与乙约定,甲同时购买乙的电脑和打印机。在这例子中,合同是一个,标的物是两种物。数物买卖与主、从物买卖的区别主要在于,数物相互独立、互不依附,一般互不关联,分离往往不影响标的物的价值;而在主、从物买卖中,从物从属于主物,相互关联,分离则会影响买卖的标的物的价值,特别是没有主物时买卖的标的物几乎没有使用价值可言。在数物买卖合同履行上,与主、从物买卖合同的基本一致。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物交付,不按约定交付其中任何一物的,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也按约定的数物接收,拒收任何一物也应承担违约责任。二、数物买卖合同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数物买卖合同可以
    2023-06-04
    368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里定金怎么算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的计算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买二手房要付定金吗买二手房不必须交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是否约定定金以及定金数额多少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定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二、定金是指什么意思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先支付给对方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金额由双方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定金合同应当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应当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消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三、订金和定金到底
    2023-02-26
    39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哪几种
    买卖合同中,收货方的验收期限有以下几种:1、有约定的,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内验收;2、未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验收;3、无法确定合理期限的,检验期限为2年;4、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2年的规定;5、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不受上述四项的限制。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一、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功能有哪些?默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有很多,其中包括: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买。2、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默认标的物符合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
    2023-03-04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购买村里租房买卖合同怎么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想回答购买村里的房子合同协议怎么写这个问题 农村的房子可以买,但是农村的宅基地是禁止流转的。所以你仅仅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是没有太大意义的。至于你要采用哪种方式,我建议设计一套可行有效的交易模式。
    • 买卖合同怎样约定产品数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1
      产品的数量是卖方应当转让给买方产品的总量,也包括在连续供货合同中每一批的数量。产品的数量是买卖合同中最核心、最基本的条款,没有产品的数量就无法进行交易。数量条款还应包括计量方法,计量单位,正负允差,自然增减量等。计量方法应当根据198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统一规定的计量方法、标准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
    • 怎么理解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验收合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3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商品房买卖合同》(
    •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样写进合同里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29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
    • 农村里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怎么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禁止转让,没有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