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务员工伤可享受哪些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8:02:52 231 人看过

如果是一般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自然对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强制约束力,2010年修订后的条例65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条例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基本是不打折扣执行,医药费不用操心。但是后面的具体办法,至今未见出台,所以,工伤保险人员能享受到的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公务员只能眼巴巴干瞅着!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看出评残流程为:本人申请→→单位报户籍地县级民政局→→委托医疗机构鉴定→→符合条件层报省级民政厅审批→→发给证件。

一、工伤案件处理流程

发生工伤后,一般的劳动者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现笔者根据自身办案经验,特提出以下建议。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需注意的是,不管单位有没有买工伤保险,员工都可以申报工伤,这是以后索赔的前提条件。必须注意要在一年之内申报。

很多劳动者认为这个流程太麻烦,但我想说的是,最好按流程处理,因为今后可能会有一些并发症或伤情复发的可能,若现在认定为工伤,社保局存档了,之后还可以要求赔偿。

此外,工伤保险不同于意外保险,有些单位为逃避交纳社保的责任,可能只为员工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劳动者很不利的。因为,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若几年或很多年后旧伤复发,还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但意外险不可能有此效力。

正常的情况下是本人先进性申请其次是单位报户籍或者是县级的民政局,之后会委托相应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符合了条件的那么会申报到省级的民政厅进行审批,之后会发放相关的证件这样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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