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4:20:18 482 人看过

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的规定有: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为涉嫌侵权企业办理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处理。

一、注册公司名称有哪些要求

公司名称有下列要求:

1.避免存在误导意义的名称。

2.拒绝具有消极意义的名称。

3.尽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数字。

4.字号部分的数字不宜过多。

5.部分的字词应易读易写,便于记忆。

6.字号应该适合消费者的口味。

7.公司,企业名称中不应包含另一个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8.公司企业名称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业的名称权。

9.不得含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内容。

10.不要使用已吊销或者注销不到3年的公司名称。

11.不得使用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

12.经商标权人许可,商标可以作为字号申请公司或者企业名称。

二、商号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关于商号转让的规定包括:

1、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

2、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且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

3、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有什么要求

1.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与其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3.企业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名称或者具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

4.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准使用。

5.冠省级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应先经所在市、县工商局初审并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后加盖企业名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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