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04:10:10 290 人看过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等等。

一、合同原件被对方拿走怎么办

合同原件被对方拿走,合同当事人在向法庭提交证据时,可以提交合同的复印件。合同纠纷中,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就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提供不同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符合生效的条件,就是有效的。《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二、收条照片有法律效力吗

收条照片这个只能算是复印件,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七十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三、你是怎么用传真扫描法取得合同证明力的?

传真扫描的合同证明力表现为:只要传真扫描的合同与原件内容一致的,即具有一定的证明力;但其作为传来证据的证明力通常是低于合同原件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若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前述的非原件材料不得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需要提供其他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来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的证据要求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属于违法行政行为,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从司法审查角度来看,法院有权审查行政机关据以做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是否在法律上达到了主要证据充足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就违反了法律对事实、对证据的要求,就是违法行政行为。因此,衡量主要证据充足与否的标准是一个法律标准。《行政诉讼法》要求的是主要证据而不是全部证据充足,这是司法有限审查行政的表现。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只有达到了主要证据不足的程度,才能被司法审查确定为违法并被撤销。主要证据与次要证据的区别,没有绝对标准,而是要根据个案中的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在行政诉讼案件中,法官要在查明全部案件事实后,再判断行政机关当时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在法律上)应当、可以或足以支持该行政行为的做出。当然,在行政审判实践中,也逐渐形成了一些判断的标准,法官们经常运用这些标准来判断主要证据是否不足。这些标准主要有
    2023-04-24
    426人看过
  • 诉讼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离婚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诉讼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一方有暴力行为、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离婚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
    2023-06-27
    373人看过
  • 离婚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起诉离婚所需证件如下: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一、起诉离婚证据一般有哪些离婚起诉书一份,副本各一份;能够证明被告与被告之间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夫妻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清单(包括现金、存款、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夫妻关系破裂或者没有证据的;一方过错的有关证据;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1、原告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3、离婚起诉状,起诉状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4、如果有子女,还有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复印件;5、有财产分割要求的,还要提
    2023-06-25
    230人看过
  • 诉讼讨债要什么证据,诉讼讨债要哪些证据
    一、诉讼讨债需准备哪些证据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
    2023-03-31
    193人看过
  • 哪些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二审新证据
    一、如何认定二审新证据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认定新证据的:1、是在举证期限内虽已客观存在,但未被当事人知悉,掌握的证据。2、是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的证据,但法院已经予以释明的除外。3、当事人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的证据。4、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5、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延期,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但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明确排除在“客观原因”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他认为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
    2023-06-02
    48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需要申请吗
    行政诉讼的非法证据排除,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主动排除。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是指行政诉讼主体提供到法院,用来证明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及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中具有违法成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诉讼证据的合法与否,是我国诉讼法学界对证据的基本特征,即“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通说之一,行政诉讼证据亦为其题中之意。我国对行政诉讼非法证据作为了缩小解释,并且有相当的灵活性,但同时也为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主观考量和自由心证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因此,行政诉讼非法证据的含义可以作如下理解:非法证据主要是违反法定程序、法定形式或者其他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行政诉讼非法证据的表现形式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若干规定》的界定,判断非法证据的基本标准有两个:一是严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二是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基于这两个基本标准,《若干规
    2023-06-13
    232人看过
  • 哪些证据是诉讼离婚所需要的
    1、书证指用文字、符号、图形记载或表示的能够证明案件特征事实的书面材料。如:房产证、股权证、情书、日记、在外开房的宾馆发票等证据。2、物证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如:用于通奸的避孕套、卫生纸(巾)、内衣上的口红、内裤上的精液及有关工具等。3、视听资料指以录音或录像、磁带所反映的声音或图像,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配偶和情人在一起拍摄的照片、录像、录音等。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如:配偶的不法行为被亲友、同事、邻居观察到的所见所闻等。5、当事人陈述指当事人就案件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如:当事人和法官的谈话笔录等。6、鉴定结论指鉴定部门运用专业知识对当事人和人民法院提出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研究后所做出的科学判断结论。法院对专门性的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交由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
    2023-06-20
    89人看过
  • 行政诉讼需要花费多少钱,行政诉讼费用类型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需要花费多少钱行政诉讼收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多少钱没有具体的规定。具体分为:1.行政诉讼受理费按以下标准缴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
    2023-06-06
    123人看过
  • 不能作为行政诉讼定案依据的证据有哪些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哪些行政诉讼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当事人超出取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原告、被告。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没有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材料。6、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7、被当事人或其他人做过技术处理而无法辩明真伪的。8、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9、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的证据。10、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行政诉讼证据交换与展示规则(1)对于案
    2023-06-06
    380人看过
  • 行政诉讼 证据 合法性
    行政诉讼证据合法性的内容: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一、证人出庭的时限规定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2、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3、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二、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有哪些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
    2023-03-10
    149人看过
  • 行政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二者的不同点
    行政证据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执法程序中为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法律规范所设置的事实要素,而收集、运用证明特定相对人法律行为或事实的材料。而行政诉讼证据是在行政诉讼中能够证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一切事实和材料。两者在性质、目的、范围、证明对象、调查取证的阶段等方面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第一,性质不同。从性质上看,行政证据具有行政执行性,属于行政程序制度的内容;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司法审查性,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行政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行政机关,而行政诉讼证据的调查收集主体是法院。前者是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调查收集的事实和材料,后者主要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调查收集的材料。行政证据主要是形成性证据①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不存在现实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证据的作用正是为了证明公民、法人或其他法定的权利义务的真实性,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各个构成要素的客观性。而行政
    2023-06-13
    264人看过
  • 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补充证据的有哪些
    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补充证据的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行政诉讼被告补充证据制度行政诉讼被告补充证据是指被告在法定举证时限届满之后提供的证据及收集、提供证据的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这就给行政诉讼补充证据确立了法律依据。实践中,当人民法院要求或当事人申请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当事人是可以补充证据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
    2023-06-02
    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证据保全主要依据当事人申请而启动。在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申请应符合如下要求:(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即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期限和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一致。如果当事人依正当理由,经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则证据保全申请期限也随之推延。(2)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在该申请书中,需详细列明证据名称、所在地点、证据保全的内容和范围、证据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及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等事项。(3)法院可要求证据保全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即法院就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具有自由裁量权。对此,可根据证据的种类、价值大小等诸方面的因素予以综合考虑。(4)证据保全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诉讼第三人,未涉及到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翻译人。
    2023-02-06
    340人看过
  • 原被告提供行政诉讼证据的要求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释义》一、书证第十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物证第十一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物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
    2023-06-13
    42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来证据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有重大差别,其可靠性一般不及原始证据。但是在诉讼中传来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由它提供大量的线索,从而发现和认定核实原始证据;个别情况下实在难以取得原始证据时、查对核实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 更多>

    #传来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证据的定义以及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4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⑴客观性;⑵相关性;⑶合法性。
    • 证据向行政诉讼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
    • 有哪些行政诉讼的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
    • 行政诉讼中被诉行政行为需要证明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你对案件的描述过于简单,请详细描述。同时行政案件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案件会比较复杂
    • 应该如何解释行政诉讼质证哪些证据需要质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1
      行政诉讼中的质证,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就有关证据进行辨认和对质,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及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辩论的活动。一般的案件应当采用公开质证的方式;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原则上所有证据均要经过法庭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下列证据无须质证: (1)依职权调取的证据。该类证据由法庭出示,并且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