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同乘人受伤,好意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16:40:07 61 人看过

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有人受伤,且是由好心人造成的,则相关责任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如果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除外。

如果有同乘人受伤,如果是好心人造成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在一般情况下,赔偿责任应该得到适当的减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交通安全】非营运机动车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非机动车使用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赔偿后,有权向非机动车使用人追偿。因此,在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时,机动车使用人或所有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有权向非机动车使用人追偿。

无论是好心人还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同乘人受伤,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在一般情况下,赔偿责任应该得到适当的减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机动车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非机动车使用人追偿。因此,在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时,机动车使用人或所有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且有权向非机动车使用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2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相关文章
  • 司机无偿搭乘致人受伤承担什么责任
    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所以,车主和搭乘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无偿服务的邀约和承诺关系。车主有安全运送的义务,如果在运送过程中未能履行此义务,就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的大部分责任,搭乘人在搭乘过程中自身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车主的部分赔偿责任。无证驾驶致人受伤怎么办?无证驾驶撞人自己受伤,自己或者让别人报警,之后去医院进行治疗,与被撞者协商相关赔偿损失。由于无证驾驶一方为主要过错方,其中产生的医疗费用等等由无证驾驶人负责,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
    2023-08-02
    117人看过
  • 老人免费乘车受伤,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吗
    【事件经过】2015年3月17日上午,王先生七十岁的母亲乘坐某路公交车到站下车时,左脚刚踩在地上,右脚还未从车台阶上迈下,车辆便启动开车,导致王先生的母亲摔倒在地。当天王先生的母亲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伤情为腰椎骨折、耻骨骨折等。王先生与公交车所在的公交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公交公司认为老太太免费乘车,且受伤与公司无关而拒绝赔偿。王先生来电咨询,公交公司是否负有赔偿责任?【法律解读】公交公司应该对王先生的母亲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王先生的母亲虽然是免票乘坐的旅客,但与公交公司同样构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即公交公司是承运人,王先生的母亲是旅客,公交公司自旅客乘车时起直至送达到目的地,就负有了保证旅客安全的义务。然而公交司机在旅客还没有安全下车的情况下仓促
    2023-12-10
    419人看过
  • 好意同乘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吗?
    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如果在同行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载人方无责的话,那么搭乘人的损失应该有侵权人来负责。经常在上下班、赴宴、接送子女、外出旅行途中搭乘同事、朋友的顺风车。这都是出于善意,且对于整合交通资源、缓解交通拥堵、增进人们彼此之间的感情都有积极意义。但是,一旦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伤及搭乘人,那么就难免“好事变坏事”,甚至同事、朋友成仇。我国《民法典》中的好意同乘条款,就是要将供乘人的好意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考量因素,适当减轻供乘人的责任,以鼓励合法的施助行为,并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此类特殊的纠纷。然而,正如前述法条所规定的那样,适用好意同乘原则的前提是供乘人无过失或只有一般过失,对于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事故的,则不得减轻其赔偿责任。在驾驶交通工具好意搭载他人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
    2023-04-20
    66人看过
  • 好意同乘出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同乘一个车子发生的事故,这个责任划分还是比较复杂的,要考虑是否有其他人进行干扰,如果说只有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其他人又没进行干扰,那么应当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开始接受了好意同乘者的搭乘要求,后来在运输过程中,又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其不能将同乘者运送到目的地,而要求其中途下车,则不能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因此,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
    2023-06-13
    377人看过
  • 好意同乘出车祸由谁承担责任
    同乘一个车子发生的事故,这个责任划分还是比较复杂的,要考虑是否有其他人进行干扰,如果说只有驾驶员自己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其他人又没进行干扰,那么应当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搭乘的机动车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目的地与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者顺路。搭车人未经机动车驾驶人同意而搭车的,不构成好意搭乘。驾驶人与搭乘人之间不能简单认定为“无偿服务的运输合同关系”。因为合同是双方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方违反其当初的约定,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的法律责任,但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不存在这种约束。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一开始接受了好意同乘者的搭乘要求,后来在运输过程中,又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其不能将同乘者运送到目的地,而要求其中途下车,则不能要求机动车一方承担违约的责任。因此,好意同乘者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应是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
    2023-03-17
    384人看过
  • 顺风车撞伤人,乘车人要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吗
    顺风车撞伤人,乘车人要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吗?作为乘车人,不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搭乘顺风车受伤可以要求司机赔偿吗?可以。依照《民法典》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所以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承运人都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如果承运人履行安全义务有瑕疵致使乘客受伤,承运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搭乘人而言,面临的最大风险是交通事故的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对此,对于搭乘人的人身损害,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约定了免责,司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
    2023-06-14
    245人看过
  • 狗咬人赔偿饲养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狗咬人赔偿饲养人是需要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有动物侵权的相应规定,可以依照下面的内容,向狗的相关负责人索要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是我父亲。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被狗咬伤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2023-06-20
    312人看过
  • 工伤责任问题:承接工程的他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06年7月,庄某因新建楼房需粉刷外墙,经人介绍联系到油漆工钱某。钱某找到朱某等5人共同到庄某家施工,由钱某具体负责施工活动安排,并与庄某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价随行就市,按施工人员出勤计算报酬,工程完工后由钱某与庄某进行结算。2006年8月,朱某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脚手架断裂摔落地面,导致左腿粉碎性骨折,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受害人朱某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其余5名共同施工人及房主庄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钱、朱等人平时交错共事,一般由其中一人承接业务后,再邀其他人共同进行施工,完工后由承接人与房主结账,平时各人自行记账,年底再分别结算,各人之间同工同酬。另外,钱某等人并没有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钱某与朱某等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还是共同承揽关系,应当由钱某承担雇主责任还是由所有承揽人及定做人共同承担责任。庭审中,有人提出,钱某作为该粉刷业务的具体承接人,并与房主签订施工合同,
    2023-07-02
    340人看过
  • 乘车受伤害责任谁承担
    [案情]2003年10月9日,原告王某乘坐被告某汽车公司的公共汽车,当车行至离站牌10米左右时,车未停稳,其中坐在车门附近的赵某听到有人喊开门,随即将车门打开,将原告王某摔下车去,当场昏迷,后王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9625.23元。后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于2004年2月5日以汽车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依法追加乘客赵某为本案的被告,判决汽车公司和赵某共同承担原告的经济损失。[评析]一、汽车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王某乘坐被告汽车公司的汽车,双方即形成客运合同民事法律关系,承运人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在汽车公司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其乘务人员工作疏忽,未尽到管理责任,使赵某得以要开车门,致使原告摔伤,故汽车公司负违约的赔偿责任。二、赵某应承担赔偿责任。赵某作为乘客,未完全遵守乘车规则
    2023-06-07
    132人看过
  • 车祸责任问题:乘客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要看事故责任认定,看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如是车主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车主赔偿损失。根据事故认定书去申请理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朋友醉驾出车祸最后一人有责任吗?朋友醉驾出车祸一起喝酒的人:1、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2023-07-07
    302人看过
  • 问:违法分包人是否需要共同承担责任?
    违法分包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别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承包人转包承包工程或者违反规定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格证书。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有哪些违法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有: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非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
    2023-07-13
    205人看过
  • 高空坠物没伤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高空坠物,如果没有人员伤害的话,那么自然是不存在着赔偿的。之所以侵权行为,需要进行赔偿是因为给他人造成的人身,高空坠物,如果没有伤害到他人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相应的费用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024-04-15
    438人看过
  • 骑电动车醉驾伤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撞伤他人,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对受害方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方面进行赔偿支付。当受害人为残疾人时,其因日常生活所需增加的必要开支和因其失去劳动力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也应由赔偿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费用通常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持续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投责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全额支付上述赔偿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7-28
    53人看过
  • 装修工人外包受伤,负责人是否需承担责任?
    如果是工人自己不注意,受了伤,那么可以按照如下处理:一、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二、包工头是实际的雇主,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你们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对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三、包工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包工头没有装修资质,房东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包工头有装修资质,房东就不承担责任。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一、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1、装修工人受伤包工头和业主谁负责,要看装修工人和业主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分别是:(1)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装修公司,那么业主和装修工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承揽关系,那么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受伤,业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装修工人是属于工伤,所以这个是由装修公司来负责的;(2)如果业主家里装修找的是有资质的施工队,那么装修工人受伤业主也是不用负责的,由包工头承担责任和赔偿。2、法律依据:《
    2023-07-10
    36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更多>

    • 好意搭乘出意外,搭乘者是否要承担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好意同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乘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搭车人所乘车辆是非运营车辆,乘客的目的地与机动车驾驶人行驶目的地仅仅是巧合或顺路。该事故中,当事人之间显然为朋友之间的好意施惠行为,构成好意同乘。好意同乘者A与机动车驾驶人李某之间成立一种要约与承诺的关系。在A发出了同乘的要约之后,李某作出了承诺,就要承担保障前者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
    • 乘车人受伤的承担什么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2
      承运人应当对乘车人交通事故中受伤担责。法律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 紧急救助受害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9
      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造成重大过失外,均不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对于生活中见义勇为的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从法律层面来讲,不仅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我们还应当对其给予表彰和大力宣传,让见义勇为者放心救人、助人。
    • 无偿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驾驶员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现行法律对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无偿乘车人在学理上称为好意同乘者,是指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机动车内的无偿乘车人,即所谓的搭便车。好意同乘者责任是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处理规则之一。有过错的驾驶员对好意同乘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适用侵权法律的规定,在符合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时,应承担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而言,应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驾驶员不因乘车人是无偿
    • 乘客受伤司机要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9
      本案属于运输合同纠纷,乘客买票乘车就是给汽车运输公司形成运输合同关系,汽车运输公司有义务将乘客安全运输到目的地,你阿姨因为车子剧烈的颠簸被伤害,是由于汽车运输公司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该由汽车运输公司和实际车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司机属于雇员他的责任由雇主承担。赔偿范围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交通费,残疾赔偿费,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