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判与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11:52:11 383 人看过

一、法院裁判与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裁决与仲裁的区别:

(一)形式不同: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

(二)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

(三)作出的主体有所不同。裁决只能由仲裁庭作出;仲裁除由仲裁庭作出的情形之外,亦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情形。

(四)确定性不同,裁决是终局性、是不可更改的;仲裁则可能是不确定的,是可以更改的。

(五)监督机制不一样。裁决,实行是审判监督。有可能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裁定不予执行,是属于外部的监督机制;对仲裁的监督可能是仲裁机构的权力机关或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仲裁机构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是自律性的。

二、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

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四性”:

(1)自主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如自主选择仲裁机构,有权选择仲裁员,可以要求不开庭审理,可以经双方协议在裁决书上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等等。

(2)不公开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守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既解决争议又尽可能做到不伤感情。

(3)便捷性。程序简便,方式灵活。审理案件一般不超过4个月。案情明了、简单的,可以通过速裁方式解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省时省力。

(4)专业性。仲裁员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仲裁员既具社会威望,又具专业知识,熟悉法律规范,审理案件更具权威性和说服力。

裁判和仲裁是两种法律的救济方式,二者的出发点都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给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但是在很多小的细节上面会存在比较多的区别,一般可以从程序上,从形式上,还有主体上等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裁决执行和判决执行的区别有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执行和判决执行的区别有什么?1.仲裁的程序比法院的简单,一裁生效,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所以为了避免出现错误,又规定了一些补救措施。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而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就是说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法院强制执行。2.仲裁只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之一,不是最后途径,也不是唯一途径。但是法院判决是解决纠纷的最后的司法手段;3.仲裁和法院判决适用的范围不同,仲裁裁决范围小于法院判决范围。4.收费不同,仲裁费用高,而且不能缓交、免交、减交。法院的受理费相比仲裁费用要低,一些情况可以缓交、免交、减交。5.权力不同:仲裁排除法院管辖,即如果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诉讼了。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无权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这两项措施仍由法院办理。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
    2023-04-13
    161人看过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哪些区别与相同点
    一、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哪些区别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主要区别在于:1.生效的时间不同。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2.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是帮助公民化解纠纷的程序。二、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相同点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相同点主要在于: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2.确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体法上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3.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同一事实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有上述情况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
    2023-06-06
    63人看过
  • 仲裁解决与诉讼解决有何区别?
    1、主管的范围不同诉讼主管的范围原则上比仲裁宽。仲裁只能解决某些争议事项,大都限于民事和商事纠纷,而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却不能仲裁,但是可以进行诉讼。2、对案件的管辖权不同仲裁机构和仲裁员都是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其管辖权来自当事人的协议,来源于当事人的共同授权。而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主要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只能根据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管辖的除外。3、对案件的处理程序不同仲裁的程序原则上由当事人选择适用某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有关的程序事项。而诉讼的程序则只能由法院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4、对案件的处理依据不同诉讼判决必须严格依照实体法和程序法作出,否则,就会导致判决的无效。而仲裁可以按仲裁规则和当事人的约定,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和惯例作出裁决。5、对法律文书的执行规定有所不同仲裁机关作出的
    2023-06-06
    399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冲突指的什么
    一、仲裁裁决执行与撤销仲裁裁决冲突是什么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撤销仲裁的有关程序1.审理撤销仲裁裁决程序的启动——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2.依法组庭组成合议庭,对仲裁裁决是否具有法定撤销情形进行审理3.
    2023-06-22
    315人看过
  • 仲裁与法院裁决:界限与依据何在?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监察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赞法院与仲裁联手释法大河网讯从7月7日起,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全省正式实施。这一在全国尚属首例、由法院与劳动仲裁部门联手释法的做法,颇值得称道。广东省高院和仲栽委所以要联手释法,是因为自今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5月1日起《劳动
    2023-07-06
    302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效力是一样的吗?
    一、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的效力是一样的吗?仲裁庭的裁决书与法院的判决书一样都有法律效力。r《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二、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仲裁与诉讼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也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四性”:(1)自主性。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如自主选择仲裁机构,有权选择仲裁员,可以要求不开庭审理,可以经双方协议在裁决书上不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等等。(2)不公开性。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守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既解决争议又尽可能做到不伤感情。(3)便捷性。程序简便,方式灵活。审理案件一般不超过4个月。案情明了、简单的,可以通过速裁方式解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省时省力。(4)专业性。仲裁员由各方
    2023-06-03
    359人看过
  • 仲裁调解与仲裁和解如何区别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仲裁法第51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经仲裁庭调解,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要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除了可以制作仲裁调解书之外,也可以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仲裁和解是指仲裁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已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行为。仲裁和解是只能刚才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
    2023-05-01
    147人看过
  • 涉外仲裁与普通仲裁的区别包括什么?
    涉外仲裁是对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海事等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活动。与国内仲裁相比,涉外仲裁有很大的不同: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目前,国际上比较著名的常设机构有: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仲裁院等。我国现有两个常设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总会均设在北京。2、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3、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在国法律均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但有的国家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如英国);有的规定可向法院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审判(如法国)。涉外仲裁指中国涉外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的仲裁协议,依法对涉外经济争议、海事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
    2023-04-13
    305人看过
  • 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
    一、仲裁裁决法中仲裁裁决怎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采取什么措施?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2023-06-03
    392人看过
  • 民事仲裁与民事判决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仲裁与民事判决的区别有五点,分别是:1、形式不同,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2、适用的范围与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裁决是适用解决仲裁案件实体问题的争议的手段,仲裁是解决仲裁案件程序性事项的手段;3、作出的主体有所不同。裁决只能由仲裁庭作出;仲裁除由仲裁庭作出的情形之外,亦有由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情形;4、确定性不同,裁决是终局性、是不可更改的;仲裁则可能是不确定的,是可以更改的;5、监督机制不一样。裁决,实行是审判监督。属于外部的监督机制;对仲裁的监督可能是仲裁机构的权力机关或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仲裁机构内部的一种监督机制,是自律性的。民事仲裁时效几年民事仲裁时效一般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2023-08-12
    2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与工资仲裁有什么区别,劳动监察局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三方面的代表组成。二是法律行为不同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作用的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三是工作职责不同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否则,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四是法律地位不同在劳动
    2023-02-26
    353人看过
  • 仲裁与人事仲裁及劳动仲裁三者区别
    一.受理范围不同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受理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招聘录用及人事合同的签定履行等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依法受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有关辞职.辞退.工资.保险.培训.履行合同等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法律依据不同仲裁委员会依据>.>>.等相关法律.人事争议仲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人事部>等相关法规政策.劳动仲裁依据>及有关劳动政策.三.时效不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事争议仲裁在发生争议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再审请的,可以不愈受理.劳动仲裁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
    2023-06-06
    466人看过
  • 仲裁裁决法院审查范围是什么?
    一、仲裁裁决法院审查范围是什么?仲裁裁决法院审查范围是围绕着当事人所提出的请求来进行审核,比如说双方所提出的一些关系主张和一些具体的纠纷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所称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仲裁机构依据仲裁法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的案件。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
    2023-06-03
    142人看过
  • 仲裁裁决效力如何仲裁裁决有什么效力
    一、仲裁裁决效力如何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
    2023-02-26
    22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仲裁庭与仲裁仲裁庭的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
    • 司法解决与仲裁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关于你提出的劳动仲裁和仲裁的区别是什么的问题是这样的,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在民商事领域内统一建立的法律制度;而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则是国家针对劳动争议的特殊性,在该领域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制度,其与有关国际公约所称的仲裁并无任何联系。《中
    • 仲裁裁决与人民法院判决有哪些规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9
      商事仲裁裁决生效后,应当向商事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为: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受案范围不同,仲裁只能受理民事纠纷,而法院是可以受理刑事、行政诉讼的案件。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申请撤销时法院不会从实体处理中审查,诉讼如对一审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不服可在二年内申请再审,法院有相关的法定监督机构和救济程序。仲裁庭审理案件具有“保密性”,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
    •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裁决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8
      1、二者均为对错误仲裁裁决的补救制度,均通过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保证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二者均依当事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 3、二者的条件多有相同之处; 4、二者的法律后果是相同的,即原仲裁协议失效,当事人可重新选择解决其纠纷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