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纠纷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2:11:25 497 人看过

2010年12月20日,乔某至北京金炫澈技术推广有限公司(以下称整形公司),接受下颌角整形、无下巴成形术、中面部拉皮、颧骨缩小术、脂肪移植术并支付手术费21万。2012年2月,乔某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称整形公司手术失误,致其术后脸部凹陷、精神痛苦。整形公司不是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手术资质且未告知主治医生不具有行医资格,构成欺诈,故要求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判令整形公司退还医疗费21万,赔偿损失21万。整形公司辩称其行为不存在欺诈,乔某对法律理解有误,双方之间应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应适用《消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于整形公司主体问题,法院采信该公司的主张,确认该公司与北京金炫澈整形医疗美容诊所(以下简称金炫澈美容诊所)系同一主体,主体适格。整形公司系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服务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恢复患者健康进行的医疗服务性质不同。乔荷为自身美容需要,与整形公司建立了事实上的医疗美容服务关系,其合同目的是通过手术使外貌更加美丽,应认定乔荷从整形公司购买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属于个人消费行为,双方之间属于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应当受《消法》调整。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整形公司作为医疗美容诊所,仅能开展一级美容项目,但其为乔荷所做的六项手术中,只有自体脂肪注射移植术一项属于一级美容项目。整形公司超范围开展美容手术,且无证据表明其已向乔荷告知其相应资质及开展美容手术项目范围,致使乔荷误以为其能够进行相关美容手术,与其建立了合同关系,故整形公司在医疗美容服务合同关系的建立和履行过程中故意隐瞒事实,构成欺诈。现乔荷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整形公司就自体脂肪注射移植术这项手术构成违约,故在扣除该项手术费后,整形公司应当赔偿乔荷相当于其余手术费数额的损失。因双方未约定各项手术费价格,故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酌定赔偿数额。乔荷要求整形公司返还美容手术费21万元,实际上是要求撤销服务合同、恢复至合同履行前状态。整形公司虽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存在欺诈,但其合同义务是一种服务行为,在其完成该服务行为后,在客观上无法返还。乔荷应当举证证明整形公司的手术存在瑕疵,对其造成损害,致使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才能要求该公司退还手术费。现乔荷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经法院释明后,其不申请进行相关司法鉴定,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故乔荷要求整形公司退还手术费21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据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一、北京金炫澈整形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赔偿乔荷二十万元;二、驳回乔荷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整形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整形公司上诉称:我方在建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原审法院认定我公司超范围开展美容手术,构成欺诈,属认定事实错误;我公司为乔荷实施的手术未对其造成任何伤害,原审法院适用《消法》判令我公司赔偿乔荷20万元,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且适用法律明显不当。故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驳回乔荷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整形公司是本案适格主体。乔荷与整形公司虽未签订书面的医疗服务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整形公司作为医疗美容诊所,仅能开展一级美容项目,而其为乔荷所做的六项手术中,仅有一项属于其可以开展的一级美容项目。该公司无视国家行政法规规定,超范围开展美容手术的行为错误,应当予以批评。同时,由于乔荷对手术效果不满意,认为给其造成损害,为此提供了由整形公司制作并保管的术前、术后的照片佐证其所述成立。经审查,照片已初步证实乔荷所述手术给其造成一定损害的事实存在,在此情况下,整形公司坚持认为手术成功,就应对此负有举证责任。但整形公司没有进一步举证,视为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应自行承担不利的后果。故本院认定乔荷所述手术对其造成损害的事实成立。另,本院认为,整形公司既存在超范围、超资质为乔荷实施多项美容手术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存在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效果不佳甚至给乔荷造成一定程度损害的情况,现乔荷有权要求其退还部分服务费并就该公司给其造成的损害给予一定的赔偿。因双方没有就各项手术单独约定价格,乔荷也未提供其他证据证实其现状具体是因金炫澈公司实施的哪项手术所致,故本院无法直接计算出金炫澈公司应当退还的费用。同时,应当指出,乔荷在选择医疗美容机构时,也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对此其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原审法院判令金炫澈公司赔偿乔荷20万元,驳回乔荷要求退还美容手术费的请求,因乔荷对此判决结果表示同意,本院认为,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判令金炫澈公司实际承担20万元的数额,基本得当,为了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对于原审判决结果应予以维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处理重点主要在于医疗美容纠纷是否应适用《消法》。医疗美容纠纷被界定为医疗纠纷的一种,一般都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立案。医疗美容虽具备医疗服务的基本特征,但也有自己的特点,故理论界及实务界对其应适用《消法》还是与一般医疗纠纷一样,适用侵权法和民法典,存在争议。

主张医疗美容纠纷应适用《消法》的观点主要认为:一、医疗美容服务可以认定为生活消费行为。它不具有国家公益性;主要目的并非治疗疾病,而是满足就医者的心理需求;医疗美容机构具有营利性;就医者与一般消费者一样,在医疗机构及具体医疗行为的方式上都享有自主选择权,以上特征均符合《消法》关于生活消费行为的定义。二、医疗美容就医者与医疗机构相比,在专业知识、社会地位、经济能力等方面,仍处于弱势地位。适用《消法》能够更好的保护其合法权益,符合《消法》保护弱者的立法目的。本案中,一审法院便采用了该观点,认定整形公司超范围手术,且未如实告知,存在欺诈,但最后又并未按照《消法》相关条款处理,仅判令整形公司在扣除其有资质的一项手术费后,赔偿乔荷其他项手术费损失。

另一种观点主张,在现行的法律规范下,医疗美容纠纷不应单独适用《消法》。笔者支持此种观点,理由如下:一、从医疗美容的概念上看,其在行为主体、资质要求、行为方式、目的及行政管理等多方面都区别于一般的生活美容。且在审判实践中,并非所有的医疗美容都仅仅是为了达到变美丽的效果,更多的是含有一定的治疗、矫正目的。故不能将医疗美容简单等同于一般消费行为。二、在法律适用上,侵权法及民法典已经就医疗纠纷进行了规制,医疗美容纠纷既然被归于医疗纠纷的大范畴,就应在侵权法、民法典范围内寻找救济,而不应再单独适用《消法》。例如,本案中,我院便引用民法典,认定整形公司超范围、超资质进行手术,并对乔荷造成了损害,应退还乔荷部分服务费并给予赔偿。因双方没有具体约定各项手术费标准,乔荷也没有明确其损害是哪一项手术所致。在无法具体计算各项费用及损失,乔荷亦认可一审判决的情况下,为避免当事人诉累,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三、如果在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适用《消法》,便会造成不同医疗美容纠纷适用不同法律的局面,会引起执法不统一,不利于实现法律的公正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哪一部门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属性是经济法,属于经济法律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保护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分为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保护几个方面,这其中行政保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023-08-12
    455人看过
  •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范医疗机构收费
    近日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患者的知情权。根据《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允许患者或者其家属查阅、复印检验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医嘱单、处方等有关医疗资料。医疗机构除实施紧急抢救外,应当事先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需要进行的检验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需要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作用及价格。使用贵重药品或者特殊器械的,应当事先征得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后,应当向患者详列收费细项,并出具收据。对住院的患者,医疗机构应当按日向其提供医疗费用清单。
    2023-06-07
    76人看过
  • 维护医疗纠纷患者权益的方法
    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发生时,解决途径有三种: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商解决是处理医疗纠纷最简单的方法,而且处理速度快。而且,一般来说只要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就会很快。患者遇上医疗纠纷应该如何处理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2、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规定期限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
    2023-07-04
    265人看过
  • 调整范围是什么?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是有:1、消费者为了生活消费需要的目的,而去购买或者是使用商品的合法权益受到该法的保护;2、消费者秉持着为生活需要的目的而去接受某些服务的合法权益,受到这部法律的保护。另外,对于经营者而言,其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也应当遵守该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没有关于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体现在《食品安全法》中,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1
    353人看过
  • 哪些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内?
    1、经营者之间的购销方面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产生的纠纷;3、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监外执行户口不在本地回户籍所在地吗监外执行户口不在本地不要回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因为有疾病需要外出医治的、在怀孕期间的犯罪人或者的年纪已经超过七十五周岁的,会由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代替执行。只要不是以上三种情况是不可以办理监外执行的。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外;5、商品或服务系无偿所得或受赠送的,但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除外;6、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7、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或保证期限,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8、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9、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
    2024-01-18
    244人看过
  • 消费者如何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务而发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做出全面、明确的规定。《消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法律、法规保护”。《消法》第二章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在法律保护下,消费者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消费者的九项权利是: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一、安全权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
    2023-06-07
    57人看过
  • 消协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吗
    可以。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一、微商不退货可以举报他吗微商不给退货能举报。法律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如果微商不给退货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消费者被欺骗可以报警吗消费者被欺骗不可以报警,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
    2023-03-29
    462人看过
  • 防范医疗美容纠纷注意护肤品过敏
    昆明日报记者朱鸿英报道随着化妆品的大量使用,因化妆品而引起的皮肤疾病也大量增加,皮肤过敏就是其中极其常见的一种。昆明皮肤病专科医院皮肤性病学教授、主任医师王正文提醒,女性买回化妆品后,应先做化妆品的皮肤过敏试验,以防止大面积使用后产生不良后果。王正文说,化妆品的皮肤过敏试验方法非常简单:先用蒸馏水或生理盐水浸湿一块纱布,拧至半干,并折叠为4层约1平方厘米大小,将化妆品涂在纱布的一面,然后敷在前臂伸侧或背部正常皮肤上,再盖上1.5平方厘米不透气的玻璃纸或塑料薄膜,以胶布固定。经过24~48小时的观察,若试验部位无任何症状,则为阴性反应,表明该化妆品对皮肤无刺激性,较为安全。若出现单纯红斑、瘙痒,则为弱阳性;出现红肿、丘疹则为中度阳性;出现显著红肿、丘疹及水疱则为强阳性;出现显著水疱甚至坏死,则为极强阳性。出现阳性反应及时清洗、处理试验部位,而化妆品则绝对不能使用。据介绍,皮肤过敏的原因是由于
    2023-04-26
    445人看过
  • 哪些权益属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哪些权益属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监督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二、消费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消费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经营者欺诈经营者如何赔偿消费者商家欺诈消费者赔偿具体如下:1.经营者提供
    2023-07-21
    166人看过
  • 四川医患纠纷首次纳入“权益保护”范围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案草案)》于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提请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项草案首次将医患纠纷纳入调整范围。据介绍,与1998年颁布实施的《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比,此次《草案》最大的修订是对经营者的义务作了明确、详细、具体的规定,并把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医疗纠纷、教育培训、商品房销售热点等消费维权内容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了调整范围。鉴于医药行业的特殊性,《草案》在较窄范围内将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诊疗过错赔偿等纳入条例调整。据四川省工商局提供的案例表明:目前医院药品价格普遍较高,患者往往不愿在就诊医院购药,有的医院采取开密码药方、划价缴费同时进行等方式,变相强制患者在就诊医院高价购药。《草案》为此规定,在诊疗过程中,不得强制戓变相强制患者在本医疗机构购药,不得搭售与患者诊疗活动无关的药品、器械及其他商品戓者服务。《草案》还规定,医
    2023-06-07
    98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讼
    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权益诉讼具有了不同于传统民事诉讼的新特点,体现出现代型诉讼的某些特征:(一)力量的不均衡性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诉讼,二者根本无法达到实质上的均衡和对等。现代社会,大型的跨国企业日益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它们和单个消费者之间的实力,更是不具有可比性。(二)诉讼的群体性和公益性现代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一个企业的产品覆盖面越来越广,当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受害面相当大,一些重大的案件涉及范围有时高达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之多。在此种情况下,纠纷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受害的消费者个人,甚至有时会关系到重大社会利益。正是因为上述的原因,消费者权益诉讼不再完全等同于传统的民事诉讼,具有了现代型诉讼的某些特点,①再加上它自身的独特个性,使得消费者权益纠纷与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产生了一定的不相容之处:1.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一对一的诉讼中,涉及的金额往往很小。在传统的民事诉讼中,如果消费者提起民事
    2023-06-07
    130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的赔偿标准是,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购平台买到假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特点有:1.以专章规定消费者的权利,表明该法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该法列举的消费者权利有之多,体现出较高的保护水平。2.特别强调经营者的义务。首先,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以专章规定了经营者对特定消费者以及社会公众的义务。3.鼓励、动员全社会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承担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4.重视对
    2023-06-07
    304人看过
  • 消费者的哪些消法活动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这里所指的商品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产品,不论是否为经加工制作的产品或天然产品,也不论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更不论是否为成品、半成品或原料。服务则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可供潜在的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可以看出,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医疗、文化、教育、保险等各个方面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只要是法律允许的,均属该法保护,法律禁止购买、使用的商品和禁止接受的服务,则不属该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从以上法律规定还可以看出,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消费者则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2023-06-07
    342人看过
  • "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利的揭示"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处理的方式规定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
    2023-07-15
    21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代办不属于消费者保护法保护范围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9
      代办属于服务,委托书上你也签了字并授权给他,无论成功失败都是自己要承担的,无奈
    • 装修纠纷是消费者权益范围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2013年10月25日,《》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并于今年3月15日正式开始实施。将装饰装修纠纷正式纳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畴,其中新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老百姓买建材属于消费都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其行为受该法规范。此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亦参照该法执行
    • 医疗美容费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医疗机构进行的美容属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非医疗机构进行的美容属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理由大致有两个: 1、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许多医疗领域的发展范围,已大大超越以诊疗为目的的普通医疗。以美容为目的的整形手术、非治疗性堕胎手术等虽然不具有诊疗目的,但这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医疗性质,也不影响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 2、虽然医疗美容一般而言不是一种必需的、常见的医疗行为,而是一种改善自我形象、恢复、维持
    • 什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经营者为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