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的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9 16:00:09 112 人看过

举证期限制度亦称举证时效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该在当事人双方约定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逾期举证将丧失要求法院接受证据、或丧失请求法院在审理时组织质证权利的一种诉讼期间制度。由于举证期限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程序制度,所以,确定举证期限的程序一经启动,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因期间、时间的确定即受程序不可逆性和时限性的约束。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法定事由的出现,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举证工作。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中对举证期限作出专门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民诉法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为答辩期间即15日内;受诉法院作出移送管辖或驳回异议的裁定后,当事人不服向二审上诉的期限为10日内;二审法院在受理上诉后,规定审结的时间为三十日内。由于上述几个法定期限的总和已为55日,加上因案件卷宗上下移送等其他需耗用的时间,一件管辖权异议的案件,从当事人提出异议,到一审裁定、二审终审裁定,最起码要55天左右。而《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由人民法院向当事人指定的举证期限为不少于30日。

一、刑事诉讼程序流程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提到刑事案件举证期限等问题,我原先是很茫然的,甚至认为二审不能够提交一审没有提交的证据,我不知道同行志士们有没有这方面的误解,反正我是有过的,我本人认为这是对刑事诉讼法法条不够熟悉,另外是套用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的缘故,大部分律师做的民事类案件大大多于刑事类案件,所以律师们对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比较熟悉,在没有翻看刑事诉讼法条的情况下,就贸然地办理案件过程中断然对当事人说二审不能再提供证据了,因为你一审没有提供二审就不能再提供了。这是错误的观点不能够学习和参考的。

我认为刑事诉讼法目前对当事人提供证据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例如在侦查阶段就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如何提供证据,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也没有证明其没有犯罪的义务,其实实践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辩解中,说自己不在现场或犯罪行为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讲出或出示有关证据的,但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时间,本人认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可以随时提交证据证明犯罪行为不是自己所为的证据或其他证明自己不犯罪的证据。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也应该是这样。

在审判过程中,《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但没有规定被告人及其委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举证期限问题,实践中法院要求开庭前五日前提交证据,但这个规定本人目前还没有找到法条的规定,二审也没有规定那些证据可以提交,那些证据不可以提交或者在什么时间提交,本人认为根据刑事案件二审全面审查的原则,可以认为二审只要是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以及知悉案件事实的人都可以作为证据或证人提交或出庭作证。

二、提交证据超过举证期限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在我国,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二是法院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无论对于哪种方式,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法院将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法院判决时也不会采用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实施证据突袭,从而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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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4日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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