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和辩护意见书的区别在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0 03:50:48 67 人看过

一、辩护词和辩护意见书的区别在哪

辩护意见书和辩护词的区别在于提交的时间不同,提交的方式不同。

辩护词是辩护人(一般是律师)向法庭开庭时,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辩护意见书一般是在事后向法庭提交的补充辩护意见。辩护词是即时发表的。

辩护词是辩护人在法庭辩论巾的首轮发言。辩护词的目的在于向法庭发表维护被告人权益的结论性辩护意见,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实现其辩护职能的重要手段。辩护词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辩护词的撰写必须要有事实依据,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歪曲事实;辩护词中引用法律条文务必准确无误,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恶意歪曲或者曲解法律。

二、辩护意见书什么时候交

辩护意见书可以在开庭前10日交,但是怕辩护词有变动,很多律师会选择在庭审结束后递交审理案件的法官。根据刑诉法151条的规定,法院会在开庭前10日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分本送达给被告,那么,也就是说,从那个时候起到开庭前都是可以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三、哪些人可以提出申诉辩护意见

可以提出申诉辩护意见的人应当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诉,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申诉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辩护词答辩状两者有什么区别?
    一、辩护词答辩状两者有什么区别?(一)、首先,两者的定义不同。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2、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明显不同。(二)、其次,两者的内容不同。1、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2、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
    2023-06-03
    339人看过
  • 自书遗嘱辩护词
    法律综合知识
    尊敬的法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周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与被告刘某甲、陈某某遗嘱继承纠纷案的一审代理人,出席法庭,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现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涉案房屋原系刘某乙与原告的共同财产;继承开始后,涉案房屋中属于刘某乙遗产的部分应按照遗嘱由原告独自一人继承;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原告。一、刘某乙去世前,涉案房屋系刘某乙与原告的共同财产。涉案房屋系在刘某乙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之规定,系共同财产。刘某乙的遗嘱中也对此予以了明确说明:“该处房产是我和我的妻子周某某的共同财产。”二、继承开始后,涉案房屋中属于刘某乙遗产的部分应按照遗嘱由原告独自一人继承。2013年7月21日,刘某乙立下遗嘱,指定在其去世后涉案房屋中属于其遗产的部分由原告独自一人继承。2013年8月30日,刘某乙不幸去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
    2023-11-25
    271人看过
  • 发表独立辩护意见辩护词的结构写法是怎么样的?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格式来源:网络国法作者: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
    2023-06-03
    56人看过
  • 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区别是什么
    指定辩护就是法院对那些没有自行辩护能力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原告等,为了让其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权利,而进行的一个法律行为,让有法律知识经验的委托代理人为其进行合法的辩护,下面我们来看看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指定辩护人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二、指定辩护和指派辩护的条件(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
    2023-04-25
    431人看过
  • 多次盗窃辩护意见书
    刑事诉讼法
    一、多次盗窃辩护意见书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1、事实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证据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适用法律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起诉量刑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请求本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时,采纳辩护意见。辩护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律师、___律师____年__月__日二、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
    2023-05-01
    60人看过
  • 辩护律师和其他两类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区别在哪里
    辩护律师与其他辩护人在身份、法律义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因而两者的诉讼权利不应完全一致,具体分析如下:一,从两者身份看,律师是一类特殊的法律群体,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其身份的取得,需要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程序,而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较之其他辩护人,辩护律师具备更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会自觉维护法律的统一,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从两者承担的法律义务看,作为一名法律执业人员,辩护律师除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之外,还必须在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的规范之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需承担吊销执业证书、停业整顿等法律后果,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其他辩护人所承担的法律义务要少得多。根据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辩护律师也应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犯罪
    2023-06-01
    274人看过
  • 刑事上诉状与辩护词的区别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刑事公诉案件的对称,是指对于法律规定的案件的被害人在其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后,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一、提起公诉意义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有效地实行侦查监督,而且只有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人民法
    2023-03-13
    131人看过
  •  律师的辩护意见
    本文是一篇无罪辩护词的示例,包括了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在首部中,辩护人表达了对被告的歉意,并介绍了自己的辩护理由和观点。在正文中,辩护人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充分阐述了被告人无罪、应予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在结尾中,辩护人向法庭提出了对被告人处理建议。整篇辩护词结构清晰,内容充实,旨在为读者提供一篇完整的无罪辩护词范例。无罪辩护词示例:我的辩护词如下:首部: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检察官:今天我代表被告,就被告被控的罪名发表辩护词。正文: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检察官:我想向你们表达我的最深刻的歉意。被告对于他所犯下的罪行,深刻意识到其严重性和对受害者的伤害。在此,我代表被告,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最真诚的歉意。被告所犯下的罪行是在他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做出的,他没有任何恶意和不良动机。他当时的情况非常危急,做出的决定是在极度情绪化的状态下做出的。被告完全清楚他
    2023-09-01
    176人看过
  • 诈骗罪的质证和辩护的辩护词怎么写
    一、诈骗罪的质证和辩护的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被告人孟某某的辩护人,我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已经发表过辩护词和质证意见,现针对补充侦查卷及补充公诉意见发表以下质证意见及辩护词。首先,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提交的补充侦查卷的侦查主体是严重违法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七条“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的规定,在本案的审判过程中,要补充侦查的主体是商丘市人民检察院,而不是作为侦查机关的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同时辩护人也没有在卷中看见检察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的任何书面文件。但补充侦查卷的立卷单位和侦查人员全部是本案的侦查机关永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补充侦查卷中看不到任何检察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参与了此次补充提供法庭审
    2023-06-03
    450人看过
  • 毒品罪辩护律师辩护词
    潍坊律师解说:梁某涉嫌毒品罪辩护律师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广东开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梁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指派李*尚律师为被告人梁某出庭辩护,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及对案件材料进行分析,并结合庭审,发表辩护意见以下:一、本案属于警方安排证人引诱被告人才发生的,被告人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从本案的证人田*密和马*玉的证人证言可以看出,被告人本来就没有实施本次犯罪的故意,被告人本次贩卖毒品是由于警方安排证人田*密向被告人引诱才发生。辩护人认为警方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存在对被告人进行犯意引诱,这从警方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证人田*密怀孕和其父亲去世的情况下,警方就根据证人田*密个人描述草率作出不归案的“情况说明”,这足以证明是警方安排证人田*密主动引诱被告人才导致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告人这种帮别人购买毒品的犯罪行为有区别于其他真正贩卖毒品犯罪的行为,被告人是由于交友不慎,导致自己也
    2023-06-14
    97人看过
  • 有关量刑意见的辩护词所存在的情节有哪些?
    一、有关量刑意见的辩护词所存在的情节有哪些?1、被告人对案件发生所起作用较小。2、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案件发生第二日,在公安机关讯问案情时,立即到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就自己所掌握和了解的事实,如实向公安机关进行了详细的供述,对公安机关很快厘清事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归案后如实供述行为构成坦白,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具有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3、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庭审当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当庭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3]6号)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因此被告人具有酌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4、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本
    2023-06-03
    404人看过
  • 指派辩护人辩护词模板
    一、指派辩护人辩护词模板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陕西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夏某父亲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担任涉嫌抢劫罪被告人夏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充分了解案情、会见被告的基础上,经认真分析本案件的证据,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涉嫌抢劫罪的罪名与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被告夏某具有以下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一)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区别一般的抢劫罪与因盗窃在而转化的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危害后果。从被告夏某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来看,其整个过程从犯罪的特征上来看都符合盗窃的犯罪构成。1、从主观方面讲:被告夏某在作案的过程中并没有抢劫的主观故意,其拉开贾某停在路边的XX轿车门,进入车内仅仅是为了盗窃车内的物品。2、从客观方面讲,被告在作案过程中也没有实施抢劫的行为。其所实施的一系列犯罪行为只能定性为盗窃,被告用暴力相威胁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车内财物。而是为了能够顺利离开作案
    2023-04-25
    346人看过
  •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有什么区别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的区别主要是承担的责任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扩大了律师参与诉讼的范围。一、辩护人的刑事诉讼地位和作用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刑诉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关于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一般不能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2.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
    2023-02-15
    100人看过
  • 单位行贿辩护意见有哪些辩护技巧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
    2023-04-01
    10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辩护意见书和刑诉辩护词有区别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7
      辩护词和辩护意见书都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词是辩护人(一般是律师)向法庭开庭时,当庭发表的辩护意见。辩护意见书一般是在事后向法庭提交的补充辩护意见。辩护词是即时发表的。
    • 刑事案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结案陈词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
      辩护意见书都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意见书一般是在事后向法庭提交的补充辩护意见。结案结案陈词是对某一件事情进行总结。多指对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最后作出定论。开庭时最后的发言内容。
    •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陈述其上诉意见和读辩护词的区别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
      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上诉状就是被告人陈述自己对一审判决不服的理由,律师的辩护词是律师履行辩护职责的书面辩护意见,两者并不完全一致。律师是根据事实、证据、法律规定来进行辩护的,可以与被告人的上诉意见不一致。
    • 提交到检察院批捕科的辩护意见和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10
      辩护词是正式的书面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采纳;辩护意见是辩护词的浓缩,供律师当庭口头表达用。
    • 刑事是辩护意见还是辩护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于刑事是辩护意见还是辩护词的之间的最大的区别就是辩护意见是可以在开庭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补充辩护意见,但是辩护词却是在开庭的时候时发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