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按以下程序进行:开发商通知交房,验明购房者身份;购房者要求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者现场验房,检查下房屋是否存在各类问题;签署房屋验收交接表;结算费用,签订协议合同;领取房屋钥匙。
一、交房验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房验房的一般流程如下:
1、按照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时间验房;
2、可以自行对房屋的墙面、管道等设施进行检查也可以委托专业的验房机构;
3、如交付的房屋与合同约定的一致,可以领钥匙确认收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包括: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仍然没能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在未经允许和告知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了房屋结构或者房屋的用途等行为,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4)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开发商因为自身原因,超出法律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房产证,且在期满后超过一年仍不能办理的,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无论是大于3%还是小于3%,购房者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的合同,要求退房;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甚至影响到购房者正常的居住使用,危及到房屋整体安全的;
(9)一房多卖或者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三、买房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如何维权?
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既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这两类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起诉的证据。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业主可申请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作为第三方介入争议的调解,根据与开发商约定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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