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再次调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0:50:46 65 人看过

关于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因工致残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适用于《》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或享受工伤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以及享受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伤残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200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的50%乘以待遇率。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70%乘以待遇率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70%乘以待遇率计发;高于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待遇率的,现待遇不变。

享受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部分按上述办法进行调整。本单位职工工资增长部分超过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部分的,以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部分进行调整。

按上述调整办法增加的伤残津贴低于50元的,按50元增加。

三、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

生活护理费调整为: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护理费待遇率。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工亡的,其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为,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200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的40%乘以待遇率。7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

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抚恤金低于统筹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计发;高于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待遇率的,现待遇不变。

人均抚恤金增加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五、费用来源

参加工伤保险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或原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享受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此次调整增加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至六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调整增加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其他

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省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统筹地区是指设区的市。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率,是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计发比例。

此次待遇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待遇调整于2010年1月底前落实到位。各地如在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调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浙劳社工伤〔2007〕156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保障工伤人员生活护理的需要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生活护理费(工伤护理费,下同)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凡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浙劳险〔1999〕333号文件、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享受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

(一)生活护理费调整办法

上述相关人员的生活护理费,以各统筹地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办法

上述相关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56元。调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统筹地200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调整时间

本次调整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

四、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上述两项工伤待遇所需经费,均按原渠道解决。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七年十月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赔偿标准相关文章
  • 安徽省调整征地补偿标准3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从省国土厅获悉,自3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要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各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特殊地类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街道)的区域(区片)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域(区片)的,按周边区域(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施行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准,且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制定或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且未实施征地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各市、县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订,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经
    2023-06-10
    181人看过
  • 2022年安徽省退休工资调整情况
    2022年安徽省退休工资主要就是指的社会保险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每人每月上涨了125元,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好政策,例如对于高龄人员,还要另加养老金。具体的政策可以通过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咨询。获取最新的关于这方面的政策规定。退休工资涨百分之五怎么计算一、退休工资涨百分之五怎么计算1、退休上涨百分之五并不代表每个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会上涨百分之五,因为退休人员的社保缴费时长、缴费基数、领取年龄是不同的,请以实际涨幅为准,通常来说,缴费的档次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上涨的数额也会越多,由于各地制定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不一致,需要依据当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二、退休工资怎么计算,退休工资要交
    2023-07-10
    109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皖政办〔2013〕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1260元(每人每月,下同),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930元。淮北市:市区1040元,濉溪县860元。蚌埠市:市区1040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930元。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104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930元。马鞍山市:市区1040元,当涂县、含山县、和县860元。芜湖市:市区104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930元,无为县860元。铜陵市:市区1040元,铜陵县860元。宣城市:市区1040元,宁国市、广德县、绩溪县、郎溪县、旌德县、泾县930元。亳州市:市区930元,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860元。宿州市:市区93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86
    2023-05-29
    304人看过
  •  淮安四级伤残赔偿标准及标准调整
    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包括诊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服务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护理费和停工留薪工资。其中,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和停工留薪工资的计算方式已给出,分别为按职工因公出差标准的一定比例计算和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医疗费用1.计算公式:医疗费用赔偿金额=诊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服务费用2.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的医疗费用。二、伙食补助费1、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X元/天/人的70%。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
    2023-11-10
    375人看过
  • 最新安徽省工伤保险赔偿按照什么标准
    安徽省最新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8年11月开始,安徽省上调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上调对象为2018年10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上调后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为:1、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90元,二级伤残280元,三级伤残270元,四级伤残260元,五级伤残160元,六级伤残140元。2、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安徽省工伤认定流程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最长时间不超过48小时。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报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跨统筹地区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事故发生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助调查;也可由统筹地区
    2023-05-31
    130人看过
  • 安徽省: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关于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09〕6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为切实保障因工致残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此次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六级工伤职工或享受工伤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以及享受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伤残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统筹地区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与200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的50%乘以待遇率。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4-22
    189人看过
  • 安徽省提高工伤赔偿额度?
    一、伤残津贴的调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2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210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200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375元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配偶每月增加117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1元。三、生活护理费的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22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7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132元。四、其他事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标准。工厂的工伤补贴一般是多少钱一天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
    2023-07-03
    462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事故赔偿金额
    安徽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等级不同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分为一到十级,而十级是工伤伤残等级中最低的一级。不同的等级需要赔偿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还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残鉴定情况来判断,建议受害人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同时,收集证据,同时查询当地相关赔偿金额的数据,以便后续进行正常判断。六级工伤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7
    2023-07-01
    52人看过
  •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重大调整:2017年回顾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二、1-6级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谁知道一、医疗
    2023-07-07
    455人看过
  • 安徽省律师收费标准(附合肥律师收费调整)
    安徽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司法局:鉴于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19号)执行期已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文件)规定,现适当调整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的管理,仍按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价服〔2007〕9号文件)规定执行。二、律师事务所应当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亮证收费。三、本收费标准自2010年2月10日起执行,执行期为3年。3年后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重新制定收费标准。附件: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2023-06-13
    463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工伤期间工资属于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一、工伤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由谁承担工伤医疗中不能报销的费用按所在省市规定分别情形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和医疗机构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023-04-11
    378人看过
  • 安徽省标准:工伤和人身损害
    工伤赔偿项目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伤残就业补助金4、医疗费5、误工费6、住院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必要营养费9、鉴定费10、住宿费(异地)11、交通费12、生活护理费人损赔偿项目1、误工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工伤赔偿项目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伤残就业补助金4、医疗费5、误工费6、住院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必要营养费9、鉴定费10、住宿费(异地)11、交通费12、生活护理费人损赔偿项目1、误工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残疾赔偿金5、必要营养费6、住宿费(异地)7、被扶养人生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鉴定费10、医疗费11、交通费12、丧葬费13、死亡补偿费14、后续治疗费15、精神抚慰金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注:
    2023-07-02
    51人看过
  • 安徽省调高工伤保险待遇
    综合考虑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及生活费用变化等因素,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范围为,201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新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本次调整主要为保障因工致残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调整后,享受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10元,二级伤残200元,三级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享受伤残津贴的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20元、100元进行调整。生活护理费调整为2010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护理费待遇率。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每人每月增加8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调整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3-06-05
    177人看过
  • 安徽省工伤、人身损害和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伤残就业补助金4、医疗费5、误工费6、住院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必要营养费9、鉴定费10、住宿费(异地)11、交通费12、生活护理费人损赔偿项目1、误工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工伤赔偿项目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3、伤残就业补助金4、医疗费5、误工费6、住院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必要营养费9、鉴定费10、住宿费(异地)11、交通费12、生活护理费人损赔偿项目1、误工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护理费4、残疾赔偿金5、必要营养费6、住宿费(异地)7、被扶养人生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鉴定费10、医疗费11、交通费12、丧葬费13、死亡补偿费14、后续治疗费15、精神抚慰金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陪护费:(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注:
    2023-06-08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 更多>

    #工伤赔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安徽省工伤赔偿2023年调整了哪些项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7
      安徽省工伤赔偿2019年调整了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抚恤金的标准。构成一到四级伤残的,职工可以每月拿到伤残津贴,如果是一级工伤,最高可以是240元。安徽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定期对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安徽省职工在单位劳动受伤,可以到区县的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 安徽省什么时调整工伤工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2017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安徽省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9
      安徽省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和标准:1。丧葬补贴。标准:上一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个月。计算公式:2016年统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贴。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二、其他亲属抚恤金的计算公式:工死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3、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三.一
    • 安徽省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调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5
      大多人不清楚安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吗,具体来说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90元,二级280元,三级270元,四级260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若设区的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设区的市2016年
    • 安徽省2016年退休工人工资调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8
      公司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需要由国家人社部统一部署和安排、当前年纪等具体的个性化的信息及当地本年度该范围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比对计量。2005~2015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了11次养老金调整,各地联盟当地具体情况制定政策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准许后执行,根据当时人退休前的参保时长,各省市自治区都无发布上调公司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消息,每个地方,并不能一概而论、每年的政策是有出入的,每年一次。度整体平均上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