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人申领信用卡后,与他人出于恶意透支的目的造成危害后果,则申请人和实际使用人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但实践中出现持卡人和实际使用人事前无预谋,但持卡人明知实际使用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进行恶意透支而借给其信用卡的案例,此时对持卡人和实际使用人该如何评价?对此,有的学者提出,恶意透支行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主观构成要件应当是直接故意,持卡人放任的情形一方面没有实际占有该透支款项,另一方面其主观故意是属于间接故意,因而持有人不构成犯罪,而应承担民事责任。而实际使用人利用借来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因其不符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现有法律对该行为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不认定实际使用人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中有关共同犯罪理论,笔者对实际使用人不构成犯罪没有异议,但对持卡人不构成犯罪的有不同意见:第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让自己占有,另一种是让他人占有。两种情形的本质都是排除了银行对该笔透支款项的所有权,侵害了银行的利益。持卡人虽然没有实行恶意透支的行为,但因其明知实际使用人具有非法占有透支款项的目的,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而将其信用卡借给使用人使用,应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二,恶意透支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是故意,即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内。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没有明确排除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间接故意的情形,因而不能认定该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否则就是根据实践大量出现的有限事实所作的归纳,并非法律规定本身所应有之内涵。第三,虽然持卡人和实际使用人事前没有恶意透支的合意,但是持卡人片面帮助实际使用人实现非法占有透支款项,此时持卡人片面帮助的行为符合间接正犯的成立条件,应认定持卡人构成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
-
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是非典型信用卡诈骗行为
370人看过
-
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中的诈骗数额?
94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算利息吗
231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中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是如何规定的?
392人看过
-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恶意透支
370人看过
-
怎样认定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恶意透支要承担什么责任?
331人看过
-
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罪中,恶意透支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善意透支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3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活动,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行为上表现为拒不偿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的本质区别就在于行为人具有不同的主观故意,在客观表现上都是造成了透支,但前者的行为人是为了先用后还,届时将归还透支款和利息;而后者是为了将透支款占为己有,根本不想偿还或者也没有能力偿还,因此,在行为上表现如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
-
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分别指的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7第四项为恶意透支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中,持卡人如何认定恶意透支,预备金额量刑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
-
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是如何认定的,恶意透支是否构成犯罪?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3信用卡诈骗罪有四种表现形式,恶意透支是其中之一。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与期限透支,经发卡机构催还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目的,如果能在约定时间补充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叫做善意透支,不构成犯罪。 你朋友之所以被检方起诉,就是补充资金的时间晚了。如此,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成立,检察院起诉合理,但是量刑时法院应当考虑透支的数额(不算
-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信用卡诈骗怎么认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2、恶意透支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