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部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47:45 489 人看过

劳社部发[2007]第12号

2007年4月2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规定,现对尚未规范管理的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称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移交的范围

(一)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行业管理的以及企业自行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均应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管理运营。移交原有企业年金主要包括基金资产、负债、账户记录、相关财务及业务档案资料等。

二、

移交的原则

(二)

公开透明。要认真听取企业和职工对移交工作的意见,在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清理、个人账户权益确认、管理机构选择等方面要公开,保证企业职工的知情权。

(三)

平稳运作。要做好移交和接收的衔接过渡工作,采取集中移交和分散移交相结合,先移交后规范的方式进行移交。不能因移交而损害参保人员的利益和影响正常的业务运转,参保企业和职工不得借机退保,擅自分配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和收益。

(四)

安全完整。要妥善处理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保护参保人员的利益,做到基金资产安全移交。要维护基金资产的完整性,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滞留、挪用。

三、

基金资产的清理

(五)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适当方式,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进行清理,摸清基金规模、资产形态、盈亏情况等,认真核对有关账目,列出完整的基金资产清单,由各个参保企业交职工确认后,记清记实个人账户,做到账实相符。

(六)

为便于移交,应尽量在移交前将基金资产转为合格的投资产品。对出现不良资产或难以兑现承诺回报的,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资产清理方案,按照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在移交前解决;确实难以解决的,要明确责任和债务关系,选择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时如实说明情况,在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可将基金资产与债务一并移交。

四、

基金投资的处理

(七)

原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项目,在2007年底之前合同到期的,一律收回资金,不再签订其他投资合同,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后再按规定投资运营。

(八)

原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项目,在2007年底之前合同未到期的,原资产管理机构应与新的受托人及投资管理人协商一致,在明确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将基金资产投资合同一并移交,同时变更合同管理人。

五、

个人权益的保护

(九)

管理原有企业年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根据参保缴费记录和基金资产收益情况,认真清理、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按照原有企业年金方案或合同等约定的条件和原则,将基金资产量化到个人,收益公平分配,亏损合理分摊。

(十)

没有原有企业年金方案或合同的企业,应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研究制定分配方案,或者在移交后制定新的企业年金方案,然后进行基金资产分配和账务处理。

六、

管理机构的选择

(十一)

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资产原则上应以整体移交为主,各地可根据企业数量和基金资产状况,提供若干以法人受托机构为主,包括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的方案供选择,然后进行基金资产分割。移交后,可规定1年左右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企业可以继续委托现管理机构管理运营,也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选择其他具备资格的管理机构管理运营。具备单独移交能力的大型企业,也可直接选择具备资格的管理机构。

(十二)

建立原有企业年金的企业已破产或重组后不再继续缴费的,原则上将原有企业年金移交给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管理。

七、

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的备案

(十三)

建立原有企业年金的企业,仍然生产经营并继续缴费的,要按照《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规定,对原有企业年金方案进行修订,原来没有企业年金方案的要重新制定,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十四)

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并签订基金管理合同,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托管人要按照《关于企业年金基金银行账户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0号)规定,负责开立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和投资风险准备金账户。

八、

移交工作的要求

(十五)

《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决定,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实行市场化管理运营。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排除社会上对企业年金与原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误解,广泛宣传原有企业年金移交的必要性以及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运营的规则,引导企业和职工转变观念,主动配合做好移交工作。

(十六)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要坚持诚信原则,依规开展企业年金业务。当取得原有企业年金业务后,应当抓紧完成合同签订、备案等相关程序,尽快投入运作,缩短移交时限,降低移交成本,实现规范管理。

(十七)

在移交工作中,要廉洁自律,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九、

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八)

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在省级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劳动保障厅(局)主要负责人牵头,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方面人员参加的工作小组,统筹研究有关问题,统一组织实施,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地应于2007年4月底前将成立工作小组情况报劳动保障部。

(十九)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经省级政府同意,报部备案后实施。要确保2007年底之前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管理主体的变更和各项业务移交到位,实现规范的市场化管理运营。自2007年5月起,部里将实行月调度制度,各地要按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移交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将总结报告报部里。

(二十)

原行业、企业要按照本意见,将规范管理原有企业年金和建立新的企业年金计划统筹考虑,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报出资人代表机构审核同意,经总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同时,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其中,中央企业的实施方案,报劳动保障部备案。按期完成规范和建立企业年金确有困难的中央企业,经向劳动保障部说明理由,可延长至2008年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良资产相关文章
  • 如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
    一、如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具体方法如下:1.认清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2.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3.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4.加强劳动保障能力建设,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二、劳动安全如何保障?劳动安全保障做法是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法律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三、什么
    2023-04-14
    386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筹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劳动厅、自治区财政厅桂政劳办字[1999]114号各地、市、县劳动局、财政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局: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工作,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筹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力度,确保社会筹集部分资金按标准落实到位。各地要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及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1999]116号)文件精神,切实保证从国有企业征缴失业保险费提高比例部分(即新增的2%)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二、从国有企业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提高比例部分在用于支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会场筹集部分所需的费用后,社会筹集资金仍有不足的,按财政管理体制和企
    2023-06-05
    410人看过
  • 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移交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通〔2004〕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职能移交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2002〕10号)精神,为调整农村社会保险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已于2004年6月29日正式划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将农村社会保险职能从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按规定认真做好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交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广大农民群众老有所养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从大局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确保农村社会保险职能顺利移交。二、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移交工作
    2023-04-23
    167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区社保局、市局有关科室: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工作,结合近期工作安排,现就有关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12年12月1日起,新增参保人员制卡和到期换卡、遗失补卡等一律发放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停止制发旧医保卡、医保联名卡。参保人激活社会保障卡的次月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发到社会保障卡的医保个人账户。二、旧医保卡停用时间由市局信息科会医疗科根据社会保障卡制发卡计划合理确定,过渡期内原“新卡激活后,旧卡使用至余额为零”的原则不变。同时,医疗保险科应积极制定社会保障卡在医保领域应用的经办规则,促进新旧卡的顺利过渡。三、缴费单位和参保人到社保、地税部门前台办理新增参保缴费时,工作人员需指引其到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农-行、建-行、中-行、工-行,南海区增加光大银行)各网点办理零星制卡(详见附件)。四、为完善社会保障卡的各项应用功能,在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方面,市
    2023-05-30
    272人看过
  • 企业如何做好商标保护工作
    现在有许多企业被人控告商标侵权,其中有许多并非出自侵权人故意,往往是在不知道自己使用的商标或产品别名、装潢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或与之相近似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处罚,被处罚者总觉得冤。但法不容情,违法必究。如何避免这种非故意的侵权行为发生呢?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提防侵犯他人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商标工作者,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律并能灵活地运用。2、不使用未注册商标。要么不使用商标,要么使用注册了的商标。申报了注册但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只是受理了,也最好不要提前使用,因为该商标的专用权是不确定的。为避免注册时间长和急需使用的矛盾,建议企业申报注册要有超前意识,在产品开发研究之初就申报。3、不对产品起别名。如需要区分自己同一类型的新老产品,可以给新产品起一个新的名称,但必须作为商标申报注册。4、依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不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样。如确需改变,则将改变后的图案申报
    2023-04-23
    121人看过
  • 如何做好企业安全保卫工作
    企业应做好: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谨言慎行、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员工闲聊等失职情况。做好企业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着装、佩戴齐全,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2、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3、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公司利益。做好管辖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5、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维护所管辖区的正常秩序;6、保护公司区域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7、做好管辖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内保的管理,增强对厂区内安全工作的管理。
    2023-02-11
    40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良资产是对于会计分录里的坏账损失学科而言的,主要但不限于包含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部门的不良资产,证劵、保险、资产的不良资产,公司的不良资产。金融机构是不良资产的根源。... 更多>

    #不良资产
    相关咨询
    • 为什么工会要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社会保险工作?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9
      社会保险工作,是工会为维护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的一项群众性工作。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以及失业者给予物质帮助或物质保障的制度。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对保护职工身体健康,解决职工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工会要积极参与、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制
    • 社会保障部工伤赔偿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
    • 企业不交社保工作会有什么后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2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
    • 对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7个部委和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7号)文件,其中对做好复员干部参加当地养老保险问题作了规定: 1、复员军人到企业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的,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其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自谋职业的复员军人,可按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政策参加当地养老保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障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2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法律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实际登记参保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