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1:11:21 398 人看过

一、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健康权也仅保护公民的生理健康,以公民的生理健康利益为内容。所谓健康权也就是指公民以其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功能的完善发挥的利益为内容的具体人格权。健康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群,仅为公民所享有,法人无所谓健康权。

侵犯健康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行为:

(一)侵犯健康权的行为包括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健康权的违法行为。

(二)侵犯健康权的行为包括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这种侵犯健康权的行为是指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有权使用武器、警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有人民警察、武警部队人员等.武器、警械的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人犯和值勤、巡逻、处理治安事件等公务时,可以使用武器或警械,但必须符合使用武器和警械的使用条件,使用武器、警械的时间、种类以及如何使用,必须与被管理对象的行为程度相适应,使用武器、警械需要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时,则必须履行批准程序,否则会侵犯了公民的健康权。

(三)侵犯健康权的行为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有多种表现形式在不该使用武器、警械的场合而使用武器、警械侵犯了健康权:

1、使用武器、警械程度与被管理者的行为不相应侵犯了健康权。

2、使用武器、警械的种类上选择错误,使用武器、警械违反法律批准程序等等侵犯了健康权。凡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侵犯了健康权,国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侵犯健康权的行为包括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这种侵犯健康权的行为是国家赔偿法的概括式规定,是指国家赔偿法第3条列举规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造成公民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行为。

二、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属于什么行为

生命健康权是他人的民事权益,侵犯生命健康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

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

三、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如何赔偿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上述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健康权相关文章
  • 被执行的罪犯是否有健康权和生命权
    一、被执行的罪犯是否有健康权和生命权被执行刑罚的罪犯具有健康权和生命权,监狱等执行刑罚机构要保障服刑罪犯的生命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第五十四条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监狱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二、什么是生命健康权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三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
    2023-06-11
    57人看过
  • 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一、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构成侵害生命权健康权的构成要件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一)生命丧失的事实。民法上所说的侵害生命,其意义较刑法上杀人之意义为广,乃指招致人死亡的一切违法行为而言,无论故意还是过失,无论杀人还是伤害致死,无论是作为致人死亡还是不作为致人死亡,只要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客观结果,即为侵害生命权。生命丧失是侵害生命权最基本的损害事实,是构成损害事实的基础。(二)生命丧失导致死者近亲属财产损失的事实。侵权行为致人死亡,必然造成死者近亲属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损害事实,包括死者近亲属为抢救受害人而支出的费用,如抢救医疗费、护理费、车船费、住宿费等;也包括死者近亲属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丧葬费。(三)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丧失的事实。受害人生命丧失后,如果死者生前有直接扶养的人,该接受扶养的人因死者死亡而丧失了扶养的来源,这是侵害生命权所导致的客观结果,是损
    2023-08-12
    177人看过
  • 撞伤他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还是健康权
    律师解答:健康权。对人身造成伤害,侵害的是人的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侵害。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在民事中要赔偿,在刑事中可能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生命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2024-05-11
    310人看过
  • 侵犯生命健康权违反民法还是刑法呢
    侵犯公民的健康权是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造成的损害程度,除了民事责任外,侵权人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表现在一下方面:第一种是犯罪行为;第二种是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侵犯方式;第三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行为。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两类: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2024-08-09
    145人看过
  • 医疗纠纷的客体为生命权或健康权
    在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分歧总是围绕着患者的人身健康是否受到医疗行为的损害,以及这种损害是否是按照合理、合法的方式展开的。换句话说,医疗纠纷是围绕该医疗行为是否实施了错误的诊断、治疗和操作等,同时该错误的医疗行为是否直接导致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而展开的。一、引起医疗纠纷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引起纠纷的原因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诊疗康复、预防保健及其他应就诊人的要求而实施的针对就诊人的人身健康的特殊服务行为,而不是其他原因。二、医疗纠纷特指发生在医患双方间的纠纷“医方”主要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这里说的的工作人员不仅指医护人员,还包括负责管理和后勤的工作人员,因为医疗行为不仅仅是单纯的诊疗护理工作,而是一个包括组织、消毒、配药等诸多环节在内的完整系统。这个复杂而又互相关联的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可能导致系统失灵,造成损害,引发纠纷。而“患方”不仅指患
    2023-03-24
    86人看过
  • 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如何赔偿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历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
    2023-05-05
    256人看过
  • 侵犯了生命健康权的国家国家会赔多少钱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款人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金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二)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费用,以及继续治疗的必要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确定,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如果所有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也应该支付生活费;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一年度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于死者生前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支付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生活费支付至18岁;其它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直到死亡。
    2023-08-07
    405人看过
  • 民法典的健康权有哪些,生命健康权含义
    一、民法典的健康权有哪些1.民法典规定,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都受到法律保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健康权】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二、生命健康权含义1.生命健康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分为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作为人的存在、作为权利主权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行使其他民事权利的基础。生命的存在和生命权的享有,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利益。因此,保全生命不受非法侵害是公民第一位重要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又称身体健康权,它包括身体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公民在生命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正常的机能,否则就无法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活动。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故意或过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严重伤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一般都要受到
    2023-04-19
    250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价值几何
    原告许诺,男,9岁,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第一小学学生。其法定代理人许双林(父),孙树芝(母)。被告北京市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其法定代表人院长王新杰。案由损害赔偿原告诉称,1996年12月6日中午,其放学回家路上,因玩具落到被告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变电室旁的库房上,在其到该房上捡玩具时,由于被告单位未在该十千伏的高压室外电缆头上设置防护设施及明显的警告标志,致其被高压电缆头吸附、烧伤造成双臂高位截肢,留下终生残疾。为此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假肢费用共计295万元。被告辩称,击伤原告许诺的高压线电缆头应由北京市供电局维护,北京市供电局应对其主观过失及客观不作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且许诺是经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第四分公司的违章建筑爬上该单位配电室房顶的,因而该市政四公司亦应对许诺的致残负有监护责任。故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对许诺触电致伤既无主观过错,又无违法行为,不
    2023-06-08
    379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优先于债权
    生命健康权优先于债权,这是一个普世的法律原则。早在中世纪,托马斯·阿奎那就提出了重定财产秩序的理论,即如果一个人面临迫在眉睫的物质匮乏的危险,而又没有其他办法满足他的需要,那么,他就可以公开地或者用偷窃的办法从另一个人的财产中取得所需要的东西。这种理论被以后的自然法理论所发扬,并将这种需要解释为人的自然权利。也就是说,人在生存受到威胁的时候,为解除生存威胁而拿别人的东西是他的权利。这种理论成为以后社会保障制度的观念支柱,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几乎所有制定宪法的国家都在其人权规范中增加了生存权的内容。生存权的内涵扩展为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劳动就业权、职业选择权、劳动保护权、休息权等在内的权利群。生存权的实现主要依靠社会保障,社会个体的生存保障成为国家和社会的重要义务。在各国的人权法律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强调生存权优先于包括债权在内的财产权利。为求生存和健
    2023-06-08
    265人看过
  • 侵犯生命健康权可能引发什么样的民事责任
    一、侵犯生命健康权可能引发什么样的民事责任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如何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损害的计算如下: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国
    2023-10-23
    221人看过
  • 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是否引发了纠纷
    一、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是否引发了纠纷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是会引发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是指他人实施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行为而引起的纠纷。生命权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生命权是法律保护的最高权利形态。侵害民事权益的,都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因此,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二、生命健康权诉讼时效是多久生命健康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9-24
    332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的持有者是谁
    生命健康权的主体是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是其他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基础。健康以身体为物质载体,破坏身体完整性,通常会导致对健康的损害。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应给予受害人或其家属以财产和精神赔偿。民法典生命健康权包括民法典规定,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都受到法律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包含两类:生命权、健康权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生命只有一次,具有最高价值,生命安全是公民从事一切活动的物质前提和基本条件,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对于受害人而言均无价值。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2023-07-04
    391人看过
  • 生命健康权受到侵权应该怎样去维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保护生命健康权的原因保护生命健康权,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非法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公民可以行使自卫权和请求权。自卫权是指公民当自己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正在进行的危害或者即将发生的危险时,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卫,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请求权是指当公民的生命或者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其本人或其亲属有权要求加害者停止侵害,并请求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加害者的法律责任。“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一种社会责任。1.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2.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3.生
    2023-04-17
    270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健康权
    词条

    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是公民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保证。 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对于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权的行为,不仅要追究其民事责任,有时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

    #健康权
    相关咨询
    • 生命健康权分健康权和生命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4
      生命健康权分生命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不被非法剥夺的权利,健康权是指公民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 健康权侵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19
      生命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 侵害民事权益的,都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因此,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是侵权纠纷。
    • 《》第119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相关法规]
    • 堕胎算不算侵犯了我的生命健康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2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立法层级中属于司法解释,是法律,责任法的层级高于司法解释。二者如果发生冲突,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没有冲突的前提下,适用两者都可以。
    • 如何计算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0
      《国家赔偿法》第27条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计算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