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的受理人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5:02:44 129 人看过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人民法院从管理人名册中的指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如果企业破产案件相对事实清楚、关系简单的,则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担任管理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第十七条规定,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什么是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解协议,对反对的少数债权人也具有法律效力。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破产和解与一般民事和解不同,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才能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第十七条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和解相关文章
  •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举证责任由债权人承担,对债权人而言,仅要求其提出破产申请书和有关材料,所提交的材料一方面是要证明其自身债权依法存在,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另一方面要证明债务人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事实。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人破产申请,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是什么?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债权人只有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才能说明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应当说明该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原因、该债务的性质类型以及该债务的金额大小等。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所谓到期债务,指的是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立即偿还的债务
    2023-03-31
    379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受理费由谁负责承担
    除非法院驳回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否则受理费应由债务人负担,即使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出现和解、整顿而终结破产程序,也是如此。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
    2023-04-29
    53人看过
  • 试驾使人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孟某是市区一家从事托运业务的老板,随着近年来的业务不断扩大,遂想招聘一名技术精湛的驾驶员专门跑长途运输货物。汪某经朋友介绍前来应聘,孟某在查看驾驶证后,就将一辆货车交给汪某试驾。当时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对劳动报酬、安全责任事故等事项进行约定。不曾想到的是,汪某在试驾的途中与一辆载乘两人的出租车相撞,致出租车毁损和车上两名乘客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出租车上的两名乘客以出租车司机违反旅客运输合同为由向襄樊市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该院主持调解,确定出租车司机张某分别赔偿两名乘客5000元和3500元。而后,出租司机张某又将汪某和孟某告上法庭,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其车辆损失费、评估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庭审过程中,孟某提出自己仅是经人介绍见到汪某后交由其试驾车辆,双方没有签订雇佣合同,也没有口头约定劳动报酬和安全责任事故等事项,本人与汪某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原告出租
    2023-06-15
    359人看过
  • 产品责任应由谁承担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除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外,都应由产品的生产者依法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产品的生产者是产品责任的主体。那么,缺陷产品的受害人能否直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呢?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先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在先行赔偿后,有权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当然,如果产品的缺陷是由于销售者的过错造成的,销售者只能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生产者赔偿后,发现应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的,生产者也有权向销售者追偿。产品质量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产品质量受害人的优先保护。相关文章·买卖合同纠纷及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合并审理·美国产品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中国产品责任法——兼论假冒伪劣之根源和对策特别推荐·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之区分·产品责任纠纷案中的无过错归责原则
    2023-06-13
    158人看过
  • 承揽人无资质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承揽人无资质受伤谁承担责任取决于:1、承揽方在承揽工作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其责任应当由自己承担或者由其合伙人与其共同承担;2、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4、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揽人的义务1.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2.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
    2023-07-15
    114人看过
  • 雇佣人受伤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一、雇佣人受伤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雇佣人受伤的,侵权责任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因工作受伤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雇佣人受伤侵权责任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当事人的陈
    2023-06-16
    397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和解
    相关咨询
    •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谁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3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人,也可以担任管理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实行的是管理人名册制度,中、高级人民法院通过编制管理人名册确定本地的管理人队伍。
    • 承揽人受伤责任由谁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5
      承揽人受伤一般是由承揽人自己对其损害承担责任,定作人只有在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具有过失时,才会承担与其过失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形下的,如果发生了承揽人受伤,定作人对其损害都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 破产和解管理人由哪个承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5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个人,也可以担任管理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实行的是管理人名册制度,中、高级人民法院通过编制管理人名册确定本地的管理人队伍。
    • 破产人的财产不足抵消债务由谁承担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有限公司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法人和民事责任由谁承担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8-14
      1、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3、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