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31:51 277 人看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利检公诉刑诉〔2016〕94号

被告人贺某某,女,197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28021979********,汉族,小学文化,个体户,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住利川市**村**巷**号。因涉嫌介绍贿赂罪,本院决定于2015年11月29日对其取保候审。

被告人贺某某涉嫌介绍贿赂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于2015年12月15日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2015年12月15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其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贺某某的朋友刘某某在利川市xx村修建了一栋私房,因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办理国有土地手续。2011年某日,贺某某与刘闲聊得知此情况后,知悉妯娌谭某甲在国土部门有朋友可以办理,便积极与谭联系,谭告知其可以办理。刘某某将此情况告诉了朋友周某某。尔后,刘某某、周某某各自将6万元、10万元共计16万元通过贺某某转交谭某甲,经谭某甲将此款中的14万元给予利川市国土部门工作人员黄某某,黄某某与他人利用截留的空白土地证和掌管地籍档案便利,为刘某某、周某某办理了1998年度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一份土地出让合同

被告人贺某某在本院决定立案前于2015年5月4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介绍贿赂的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贺某某的户籍证明、黄某某的干部履历表、熊某某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复印件、利川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地籍调查表复印件、利川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周某某、谭某乙等30户个人建设用地地块规划性质认定的复函》、贺某某到案说明等书证;2、证人谭某甲、刘某某、周某某、雷某某、黄某某、熊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贺某某的供述与辩解。

本院认为,被告人贺某某通过他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介绍贿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贺某某在本院立案前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检察员:胡xx

2016年4月1日

附:

1.被告人贺某某现取保候审于家中;

2.案卷材料和证据2册;

3.本案所涉刘某某、周某某、谭某甲、黄某某均另案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首相关文章
  • 介绍贿赂罪上诉状怎么写
    黑勃检诉刑诉〔2016〕26号被告人金某某,男,1972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309021972********,汉族,大学文化,七台河市**局**科**(正科级),中共党员,住七台河市桃山区**小区**号楼**单元**室。2015年7月15日因涉嫌受贿被本院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因涉嫌介绍贿赂被取保候审。被告人金某某涉嫌介绍贿赂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于2015年12月24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本院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16年1月20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2016年2月4日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侦查部门于同年3月3日补查重报。经依法审查查明:2012年10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金某某通过原七台河市**局**中心主任张某甲(另案处理)帮助多人违规办理卫生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2023-06-11
    69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有未遂吗
    介绍贿赂罪属于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一、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一)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现行《刑法》第68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行贿行为的现行《刑法》第164条第4款: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三)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现行《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2023-03-10
    226人看过
  • 田积金介绍贿赂案——介绍贿赂罪与非罪的认定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田某某,男,1942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原经济日报社记者。1.被告人田某某为帮助广东省南海市解决贷款而找到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商业信贷部主任谢本元(因犯受贿罪被判刑),经田介绍,谢本元于1992年4月至8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广东省南海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实现两笔贷款,计2500万元。此间,在田某某的提议下,广东省南海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聘请谢本元、田某某等人为顾问,并于1992年6月至1993年7月间以顾问费等名义通过田某某转交谢本元贿赂款2.2万余元,田某某也以顾问费等名义收受该公司1.3万元。2.被告人田某某为帮助四川省都江堰市华夏钙制品总公司解决项目贷款中,再次找到谢本元,经田某某介绍,谢本元于1992年9月至1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华夏钙制品总公司实现规模贷款290万元。在田某某的提议联系下,都江堰市华夏钙制品总公司聘请谢本元、田某某等人为顾问,于1993年
    2023-06-15
    192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的追诉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介绍贿赂罪最高刑期是三年有期徒刑,其追诉期是五年,符合不起诉条件的,委托律师能够争取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392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15条、第171条、第17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
    2023-02-04
    338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怎么写
    行贿罪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范文介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某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朱家庆及其母亲赵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贵院正在审查起诉的涉嫌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辩护人。根据会见犯罪嫌疑人和有关人员,辩护人根据所了解的本案案情比较轻微的事实,现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考虑。建议人民检察院对朱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1、2014年8月2日下午4时许,朱某发生故意伤害受害人崔宝利的行为事发突然,没有事先预谋、涉嫌犯罪的行为因一时着急偶然发生。从实施伤害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后果看,虽然给受害人造成轻伤后果,但情节相对轻微。事发以后本人立即表示悔意,尤其是在公安机关羁押期间,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一时冲动给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自愿认罪。本人已经通过辩护人和其家属向受害人表示赔礼道歉。2、事发后,通过嫌疑人家属、辩护人与受害人积极沟通协商,当事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2023-04-21
    499人看过
  • 哪些要素会构成介绍贿赂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根据朋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
    2023-03-02
    215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未遂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介绍贿赂罪未遂认定标准关于犯罪既遂,我国刑法理论通说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主张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则就是犯罪未遂。关于介绍贿赂罪的既遂标准,目前刑法学界对此意见不一。所谓既遂,是指行为人在犯罪意识支配下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犯罪形态。现对三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简要评析。第一种观点认为,行为人只要客观上为行贿、受贿极力沟通、撮合,并从中获取了数额较大的非法所得,就完全具备了介绍贿赂罪的主客观要件,应构成介绍贿赂罪的既遂。该论者认为本罪的既遂除了要求有介绍行为外,还要求行为人从中获取了数额较大的非法所得,这显然是不科学的。因为《刑法》第392条并没有要求本罪的构成要以谋
    2023-03-17
    197人看过
  • 斡旋受贿和介绍贿赂的区别有哪些
    (一)斡旋受贿需要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介绍贿赂不要求介绍贿赂人收受了请托人财物,请托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也不限,只需受托人构成受贿罪而介绍人也才可能被定罪(情节严重);(二)犯罪主体,前者要求是工作人员,后者为一般主体;(三)客观方面,斡旋受贿一般是上级收了好处,利用职权要求下级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贿赂则是为行贿人法律和受贿人牵线,一般是介绍人认识行贿受贿双方,而行贿受贿双方互不认识。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有利于检察机关在介绍人一方取得人证证实受贿行为。律师补充:受贿罪构成要件有: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2023-05-06
    274人看过
  • 单方离婚起诉书内容介绍
    单方离婚起诉书概述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
    2023-06-12
    187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行贿罪辩护词如何书写
    辩护词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结束语(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辩护人:年月日一、介绍贿赂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莸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三次以
    2023-03-17
    114人看过
  •  贿赂罪包括哪些内容?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国家机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利用职权或地位,以非法手段获取财物或经济利益,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行贿数额超过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超过20万元;个人贿赂金额不足10万元,单位贿赂金额不足20万元,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都构成贪污罪。因此,任何人都应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进行贪污腐败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贪污罪是指国家机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以非法手段获取财物或经济利益,为个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行贿数额超过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超过20万元;个人贿赂金额不足10万元,单位贿赂金额不足20万元,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贪 污 罪 是 什 么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023-10-08
    71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的案件进行管辖有哪些?
    对于涉嫌介绍贿赂罪的案件进行管辖应当是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犯罪地指的是与犯罪行为全过程相联系的地域范围。介绍贿赂罪的刑法规定有哪些对于介绍贿赂罪刑法规定的内容很多,比如:本罪的行为方式,一是介绍受贿;二是介绍行贿。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既不包括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单位。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31
    240人看过
  • “介绍贿赂”的“介绍”意思是什么?
    介绍受贿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受贿,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知道是为受贿者和受贿者服务,促进贿赂交易。客观地表现为行为者与贿赂者取得联系、交流关系、推荐、中介、实现贿赂和贿赂的行为。构成贿赂罪还需要情节严重的条件。《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介绍贿赂罪的成立条件是: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他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4、客观要件: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3-08-18
    52人看过
  • 介绍贿赂罪刑法释义
    刑事责任年龄
    介绍贿赂罪,是指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活动,向其中的一方或双方介绍、居间贿赂或促使贿赂得以实现的行为。介绍,是指在双方之间沟通、联系、搭桥、撮合,起到媒介作用。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一、介绍贿赂罪的基本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本罪在客
    2023-06-11
    13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首
    词条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自首
    相关咨询
    • 介绍贿赂罪一般要注意哪些内容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介绍贿赂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
    • 推介贿赂罪的定罪标准,介绍贿赂罪怎么定罪,介绍贿赂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金额不符合上述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介绍贿赂行贿使行贿者获取非法利益; (2)三次以上或三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 (4)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介绍贿赂罪有追诉期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介绍贿赂罪的追诉时效是多长时间 依据刑法的规定,介绍贿赂罪最长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最高判刑不超过五年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
    • 如何认定介绍贿赂罪中的“介绍”贿赂罪的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1
      介绍贿赂罪的管辖是以犯罪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辅。所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所辖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 介绍贿赂罪包括哪些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6
      介绍贿赂罪的情形如下: 1、介绍受贿,即按照受贿人的意图,为受贿人寻找索贿对象,居间介绍,向行贿人转达索贿人的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2、介绍行贿,即接受行贿人的委托,为其物色行贿对象,疏通行贿渠道,引荐受贿人,转达行贿的信息,为行贿人转交贿赂物品,向受贿人传达行贿人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