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野生动物刑事案立案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1:51:38 338 人看过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的应当立案;走私珍稀植物2株以上、珍稀植物制品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走私珍稀植物10株以上、珍稀植物制品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

2、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3、具有其他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的。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一、捕捞中华鲟判几年?

捕捞中华鲟判的判刑,具体如下: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二、保护动物被抓几年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量刑要根据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16: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野生动物罪责标准
    野生动物入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泛指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以及软体动物和昆虫类;狭义指除了鱼类和无脊椎动物以外的上述各类动物,即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按照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密切联系程度,又可以将野生动物划分为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量刑标准野生动物保护法量刑标准如下: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
    2023-07-07
    226人看过
  • 非法出版物刑事立案标准
    非法出版物刑事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网络非法出版物如何认定处理凡不是合法出版单位印制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录音带、录像带等;以买卖书号、刊号、版号、违反协作出版、代印代发规定从事出版投机活动印制的
    2023-07-26
    420人看过
  • 达到什么标准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才能立案?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为:1、行为人实行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2、猎捕、杀害的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既遂如何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2023-08-08
    300人看过
  • 野生动物非法猎捕罪刑事审判标准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判刑标准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怎么看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可能是为了出卖牟利、自食自用、馈赠亲友或者出限取乐的目的,都可以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
    2023-07-04
    448人看过
  • 私分罚没财物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私分罚没财物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一、私分国有资产罪如何确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确定如下:1、客体要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2、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法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国
    2023-06-23
    72人看过
  •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一、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相关内容有哪些?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制度。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2、本罪是新罪名。原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按投机
    2023-03-17
    34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砍野生樟树立案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6
      野生香樟树为国家二级保护树种,私自乱砍乱伐香樟树为违法行为。非法采伐毁坏樟树已经触犯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 猎杀野兔案件立案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1
      猎杀野兔立案标准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
    • 一般出售野生动物罪立案的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4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
    • 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林业刑事立案标准参考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3
      一、盗伐林木案。 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1立方米至5立方米,幼树50株至250株;2、滥伐林木案。 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林区立案起点为5立方米至20立方米,幼树250株至1000株;3、破坏集体生产。 故意破坏林木、苗木,直接经济损失2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 野生动物刑事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1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