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应遵循的原则是:
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需要双方有合同精神,能够遵守合同,按照合同执行;
2、实事求是的原则,保险公司在面对不同的理赔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合理合理,事故损失的评估既不夸大也不缩小;
3、主动、快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主动快速是指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案件时积极主动,及时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损害,快速估算损失金额,及时赔偿。准确合理是指保险公司应正确找出损失原因,合理估计损失,科学确定是否赔偿和赔偿金额;
4、近因原则。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的基本法,是判断什么情况下理赔,什么情况下不理赔,理赔多少的重要原则。
精神损失赔偿原则
精神损失赔偿原则大致包括以下几项:
1.适当补偿、限制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所受到的精神损害,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2.公平合理原则
既要考虑金钱赔偿的民事制裁作用,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亲属以适当的赔偿金。
3.法官有限度地自由裁量原则
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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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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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损失的赔偿原则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6保险赔偿原则 保险赔偿原则有时也称损失补偿原则。保险赔偿作为财产保险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的直接体现。 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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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损失赔偿的原则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3保险补偿的原则是经有关法律确定的,它通常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 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恰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未出险前的状况,即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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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损失赔偿赔偿原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保险赔偿原则 保险赔偿原则有时也称损失补偿原则。保险赔偿作为财产保险活动的最后环节,是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核心内容,是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的直接体现。 损失赔偿原则是指在保险标的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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