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险的除外责任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6 13:10:12 346 人看过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的缺陷、物质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一、建筑工程被保险人范围

1、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2、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

3、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所有人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等。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费,申报保险期间风险变动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二、建筑工程保险费率

1、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组成

(1)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的建筑物、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的其他财产等,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度费率,如果保期不足一年,按短期费率计收保费。

(3)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的一次性费率。

(4)第三者责任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2、确定建筑工程保险费率的依据

(1)保险责任范围的大小,它与保险费率成正比。

(2)工程本身的危险程度。

(3)承包人及其他工程关系方的资信、经营管理水平及经验条件。

(4)保险人本人以往承保同类工程损失的记录。

(5)工程免赔额的高低及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免赔额的高低与费率成反比,第三者责任和特种危险的赔偿限额则与费率成正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保险相关文章
  • 建筑工人意外险有哪些险种
    一、建筑工人意外险有哪些险种建筑工人个人意外险包括:1、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平安个人综合意外险、一年期综合意外险、短期综合意外险等。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如E综合意外保险计划、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等。3、招商信诺保险公司:百万守护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计划(成人版)等。4、华夏人寿保险公司:华夏护身福两全保险等。二、建筑工人怎么购买意外险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1、建议优先购买人身意外险,这样可以完善其基础性的人身意外安全保障,投保时要选择针对性强的高危职业人身意外险,因为建筑工人属于高危职业。工地上工人最需要的保险是意外保险,虽然现在国家规定了施工单位需要统一给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购买建筑工人意外伤害保险但
    2023-06-04
    286人看过
  •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涉外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采用列明除外责任的形式,即对工程在建造期间因遭受除保单列明的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雨、火灾、洪灾、冻灾等)和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负责赔偿。该项保险条款列明的除外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2)工程设计错误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3)原材料缺陷和工艺不善造成本身的损失为除外责任,但对因此引起的事故所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仍予负责;(4)自然磨损、氧化、锈蚀所造成的损失,因是可预料的,它不属保险责任范围,与此相关的被保险人支付的正常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也不给予负责;(5)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而引起的物质损失及费用;(6)被保险人在盘点物资当时发现的短缺,保险公司不予负责。但对盗窃引起的损失,则属工程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在发现盗窃后必须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023-04-11
    314人看过
  • 投保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有什么意义?
    1、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是解决住房质量纠纷的有效途径由于土木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大量不确定因素,工程质量存在的潜在缺陷可能在竣工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同时由于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以“项目公司”的形式进行开发经营,“工完场清”,项目公司随之解散;而建筑物的保修期通常只有一年,施工单位的保修责任则远远大于保修期,但因施工单位解散、经营不景气等,保修金拿到手后而有问题再找却很难,导致后期质量问题无人承担,最终使得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很难找到相关单位进行索赔,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商品住宅质量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并且容易引发纠纷。工程质量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建筑物提供长达十年的质量问题保障,投保该险种后,房屋一旦出现潜在质量缺陷问题,保险公司将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购房者的损失,避免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2、大力提升建设单位品牌形象。为所开发的房屋投保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将会极大提升建设单位的社会形象及
    2023-06-04
    288人看过
  • 建筑工程保修责任与赔偿责任的关系
    二者区别有:1、保修责任属于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当施工人原因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则属于违约与侵权两种责任的竞合。2、保修期内发现任何质量缺陷,施工人必须维修,不以损害发生为要件;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事实。3、保修义务人是施工人,费用承担者是责任人;赔偿责任的承担者一律是责任人。4、保修责任期限对地基主体与普通部位区别规定,地基主体的保修期是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赔偿责任期限不分主次部位,全部是合理使用期内。二者联系有:1、建筑物地基主体的保修与赔偿的责任期限相同,都是合理使用期内。2、质量缺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在保修责任基础上加重为赔偿责任。3、因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和损害后果,责任人不承担保修和赔偿责任。
    2023-04-24
    308人看过
  • 建筑意外险的伤害有哪些
    意外身故保险金:当发生某意外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身故是以该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的,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单上详细载明的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且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结。意外伤残保险金:当发生某意外事故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致使其残疾,且残疾成都符合附本内“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情况的,保险公司需要进行赔付,且赔付要按照附本残疾程度中所对应的比例乘以保险单内详细暂名的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进行赔付。一、保险事故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之后,对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损害,可以获得充分的补偿。其主要内容包括:①赔偿金额应公平合理,合法合情,并经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②损失价值的估计,应以发生危险事故的当时当地市价估计为准则;③当损失价值无法估计,或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岐时,可以采用恢复原状或其他方式进行补偿;④保险标的物多于一项时,应逐项
    2023-02-15
    326人看过
  • 建筑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自然事件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洪水、冰冻灾害、冰雹、沉降、滑坡、雪崩、火山爆发等具有不可抗拒破坏力的自然现象。2。意外事故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超出被保险人控制范围,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意外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机坠毁或物体坠落等。人身风险建筑保险承保的人身风险包括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疏忽和恶意行为。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因施工现场事故造成的第三者在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2023-05-31
    357人看过
  • 建筑工程意外险费用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施工企业为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相关劳动人员所购买的劳动团体购买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意外险通常是由施工方买的,需要施工方自付,业主方买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人意险是按工程价乘以费率,建筑一切险也是。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应该是由工程承包单位购买,费用含在合同价内。费用根总合同价的百分比定,不同保险公司收取比例不同,具体比例得和保险公司谈才行。一、建筑工程意外险基本常识投保建筑工程意外险,对于以下保险常识要了解才能买到更加合适的产品:1、保险范围: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作的过程中遭遇人身意外伤亡事故。2、保险期限:建筑工程开工到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提前完成工程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若建筑工程期限要延长的,续保手续是一定要办理的。3、费用承担: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要涵盖保险费在内,并由施工企业负担,禁止要求职工支付
    2023-03-03
    248人看过
  • 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险期限是怎么样的
    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险期限与工程期限相同,这种保险一般是一年期的,不管工期不到一年或多于一年,皆可一次投保,不再烦恼。1、在配置产品时,选择依据施工建筑面积或依据工程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保费,保障期间自施工工程项目被批准正式开工之日,且交费后的次日(或约定起保日)零时起,到工程竣工之日24时止。提前竣工的,保障也会终止。2、投保时,保费选择依据人数计收的,投保者可按需选择3个月以上(涵盖三个月)到一年的保障期间,不过月数是要整数的,保障时间的长短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意外险的保障项目有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其保险期限与工程期限一致。一、在我国一般人身保险一年缴纳多少人身意外险有三大类: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综合意外险。1、交通意外险保险责任主要为乘坐商业运营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目前1年期交通意外险保费100至150元的交通意外
    2023-06-25
    270人看过
  • 建筑工程挂靠施工对外民事责任承担
    挂靠工程施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1、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2、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一、工程挂靠注意事项是什么工程挂靠注意事项有:1、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法律关系;2、发包人与承包人(被挂靠人)的建筑工程承包法律关系;3、发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挂靠人)的法律关系;4、供应商与被挂靠人、挂靠人的买卖法律关系;5、挂靠还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雇工关系问题。挂靠是指为了进行工程建设,但是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人,也就是挂靠人借用有资质建筑公司也就是被挂靠人的资质、公章、财务凭证等,向被挂靠人交纳管理费,承揽并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二、挂靠施工是违法的吗挂靠施工违法。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
    2023-03-18
    437人看过
  • 建筑工程管理的职责有哪些和如何进行建筑工程管理
    1、根据领导分配的施工任务,认真做到三熟悉,即要熟悉图纸、现场、规范。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并提出意见,监督执行3、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会议。4、会同施工单位搞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复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工作。5、严格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设计及施工规范的,有权采取制止、返工等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施工管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事故负责。6、循序检查各工序质量,对隐蔽工程要坚持到现场跟踪检查,对关键部位的检查应作施工记录,严格隐蔽工程验收,7、工程变更工作按程序办理签证。8、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好文明施工。9、原材料进场后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所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及检测,对所管工程主辅材都要求使用合格以上产品,并注明厂家和商家。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必须责令施工方将不合格产品退场,如发现施工方违反协议,使用不合格产品,有权勒令返工、停工,并及时
    2023-04-05
    175人看过
  • 交通意外险保险责任有哪些
    不同的保险公司针对交通工具意外,所提供的保险责任是不完全相同的,具体以保单为准。这里仅列举交通工具意外保险一般提供的保险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三、意外医疗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保险公司指定医院治疗),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照合同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不同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上有很大差别,投保时要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
    2023-02-21
    367人看过
  • 哪些是建筑意外险?
    1、某些自然灾害如洪水、雷电、风暴等引起的损失;2、某些人为原因,如盗窃、工人技术人员的过失、恶意行为等引起的损失;3、某些不可预料的突然事故等。一、延期交房免责事由有哪些延期交房的免责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以及约定的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一般为出现了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以及政府的禁令行为,如环保停工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二、民法典规定不可抗力是否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是有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
    2023-06-26
    375人看过
  • 建筑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谁的责任
    由工伤保险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关键是看乙方和甲方之间,能不能成立承揽关系。若乙方是承揽人(相应地,甲方是定做人),则乙方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一、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023-02-16
    30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中工人的工伤保险期限有哪些限制?
    没有单独的建筑工地工人的工伤保险规定的,建筑工人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源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度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知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道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期限是多久对于申请工伤的期限,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2023-07-06
    8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 更多>

    #工程保险
    相关咨询
    • 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有哪些?建筑工程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建筑工程保险的特征有: 1、承保风险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大部分都裸露于风险中,同时,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动态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风险程度增加。 2、风险保障的综合性。建筑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又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间等各类风险。 3、被保险人的广泛性。包括业主、承包人、分承包
    •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有哪些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0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有以下这些: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 建筑工程意外险包括哪些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 车辆除外责任险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04
      (1)驾驶员紧急刹车造成乘客伤亡,该不该赔付?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车与车发生碰撞导致司机、乘客的意外伤亡,如果您投保了车上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但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紧急刹车导致的本车人员伤亡,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2)投保了车上责任险,车上3人受伤,保险公司为什么只付了1个人的赔款?因为在车上责任险在投保时,必须指明投保座位数,在出现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仅承担投保座位数以内的责任
    • 工程第三者责任险除外责任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工程第三者责任险除外责任包括: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2)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的车辆肇事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人所有、运输、租借来或正在使用的财产物资,应视为被保险人所有,不属于第三者责任范畴; (4)拖带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5)被保车辆从事商业性运营时发生事故; (6)其他由公安部门或法院裁定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损失。汽车医疗费用险汽车医疗费用险的目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