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反担保合同的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09:02:45 250 人看过

担保合同的主体由主合同的主体构成。主合同的债权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权人即担保权人,主合同的债务人就是担保合同中的债务人即担保人。主合同的当事人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相重合。

一、反担保与本担保的区别都有哪些

反担保与本担保的区别:

1、对象不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概念不同。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3、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

4、当事人不同。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二、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会有什么后果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该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前,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担保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和其余担保人追偿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债的主体属于特定主体吗
    债的主体是特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享有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人。债务关系中的债权就是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因为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的。法人可以成为债的主体吗1、法人可以成为债的主体。2、任何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债权债务的民事主体,就属于债的主体。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
    2023-08-01
    98人看过
  • 保险标的是属于保险主体吗
    一、保险标的是属于保险主体吗(一)保险标的就是保险的对象,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另一类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可以是有形的,如房屋、汽车,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商标使用权、专利权等。作为保险对象的人,是指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特定团体中的所有的人。二、保险主体包括哪些(一)保险合同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2、投保人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三、保险业务按保险标的不同分为(一)人寿保险。人寿即人的寿命,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在实务中,人们习惯把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
    2023-06-16
    175人看过
  • 反担保合同???????????????????
    ____银行:????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
    2023-04-23
    358人看过
  • 担保函是否属于担保合同,担保的法律责任
    一、担保函是否属于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二、担保的法律责任(1)保证人的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2)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3)出质人的责任。在
    2023-04-19
    491人看过
  • 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
    答:反担保从本质上说也是担保,担保具有从属性,所以反担保也具有从属性。反担保的从属性是指反担保依附于本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而存在,本担保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本担保不成立,反担保也就不成立。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一)本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反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二)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当担保合同的效力因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独立于主合同时,或担保合同中约定有见索即付或者见单即付条款时,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三)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时,反担保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根据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和过错对因无效担保已经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可以根据承
    2023-06-01
    348人看过
  • 哪些担保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哪些担保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定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五)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六)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七)以下情形下对外担保合同无效: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3、为
    2023-05-06
    82人看过
  • 为什么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
    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
    2023-06-13
    417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属于违约行为吗
    合同主体变更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擅自将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构成合同违约。但如果合同主体只是变更了名称、姓名等信息,不属于违约行为。一、合同转让是指什么合同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准确地说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即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情况下,改变合同的权利主体或者义务主体。合同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生效,否则无效: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宣告无效或者解除的,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无效;2、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经对方同意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并达成合法;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合法条件。二、合同效力分类有哪些?合同的效力类型包括
    2023-06-26
    149人看过
  • 那些订金合同是属于担保合同
    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是当事人约定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可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一、定金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二、微信定金有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三、租房子定金交了可以退吗没签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章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
    2023-03-10
    397人看过
  • 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属于什么合同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一方(转让方)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受让方)。由于合同各方往往互相享有权利、负有债务,因此,合同主体变更的最常见情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转让方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依法应当取得合同对方(原合同未变更方)的同意。实践中,由于同时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复杂,各方往往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常见的签订协议方式有:(1)由原合同各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协议,对于转让时点、转让后的各方权利义务安排等做出约定。(2)由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再由原合同未变更方与受让方签订新的协议,通过这种两两协议的方式约定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事宜。这种操作下,要特别关注两个协议之间的衔接和匹配。(3)由原合同各方签订协议,约定原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义务由第三方享有和承担。此时,原合同各方为合同之外的第三方设定了义务,而只有经过第三方同意才有效。因此,采用这种方式时
    2023-03-22
    158人看过
  •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
    属于。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主合同吗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主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吗担保保证合同不可以单独存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
    2023-02-25
    67人看过
  • 怎样的抵押担保合同属于无效
    抵押担保无效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例如主债权债务无效、抵押不得抵押的财产等,都会造成抵押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
    2023-02-15
    277人看过
  • 担保合同属于用益物权吗
    一、担保合同属于用益物权吗不是,它们都是属于物权的一种。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受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能够明确不同的他物权设立目的的不同,权利内容也就不同。二、担保合同属于什么性质(一)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二)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
    2023-06-08
    189人看过
  • 家属主动退赔反而不利于取保
    罪犯家属退赃不能理解为是认罪,是否有罪主要还是看他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但是罪犯家属主动退赃的,可以酌情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退赃的,应当酌情从重判处。家属可以代犯罪嫌疑人退赃,当然,如果家属不愿意,法律也不能强迫。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一、构成逃离部队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二、有人犯包庇罪怎么判刑包庇罪,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
    2023-03-25
    25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 有哪些属于反担保的方式? ?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27
      反担保包括下列方式:房产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商标权质押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
    • 关于反担保的具体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4
      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 保证担保合同的主体是哪些为主体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担保合同可以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协议解除,或者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现下列法定情形时,可以与担保债权人协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担保合同;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担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主合同债权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的;3、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债务,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主合同债权人迟延履行主合同债务,或有其他不履
    • 有哪些类型的反担保担保属于无条件担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担保的形式有:保证人、物保、财产性权利担保等。反担保的要件是:前提条件,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主体条件,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
    • 什么样的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7-17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